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勞工

「我是人,我要休假!」 看護工工會要求落實週休一日

文/公庫記者洪與成

6月16日是國際家務勞動者日,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今(10)日來到勞動部陳情,盼針對週休1日、每次至少連續24小時等勞動條件與勞動部官員當面協商,並希望政府能補助雇主,聘雇替代照護人力,讓家務移工得以有喘息空間。

到場的移工搭配菲律賓語歌曲演出行動劇,藉以呈現無法放假的現況;工會並帶著來自台灣各地的移工剪裁自己衣物拼湊而成的百衲被,上面寫著要求休假的心聲。看護工工會理事黃姿華說,3個月來,工會收到上千塊布料,有些移工不被允許外出到太遠的地方,有些則不知道郵局怎麼去,於是他們只好花150元或200元,到便利商店將這些布料寄出,只為傳達自己心聲。

黃姿華指出,他們事先通知勞動部,會在星期日陳情,少部分能在週日休假的看護工也盼望這一天,從屏東、花蓮等地北上,希望得到勞動部回應,但勞動部表示,星期日他們不上班,因此無法協商,甚至可能也不會有人出面接陳情。黃姿華不滿表示,勞動部表示自己要休假、拒絕加班,但這些移工卻沒有拒絕的權利,平日也得工作而不能抽身前來。

黃姿華強調,休假是移工與雇主簽訂契約時,明載於契約的內容,他們並不是要勞動部法外開恩讓他們放假。但她指出,目前超過6成的台灣移工無法週休1日,即使能休假,也往往不是1天完整24小時。有人要求休假甚至會被仲介警告、遭雇主開除等,即使向勞動主管機關申訴,也常得到「這沒有違法」、「契約是民事部分,應自行尋求法律協助」等回應,導致「加班成原則、休假是例外」。

移工雇主南光遠到場聲援,他說,他聘請的看護是工會會員,當時他們討論契約時,移工就提出至少週休1日的要求,他當時認為這很合理,可是其他雇主卻不一定有辦法。他希望政府的長照制度、喘息服務應顧及聘雇家務移工的家庭,讓雇主和移工都能有休息的機會。

菲律賓移工組織KASAPI成員Daisy說,他們在台灣盡心盡力、流血流汗工作,照顧別人的家庭,但他們也是人需要休息,每週1天至少24小時的休假是必須的。她說,自己目前每週可以休息1天,但她理解那種全年無休、被當動物或奴隸般被對待的感覺,因此她為其他家務移工發聲,希望政府從法律保障他們休假權益,而不只在勞雇契約層面。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科長陳暉江出面接受陳情。他表示,週休1日、24小時的確是看護移工契約裡保障的權利,雇主有履約義務,若看護工相關權益受損,可透過1955專線,或尋求當地勞動主管機關申訴。

現場團體指出,過去案例顯示1955並沒有實質作用,並追問是否有罰則?陳暉江則未正面回答。現場並有多位移工陳述自己勞動現況、表達盼望休假的心聲,並詢問勞動部能否在週日召開會議與他們面對面討論週休1日政策?陳暉江表示已收到意見、會帶進部裡研議,但未實質承諾,最後僅接下陳情書就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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