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外的公民課

姐姐的守護者與公民教育之生命倫理

文/周育德(岡山高中公民社會教師)

高中公民社會第三冊主要介紹「社會規範與法律」闡述社會規範對日常生活的影響,第二課道德與個人發展中,其中日常道德議題,說明了一段生命倫理的作用。

某版課本有云:「生命倫理指個人對生命的態度與做法之道德規範,主要針對人類生死相關的道德議題為研究課題,涉及人類生命歷程之問題」看起來就是想藉由生命倫理提供人們日常生活之參照,面對人生選擇時的道德判斷價值依據。然而何需要生命倫理?傳統道德思維與當代科技發展已無法相符。出生到死亡的生命歷程、甚至從出生前的精卵結合之前,已可透過基因檢測,篩選出想要抑或不想要的基因組合,以往科幻電影的情節,早已實現,而這樣的選擇,無疑涉及生命的篩選。但是,就是這個但是,篩選生命?抑或只是輕描淡寫的篩選基因,談不上生命,站在宗教的立場,誰能夠扮演上帝?或是站在各種宗教的立場,誰能扮演我的神?生命的偶遇與創造在於隨機,如果基因篩選視為當然,不就水管影片中,以照片跟投影片搭上令人昏昏欲睡的洗腦音樂,一定會看到貝多芬會被篩選掉的老梗,就沒有震撼人心的音樂可聽、不過最大的好處也可以篩選掉希特勒,也不會有二戰的衝突了。

科技一日千里,試管嬰兒技術的進步,若子宮不健全之不孕夫妻,藉由代理孕母機制,讓已婚婦女得以生得血緣子女,但與現行《民法》§967血親「己身所從出、從己身所出」衝突。試問若A男精子+B女卵子+C女子宮共同合作之後代,生母為B女或C女?許多受鄉土劇習慣思維,輕鬆說出當然是B女為生物基因遺傳上的親代,但若很有材的編劇或是生命開了一個玩笑,出生的嬰兒有缺陷時,某些是遺傳上的缺陷、某些是出生時的缺陷、甚至是懷胎十月時造成的缺陷,生命無法倒帶,這樣現代版的所羅門王可否說出孩子的媽是B或C?如此孩子,誰來承受?

下一個問題,基因檢測時提早篩選出問題基因或胚胎,有問題的胚胎是否繼續或提早中止?以往認為是神的考驗,如今科技昌明,抑或科技也變成一種信仰時,人們真的有能力或是扮演神的權力,決定這個生命?生命從來不是剎那間的決定,也許看過了一生刻苦耐勞的辛酸,不忍心來到這世界受苦受難,但苦難是主觀的,當事人若不覺得苦難、認為這是一種犧牲奉獻、燃燒自己照亮其他的榮耀,而接受所謂命運的安排。如此心胸,還需要生命倫理思維?或是需要另外一系列對生命的認識與看法、進而豐富生活的視野。

光是出生前、出生之際、生下來之後的生命就講了千多字的生命倫理,還沒說到偶爾佔據話題版面的臨終階段。某版第三冊第二課開頭小故事表示:「我國已實施病人自主權利法,開啟了自己善終的新時代」這麼嚇死人的描述,無疑又勾起自身認知衝突機制,我國已通過個人自主善終?原來只是開放臨終時可選擇消極的不治療、得以有尊嚴的向這世界說再見,跟以往相較已是算有開啟新時代的既視感,若未來再開放安樂死,不就是開啟了宇宙超級無敵瘋狂的時代?或是稀鬆平常的一日罷了。安樂死的不開放、刑法§275依舊還是加工自殺罪,不就證明我國對生命的態度還是依舊比照上個世紀的相對尊(ㄅㄠˇ)重(ㄕㄡˇ)許多。

以上說明了科技已遠遠的海放我們固有倫理道德思維好幾條街,這時候不是想起各種宗教或是道德教條,而是想不起某科幻小說大作的段落:「宗教絕不是過時,面對新時代不同的挑戰,挑戰也不是新的,而是從以往以來一直都有的相互存在的威脅。隨著科學進展,挑戰手段更新,依舊面對的是歧路的不確定性。我們只能選擇所知道的,但是完全無法知道選擇後的遭遇與狀況,人生偶爾再來一罐、沒有再來一次,怎能確定一定是好的。保守有其穩定與溫暖,長久習慣的穩定,不就是人們習慣的生活方式,為啥如此抗拒與鄙視……」

生命倫理固然重要,如同人生重點不是選擇,選擇只是一霎那間的電光火石,選擇之後的堅持往往比選擇更加困難成千上萬倍,偶爾夜深人靜時,質疑這樣錯了嗎?抑或如此真的不會怎樣嗎?若正確?為何心中會有如此動搖的念頭,如此質疑自己。因此生命倫理做為提醒自己,確認自己想法,未必人人一樣。

講這麼多,差點又忘記主題「姊姊的守護者」改編自同名小說,作者Jodi Picoult擅長描述道德兩難的日常生活遭遇,看似平常生活,也面臨重大抉擇,覺得該作者特有才、還是特辛酸,這種匪夷所思倒楣神奇安排都會想到。電影有其時間篇幅與再創作的表現,刪減或改變小說鋪陳,但其故事軸線發展一致,只是最後說再見的角色不同罷了。

身為基因訂做寶寶,安娜的出生在於提供急性骨髓灰白質炎姊姊凱特的醫療備用品,從出生就是所謂的工具人,甚至有血緣關係的工具人,讓安娜習慣幫助姊姊,但是這次凱特需要一顆腎臟,莎拉也認為安娜會理所當然如同往常自然而然習慣的伸出援手的捐出腎臟,但是安娜不幹了,為了自己未來生活的健康與期待,家庭陷入了從來不願意正視的壓力。做為孩子的母親,所有的存在只是延續女兒凱特的生命,或是凸顯自身神聖老母的形象,面對突然不幹的工具人安娜,當然無法接受,從一開始的指責、訴諸以情、最後一連串法律訴訟攻防,順帶呈現不是所謂幸福美滿的家庭生活,各角色有其想像與鋪陳,在凱特生病的壓力之下,呈現一種為家人犧牲團結的氛圍。

該故事頗適合生命倫理之討論,課本又是篇幅有限,留下電影海報與短短一小段:「姊姊的守護者書中母親莎拉為救罹患白血症的女兒凱特,利用基因配對生下安娜,安娜的命運未出生就已被決定,其所引發的生命論理與道德思考值得探討」篇幅有限、把責任發包給公民老師帶領學生探究與思考,遇到如此辛酸的狀況,cosplay凱特、安娜、甚至是傑西時,抑或莎拉或布萊恩時,面對這種生命難題,該如何處理?不管書本或電影都是莎拉主導家庭一切,辭去工作成為性別刻板印象的媽媽,自己犧牲奉獻,也要安娜一起犧牲,畢竟如同電影海報的一句話,沒有凱特,何來安娜?生命不是眾所矚目的意外或期待,而是身為一輩子的工具人或陰影。

有趣的是,安娜呈現出一種自得其樂的自在工具人感,自己也知道身為姊姊的守護者,沒有凱特就沒有自己,甚至覺得幫助姊姊是一種莫名無法形容的責任義務。走上訴訟,最後劇情追根究底是凱特的指使,所以安娜擔當稱職無自覺工具人,抑或內化型工具人,扮演恰如其份的角色。家人之間的犧牲奉獻要何種程度才是身為家人的期待與要求,這種看似家庭成員情感聯繫與交流,讓讀者有種羨慕與嫉妒的氛圍,似乎經由疾病的淬鍊,才能凸顯家庭感情的融合與團結。離題了,其中的生命倫理,莎拉呈現一種身為母親的無奈與沒得選擇的堅毅,投入所有的精神只為了延長凱特的生命,面對凱特,是位堅強又盡責的模範母親楷模;但對安娜,從小引誘洗腦鼓吹幫忙協助姊姊,這種哄騙,能夠說是位盡責的母親?莎拉為自己辯護時,坦承如此是不得不的行為,兩邊都是自己女兒,但考量凱特情況不得不如此,而原告律師亞歷山大不帶感情的提醒,誰代表安娜?呈獻生命優先順序的考量?能否有如此考量?真的如此可以?不拯救對不起自己良心,救了對得起自己身為母親的責任或壓力,但是對得起安娜被如此的對待?

以上,生命倫理為何?對生命的態度,面對選擇時產生的分歧,看似簡單的一個念頭,呈現複雜的思考過程。看似重要的生命倫理,說到此又覺得不是那麼的重要跟在意了,但是只要有選擇,就有價值判斷,只要有價值判斷,背後一定有一套體系,面對的各種遭遇不同,就算一樣的選擇,也未必有相同的結果,因此生命倫理也不是幫各位做選擇,而是選擇那一剎那,讓各位好過一點,甚至選擇之後,讓各位心中罪惡感或是起起伏伏的念頭,不是那麼的驚濤駭浪般的吞噬自身微小脆弱的道德感。

引人入勝的小說或電影,除了橋段的安排或是喜愛演員精湛演技,尚有啟迪心智、甚至歪樓的作用。不管是看電影或小說,其中主軸當然是凱特的病情影響一家人各自的感受,其中傑西的描述更勾起自己成長的回憶。電影時間場景有限,傑西當然是被淡化的配角,不過小說有比較多的篇幅描述,為了爭取不多的關愛,傑西也稍微做了點狗屁倒灶的事情,卻因為凱特時好時壞的身體依舊被無視,想起自身家庭的焦點也都是放在一位需要更多關注的手足,甚至不只一位,使得自己只好自立自強莫名其妙不知不覺的成長到現在而有種疏離冷淡的態度。所幸生命無從再來一次,也幸好沒有此機制,否則再次遭遇相同,會有不同對待?無從得知,反正現在看起來過得還算不錯,也沒有如此辛酸的遭遇,就值得慶幸了。

寫在最後,這篇突然形成,非常某種不明力量上身般的兩天內完成,當初只是一個小小的念頭,竟然完成了如此版面的內心戲,反觀另一篇某台灣政治發展紀錄片的心得,花了不少時間規劃與段落架構,竟然沒梗的嘎然而止,如同人生,說不準的。影片教學真是公民老師的好朋友,講這麼多,主題影片放下去,讓學生有所啟發與感觸,也讓自己有偷偷喘息的空間,至於學生有沒有啟發,那就未必了,老師有點啟發,回顧自身心路歷程,感恩生活、讚嘆自己,無須吃seafood,也是OK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