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台鐵不怕下一個車長過勞死嗎?工會呼籲勞動部勞檢違法班表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台鐵產業工會抗議數十年來「過勞班表」未改善,曾在兩年前發起「春節依法休假行動」,遭台鐵局懲處337人曠職、記過。工會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被駁回後,對勞動部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8/15判決,認定勞動部所裁決決定「程序不合法」,判勞動部敗訴,全案可上訴。

台鐵產業工會昨(8/30)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呼籲勞動部應針對目前台鐵有眾多「違法班表」進行勞檢,維護基層勞工的勞權,勿浪費資源上訴,更應重新對「春節依法休假行動」進行審理,做出台鐵局不當勞動行為的裁決。

人生、休息時間,永遠是破碎的

台鐵產業工會近年致力改善「日夜休」三班制(相關報導),台鐵員工一年365天都出現在車站,早上七點半上班、晚上七點半下班,回家休息24小時候,隔天晚上七點半繼續上班。無限輪迴的三班制班表,讓台鐵運務員就算是休假日也有1/4的時間待在工作崗位;得不到完整的一曆日(00:00-24:00)休息日或例假日。

工會代表、參與「依法休假」的當事人徐仲能表示,自己30年前在汽車製造工廠上班,有隔週休二日,但是進入台鐵工作後發現,公家機關反而在國定假日沒有休假。他提到,許多年輕員工從三年前開始質疑台鐵不合理的班表及休假而組成工會,工會用依法休假行動爭取勞權後被懲處(相關報導),應是維護勞工權益的主管機關勞動部,竟做出對工會不利的裁決。

工會秘書蕭農瑀表示,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在2017年7月14日針對工會依法休假被懲處一案裁決,台鐵局沒有構成不當勞動行為(相關報導),經工會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後,經過兩年終於宣判,勞動部裁決委員會「程序違法」,認為裁決會做成決定時裁決委員人數未達2/3,判撤銷裁決決定。

在勞動部與工會收到判決書後20天內都有上訴權利,工會嚴正呼籲勞動部勿上訴。蕭農瑀說,裁決會在程序上及裁決判定實體上都有不合理的地方,若勞動部再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可能也認為程序有問題再次駁回、回到裁決會,恐耗費數年訴訟時間,對被懲處的台鐵員工並非有利。「做為勞動法令主管機關,應處理改善台鐵現在發生的基隆車班違法班表,不應把資源花在上訴!」

台鐵員工的國定假日可以休假嗎?訴訟曠日廢時

工會律師翁瑋表示,雖然目前判決勝訴理由是程序瑕疵,工會主張實體上台鐵局確實造成不當勞動行為。《勞基法》規定國定假日無出勤義務亦無須請假,但裁決決定認為台鐵員工「默示同意」,也就是在台鐵國假出勤行之有年,並以近5年台鐵員工多有在國假期間出勤,且未表示意見,來推定台鐵員工承諾國假不休假。翁瑋反駁,響應依法休假的工會會員很多工作不滿5年,如此裁決理由是用不當事證來推知會員「默示同意」。

另外,裁決委員會認定工會是在除夕前三天才把會員依法休假聲明書寄給台鐵局,太晚通知構成權利濫用。翁瑋強調,工會在除夕一個月前開記者會、新聞稿發布及媒體露出皆提早呼籲會員參與,台鐵局甚至能提早進行出班調查,進行人力調度,因此當時春節沒有不能發車的問題,運能影響不大。反而台鐵局仍要求工會會員上班,才是對工會的不當打壓。

「台鐵局常說交通產業全年無休,但是事業單位有需求,不代表員工要全年無休,不能剝奪勞工權利。」翁瑋呼籲,行政訴訟後已過兩年,只判定程序違法,若勞動部還要上訴將拖一兩年,與裁決設計制度希望快速進行救濟相違背與矛盾,呼籲勞動部停止上訴,盡快回到裁決會實質認定。

台鐵違法班表進行式 工會呼籲勞動部應維護勞權

蕭農瑀提出目前基隆車班會員的違法班表,基隆「124工作班」南港到基隆的車長,輪班間隔不到8小時,員工睡眠時間只有4小時49分。車長前天深夜00:37到南港,還要花半小時整備直到01:07下班,隔天必須提早半小時05:56整備,06:36發車。

基隆「110工作班」連續工作8小時,未有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休時,「造成員工早上出門要買兩份早餐,一份當午餐吃」。蕭農瑀說因為台鐵人力不足,一位車長負責好幾趟的折返班表,車長除了在靠站時開關門、注意月台、旅客狀況,行進間查驗票等,車子到站後要調頭只有數十分鐘的整備時間,得查看車廂、遺失物或整理設備,中間沒有休息時間。然而台鐵局在技術上可用車長交班方式,避免員工連續工作。

蕭提到,兩年前高雄車班沙崙線的連續折返班表,發生有車長一天折返8趟,疑過勞去世,「台鐵不怕有下一個車長過勞死嗎?」工會已在8/22向基隆市政府送出勞檢申請,呼籲地方勞檢單位及勞動部應盡速解決。

基隆「124工作班」南港到基隆的車長,輪班間隔不到8小時,員工睡眠時間只有4小時49分。

基隆「110工作班」連續工作8小時,未有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休時

高雄車班沙崙線的連續折返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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