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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修法達成婚姻平權,莫以違憲公投戕害民主社會

文/婚姻平權大平台

本周五(3/9)中選會將針對同性婚姻相關的兩個公投提案進行聽證。對這兩個公投案以及聽證程序之進行,婚姻平權大平台有下列幾點聲明:

用公投遂行「排除」與「限制」,是台灣多元民主社會的莫大反挫:

不管是限定婚姻定義為一夫一妻,或是以「保障」同性伴侶為名,實則要求排除同性配偶依民法締結「婚姻」,將同志視為異類他者,需要另訂專法規範的公投提案,都是以限制少數群體法律上權益為目的。

在大法官解釋已經公開表示同志權益應予「平等保障」的此時,這樣的公投議案顯然已經違反憲法。如此提案若能夠交付公民投票,不只是民主倒退的徵兆,整個公投過程也仍然會造成同志社群在心理上、生活上無可磨滅的損傷。2016年心理學者Sharon Dane對於愛爾蘭公投後進行心理狀態之調查指出,同志受訪者多數對於公民投票的過程有負面的情緒記憶及反應,例如焦慮、憤怒等;僅有23%的受訪者表示願意再次經歷公投過程。為了同志社群的基本權保障,同志團體將正式提出公文要求以「利害關係人」身份參與聽證程序,主張這兩個公投提案不應該交付公投。

中選會應遵守憲法,審查此二公投提案:

面對有違憲疑慮的兩個公投提案,我們呼籲中選會在審查時應該認真面對提案與憲法的衝突,本於憲法做出准駁提案的決定,或者依照《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就行使職權有憲法疑義的部分提請大法官解釋。

目前在公投法上已有保護少數群體權益的條款(公投法第2條第二項規定涉及原住民權益公投必須符合原基法規範),雖目前條文僅針對原住民,但其餘在社會上顯然處於不利地位的弱勢群體,也應相同對待。

正本清源的解決之道,是立法院儘速通過民法修正案完成婚姻平權:

大法官雖然在去(2017)年5月做成憲法解釋,宣告「婚姻自由之平等保障」,並要求行政機關及立法院盡快修正民法,但行政院至今未提出任何草案,立法院也未曾再進行法案審議。我們認為,民進黨政府在政策與立法上的遲滯不前、等待難以達成的「社會共識」只是讓同婚議題的社會對立持續存在、越演越烈。

我們必須強調,儘速透過立法及行政履行上任前「支持婚姻平權」的政治承諾,才是執政者應採取的最佳解方。從過去許多國家通過婚姻平權法案的過程觀之,不管是美國、法國、加拿大、英國等,在婚姻平權完成後,本來存在社會中的對立與爭議便會逐漸消弭。值此議題紛亂之際,我們要求已經開議的立法院儘速啟動協商,完成修法,讓台灣社會能夠繼續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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