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勞團爭新版七天假 內政部未表態行政院說不行

文/公庫記者許詩愷

民進黨今年選舉大敗,隔週勞動部長許銘春被追問2016年引發爭議的七天假議題時表示「會再與內政部研議。」今日(12/4)數十個勞工團體便前往內政部、行政院要求官方說明目前進展,但兩部會官員皆未具體回應,勞團宣佈下週將重返行政院,行政院卻在稍晚聲明「目前沒有重新討論恢復七天假的必要。」

「七天假」抗爭源自2015年馬英九時期推動的工時政策,勞動部先在當年8月預告修正《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縮短法定工時為每週40小時,接著時任勞動部長陳雄文表態刪除勞工七天國定假日;2016年蔡英文上台後,民進黨維持砍假決議,並連帶推動「一例一休」為配套,繼任部長郭芳裕則強調,此舉是為了改善過去勞工、公務員因法源不同,導致假日天數不同的情況。

而七天假議題導致勞團長期抗爭,直到2016年12月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基準法》修正案,將牽涉本案的第37條「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開頭新增一句「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

其差別在於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中,只有端午節、中秋節等部份節日明文規定「放假一日」,其它如青年節、兒童節、教師節、國父紀念日等七節日則未明載,形成了多方各自解讀的空間。

再加上過去勞工週休二日僅是配合《公務人員週休二日實施辦法》,未實際法定化;因此新版勞基法雖確立了單週40工時,但刪除上述普通勞工「只紀念、不放假」的七節日,影響排休制員工、打工族申請補休,以及依《勞基法》第39條得到雙倍工資的權益。

對此,今年曾參選桃園市長的中華航空企業工會秘書長朱梅雪認為,國民黨執政時各勞團已針對七天假持續抗爭,民進黨執政後卻辜負他們的期待,如今的局面「不是國民黨做得好,是民進黨背離了基層勞工的聲音。」政府應深刻反省。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長葉瑾瑜表示,重啟抗爭是為了爭回七天假,修改部份「不合時宜」的節日為言論自由日、世界人權日、國際工傷日等,讓受影響的勞工拿回權利,並賦予節日實質意義。

葉瑾瑜指出,工時、休假是不同的議題,當時勞動部把休假責任丟回給內政部,立法院配合修法引發民怨,現在執政黨應面對失敗,傾聽人民不滿,進一步訂立專門的「國定假日法」,才能對勞工做出完整保障。

至於出面接下陳情的內政部民政司科長簡鈺珒僅回應,若勞動部提出研議,有增加勞工休假日的計劃,內政部將一起配合。現場勞團成員重申《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屬內政部管轄範圍,不必配合勞動部和勞基法,可獨立進行修訂,簡鈺珒仍重複相同發言,不願透露官方立場或目前進度。

詢問內政部未果,勞團成員約50人突然步行前往行政院,中正一分局則在中山南路上分別舉牌兩次。勞團再次對媒體說明抗議目的後,接著出面的行政院綜合業務處參議翁玉麟也只接過陳情書,強調「會往上通報。」勞團希望翁玉麟現場給出處理時程,翁玉麟同樣未表態,勞團成員便高呼他們將持續監督,一週後會回到行政院要求官方發表結果。

但下午記者會結束不久,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隨即在日落前出面聲明「七天假已在勞基法第一階段修法時廢除。」使全國勞工、公務人員國定假日一致,確立週休二日,目前「沒有重新討論恢復七天假的必要。」

針對官方說法,稍早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長楊適瑋直言「全國一致只是把勞工權利砍掉的話術。」公務體系中許多人根本沒有依法取得休假,尤其是消防員、警察等基層,不管哪一項法令制定的節日,他們都是看得到吃不到。

「為什麼提到七天假,就要提到全國一致?」楊適瑋質疑,當時政府為了實施單週40工時,促進勞權的同時也為了各種原因連帶砍掉七天假,變相剝奪部份勞工的權益。他強調,不應區分公務員或一般勞工,政府應重新檢討相關政策「把該有的補休還給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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