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環境

敬鵬大火燒出「殺人經濟」問題 移工、消防員、環團聯合遊行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今年4月28日,桃園市平鎮區的敬鵬印刷電路板工廠發生大火(簡稱敬鵬大火案),疑因廠房內存有大量柴油及腐蝕性化學物質造成救災阻礙,造成6名消防員殉職及2名泰籍移工職災死亡。

是繼2015年新屋大火造成6名消防員殉職、2017年蘆竹矽卡大火造成6名越南移工殉職以來,又一起集體殉職、職災公安案件,並再次凸顯消防制度、勞工權益及環境知情權等政策未完善。

敬鵬大火後一個月,消防員、勞工、移工及環保團體為了檢驗政府相關措施,在6月3日發起跨議題聯合遊行,從勞動部走到內政部及行政院,分別要求主責單位應具體面對制度缺失。

敬鵬大火燒出太多問題 民間跨議題行動

2018年4月28日晚上9點,桃園市平鎮區的敬鵬印刷電路板工廠許發生大火(簡稱敬鵬大火案)。

因廠房內存有大量柴油及腐蝕性化學物質,火勢直至隔天下午才撲滅。這場火災造成6名消防員李翰霖、游曜陽、余佳昇、游博瑜、林伯庭、林尉熙殉職。

2名泰籍移工帕努朋(SANGLAM PHANUPHON,23歲,服務年資約2年)和41歲車沙(URAMSOONGNOEN CHOETSAK,41歲,服務約3年) 職災死亡。敬鵬大火災後也造成平鎮地區的空氣與水質汙染。

在勞動部前行動,台灣移工聯盟訴求移工宿舍的公共安全應立即改善,要求工廠與移工宿舍應分開,將標語「廠住分離」撕開。桃園市產業總工會提出勞動部應開放產職業工會陪同勞檢。

遊行走至內政部時,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擺放6頂消防安全帽表達對殉職消防員的敬意,並批評內政部在大火後提出的短期計畫「治標不治本」,應跨部會及長遠思考公安問題。最後唱名近5年殉職消防員名字,將殉職消防員看板貼在內政部門口,象徵消防員因人禍及缺陷制度而犧牲。

最後遊行抵達終點行政院,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等環團提出必須落實「社區環境知情權」訴求,行政院應成立專責小組、跨部會整合相關資訊讓民眾知情健康風險。

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則提出資方應付出公安成本,中央及地方應訂定「公安稅」,工廠災害不該全民買單,更不該由基層民眾、廠內勞工及救災消防員承擔傷害。

最後各團體在行政院前燃燒寫著5大制度缺失的幡旗,分別是「南向政策賤移工」、「營業秘密害人命」、「產職陪檢踢皮球」、「大火檢討畫空殼」及「公安成本誰買單」,希望中央及地方政府徹底解決公安問題;最後再向行政院丟擲空的扭蛋殼,象徵中央及地方政府只會提出「空殼政策」,要求敬鵬大火後不能只是敷衍式政策,應立即與各民間團體協商,共同修法改善制度。

在勞動部前行動,台灣移工聯盟訴求移工宿舍的公共安全應立即改善,要求工廠與移工宿舍應分開,將標語「廠住分離」撕開。

遊行走至內政部時,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擺放6頂消防安全帽表達對殉職消防員的敬意

各團體在行政院前燃燒寫著5大制度缺失的幡旗,希望中央及地方政府徹底解決公安問題

8移工燒死宿舍、12消防員殉職 犧牲人命換經濟?

2017年12月14日,桃園市蘆竹區的汽車用品商矽卡公司,其做為越南移工宿舍的120坪鐵皮違建發生大火,造成6名年僅20多歲的越南移工死亡、5名移工受傷,是台灣歷年來死傷最慘重的移工宿舍火災。矽卡宿舍兼做倉庫及移工宿舍。

有12位越南移工住在違建二樓,由木板隔間,一樓堆滿隔熱紙材料等易燃物品,導致火災發生時移工無法逃生。整棟違建曾在2017年8月時未通過消防安檢,隨即改善通過。

死亡移工阮文廌的哥哥阮文忠,5/4在民團協同下,前往桃園地檢署遞出刑事告訴狀,將對矽卡公司提起《刑法》276條業務過失致死之告訴。(相關報導)

台灣移工聯盟代表許惟棟表示,連年發生矽卡、敬鵬大火,不只是單純火災意外,而是人禍,並讓移工、消防員、環保團體跨領域的感受到,台灣政府不斷的說要拼經濟,但是只有老闆很有錢,人民卻越來越辛苦。根本是犧牲人權、環境,甚至是犧牲人命才換來經濟發展。「我們要告訴政府,我們不同意這樣的經濟發展。」

許惟棟說,去年(2017)12月14日蘆竹矽卡公司的移工宿舍發生大火,燒死6名越南移工,今年428國際工殤日,再度發生敬鵬大火,燒死2名泰國移工。他提到,矽卡的移工宿舍是鐵皮違建,一樓堆放工廠易燃物品;敬鵬的移工宿舍在工廠頂樓,甚至是兩、三百人擠在同一層樓。

「如果不是資方想要節省成本,方便管理移工,移工宿舍沒有對外窗戶、只有一個出口,沒有違法嗎?」許惟棟痛批,若政府在進行勞檢時,依照法令讓違法雇主不得引進移工,就不會讓8名移工喪命。「台灣政府不落實執法,讓台灣老闆節省成本,犧牲的卻是來台移工,是大火的真相。」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莊福凱表示,若產職業工會陪同勞檢,「也許這場火災就不會發生」。

越南移工工會的阿玲聲明,大火後移工團體要求工廠宿舍要分開「廠住分離」,勞動部回應要找內政部跟經濟部開會,但是關乎移工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問題,卻不找移工代表開會。「為什麼可以沒有移工的聲音?」移工團體要求參與開會。

另外,移工團體要求台灣法規及相關行政文書應「資訊多語」。由於雇主申請聘僱移工應依「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確實執行,政府勞工單位要檢查訪視。若宿舍未就消防及建築法令設計建造,勞動部可以取消雇主的聘僱許可。

勞動部在敬鵬大火後回應,「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已經在翻譯了。許惟棟則說,台灣引進各國移工來台已經26年了,不只生活照顧計畫書沒有翻譯,連《勞基法》、《就服法》也沒有翻譯,代表勞動部多年來漠視移工權益。「連工廠宿舍公安檢查結果都沒有公佈,移工要怎麼知道自己工廠有沒有違法?」台灣移工聯盟要求勞動部不要提出敷衍政策。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藍毓傑則呼籲勞動部,應修訂《工會法》,讓消防員可以組工會與政府協商。他提到,先前非消防員業務的捕蜂捉蛇議題,已收集5千多份連署,等於全台消防員一半人數,行政院官員卻回應「消防員不是勞工,無法協商」。藍毓傑批評,消防員連年在大火中犧牲殉職,「難道非得等到殉職才能協商嗎?」

保護現在的消防員 也保護未來想當消防員的孩子

桃園市新屋保齡球館火災(簡稱新屋大火案),發生在2015年1月20日凌晨2時。

位於桃園市新屋區中興北路101號的新屋保齡球館因變電箱爆炸發生火災,悶燒40分後,2時52分時鐵皮鋼架的2層樓建築因發生閃燃,突然燒塌,造成6名消防隊員陳鳳翔、曾重仁、謝君杰、張桂彰、陳彥茗、蔡長融逃生不及、英勇殉職。有人只離出口10公尺左右,其中最年輕者甚至才21歲。

當時躲過死劫的消防員黃鈺翔曾質疑,現場指揮官湯佳興不知火場內還有6名隊員逃生,下令斷水撤退,導致水帶扁塌,無法讓消防員摸索逃離,造成悲劇。

遊行抵達內政部時,一字排開近5年消防員殉職新聞看板。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副理事長余宗翰表示,從民國41年到現在總計折損126位消防員,等於是現場遊行人數的一半。他提到,新屋大火中6名殉職同仁,有兩位是他的同學,過不到3年,又是6位同仁殉職。「每年殉職人數對辦公室長官來說,會不是只是一組冰冷數字?」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藍毓傑說,敬鵬大火燒出兩項主要改革問題,一是敬鵬救災現場 沒有提供化學品品項種類跟位置,也沒有更新廠房平面圖資料,導致救災人員資訊不足,不幸造成6名消防員殉職。二是台灣政府針對歷次消防員殉職案件,沒有針對殉職進行根本原因分析。雖然有火災鑑定委員會,卻只是針對火災原因。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朱智宇則表示,敬鵬大火後,內政部提出兩項改革,短期制定半年內的「高風險性工廠聯合安全檢查計畫」,以及制定「使用化學品工廠或倉儲應提供廠區化學品種類及數量配置圖行政綱領」。內政部還說未來將修訂《消防法》,研擬相關條文及罰則,消防救災人員得命廠方提供廠區平面配置圖及化學品種類、數量等資訊。

「消防員真的要這樣的東西嗎?」藍毓傑認為,內政部一個月來的檢討及兩項改革只是「空殼政策」。他說明,「高風險性工廠聯合安全檢查計畫」要求在半年內,消防員與主責行政機關要再全面普查一次高風險工廠,增加基層消防員負擔,治標不治本。

要求工廠化學品資訊揭露部分, 消促會認為行政綱領提到「半年更新一次」仍不夠快,希望工廠要有專責應變人員第一時間提供搶救資訊、危險地區等,讓救災指揮官評斷是否能進入火場救災。

藍毓傑重申,內政部聲稱《消防法》要修正,卻還沒有期程、草案,目前也沒有任何公聽會。消促會認為基層消防員是第一時間出勤面對火災的人,不能只有長官修訂法律,必須配合實務。呼籲內政部在改革時要與基層消防員協商,朝向制定基層消防員安全的修法方向。「消防員提出的建議不是空談,內政部提出的政策也不該是空殼。」

消防員張桂彰在新屋大火中殉職。他的姐姐表示,新屋大火後,桃園市政府確實有訓練跟裝備的改善,但她仍疑惑「為何桃園還是發生敬鵬大火?」她認為改革不能只有表面,應回歸制度本身。

張桂彰姐姐說,政府在敬鵬大火,要求消防員再次檢查高風險工廠存放化學物品,但是地方政府在稽查後是否訂定相關罰則,中央政府是否評估稽查成效?在修正《消防法》前,會不會再度發生下一次的殉職?

她沉痛的表示,自己身為教育工作者,常常聽到小孩說將來想當消防員,是很悲傷的訊息。因為她知道現在的制度無法完善保護消防員。「希望中央給予完善制度、保護現在的消防員, 還有未來想當消防員的孩子們。」

殉職消防員家屬:「希望中央給予完善制度、保護現在的消防員, 還有未來想當消防員的孩子們。」

耗損環境、賠人命換經濟 基層人民要知情權

遊行最後抵達行政院。工傷協會專員劉念雲表示,行政院長賴清德直說國人平均薪資5萬元,但是從敬鵬大火案來看,顯然台灣的經濟GDP(國內生產總值)是用「耗損環境、賠人命」才換來「殺人經濟」的結果。各民團要求最高行政單位應負起責任,因為這是「跨紅跨綠的政治性議題」。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研究員曾虹文批評,多年來環團要求「社區環境知情權」 ,政府卻說能公開都公開,讓業者涉及「營業秘密」的就不能公開。「難道住在敬鵬工廠附近的居民 都知道鄰居是PCB(印刷電路板)工廠、存在高風險嗎?居民知道工廠會排放什麼汙染物質、有什麼健康風險嗎?」

曾虹文說,即便是每天使用化學物質的廠內勞工,也可能不知道自己使用什麼化學物品,有可能因為營業秘密,只知道相關代號。所以工廠勞工若因此發生工傷災害,後續生病甚至致死,用生命爭取權益時,可能也沒辦法說清楚是接觸什麼東西,難以要求工廠賠償。消防員也因為不清楚相關資訊進去火場救災,「被迫用一命換一命的方式救災」。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說明,環保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今年4月2日時制定「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政策綱領」,即談到「社區知情權」及如何管理化學物質等。

政府部門在428敬鵬大火前已著手處理化學品問題,但是在大火後,環保署署長李應元說《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正後,環保署化學局會審核工廠相關資訊。他認為, 若行政院沒有專責單位做為環保署的強力後盾,經濟部或業者仍會以營業秘密為由不公開化學品資訊。

環保團體要求行政院應出面,交由環保署化學局主責相關資訊的整合。環境資訊應立專法,將工廠存有的化學物以及災害後的環境資訊等公開資訊,避免其他部會再以營業秘密為由不公開,應以公共利益思考。

要求政府向雇主課徵公安稅 付出公安成本

工傷協會成員楊國楨表示,由於雇主不願意付出公安成本,導致國家得付出救災、環境汙染成本,並由移工、民眾與消防員等基層勞工承擔受害後果。因此工傷協會認為應針對高風險產業課徵公安稅,對於儲存使用毒化物、高風險危險物質等產業課以相關稅率,預防面對公安發生。「由業者負責任,不是全民買單。」

工傷協會專員劉念雲提到,矽卡違建宿舍大火後,矽卡公司現在仍可合法聘僱移工,是因為勞動部認為依照《就服法》,移工宿舍若確定是違法建物就可以取消聘僱,但是認定違法建物的責任在建管處。建管處則回應,因為宿舍燒光了,無從認定違法建物。她痛批各行政單位規避責任,就是讓移工、居民及消防員承擔死亡的惡果。

最後劉念雲則說,若行政院沒有組專責小組解決問題,這樣荒謬的事情會持續發生。後續將監督桃園市政府,要求因幾場大火案訂出相關自治條例,讓資本家把成本交出來,由政府執行,全民監督。

遊行最後向行政院丟擲空的扭蛋殼,象徵中央及地方政府只會提出「空殼政策」,要求敬鵬大火後不能只是敷衍式政策,應立即與各民間團體協商,共同修法改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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