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批黃金海渡假村案送審「殭屍還魂」 環團要求撤案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20年前的舊案、台東杉原灣飯店開發案「台東都蘭灣黃金海休閒渡假村開發計畫」兩年前歷經環評退案後,今年再度送審環保署,環團批評「殭屍還魂」!

6月16日時環保署召開黃金海案「環境現況差異分析」(環現差)專案小組初審會議,地球公民基金會等環團持續監督,會前召開記者會,抗議開發單位未釐清被環署退回時的8項質疑,包含「廢汙水處理、遺址保存、當地部落溝通」等問題,要求環署再次撤案。會議最後決議開發單位必須在明年1月底前補件再審。

環評退場機制不明 未開發之老舊環評案件可以一審再審

黃金海案位於卑南鄉加路蘭段台11省道旁,原11.3公頃縮小為11.28公頃。旅館基地位於富山遺址及富山第二遺址中間,建物配置將新增遺址保存展示館,開發單位表示將迴避遺址範圍,原規劃500間降低為450間房,採「分照、分期」開發方式,先設置200間房,再因應市場情況進行後續開發蓋設250間。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黃斐悅表示,黃金海案在2000年就通過環評,日後因通過環評超過三年未動工及變更原開發內容,從2006年開始向環保署送交「環境現況差異分析」(環現差)及環境影響差異分析(環差)審查。

2018年時環保署歷經8次會議,環委也就本案提出8項質疑,最後決議退回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批評,應死掉的案子「居然死而復生、變殭屍重新送審」,於今年再度送審環現差、召開環保署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

黃斐悅提到,再次檢視黃金海案的計畫內容,在「廢汙水處理、遺址保存、地方社區溝通及都蘭灣觀光總量」等問題未做太多變更,「用水需求、廢棄物清運」則是向自來水公司、清運公司取得同意,「生態調查、地質安全」有做新調查,但環署可能不會輕易退回,因環現差的行政程序無法駁回此案,只能退回主管機關,使得未加改善的開發計畫可以不斷一送再送,浪費社會資源。

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環境信託中心主任溫于璇表示,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陳昭倫長期在杉原灣研究,調查本處約有119種珊瑚,包含台灣珊瑚種類的1/3,覆蓋率達65%,甚至有台灣首次發現的「貝氏耳紋珊瑚礁」,是重要的生態區域。然而本處地質屬「利吉混同層」(岩層中混雜了許多不同類型的岩塊加上泥岩),在杉原灣旁山坡地進行開發、剷除植披,裸露地的泥沙隨著下雨沖刷落入海中,使得海中泥沙過多、透光度變少,不僅影響水中藻類行光合作用,甚至覆蓋珊瑚礁導致珊瑚窒息。

溫于璇說,已經在當地台11線旁山坡動工的「棕櫚灣濱海渡假村」,大雨時土石漫流入海,已使得珊瑚礁覆蓋率降低,證實岸上開發對水下生態環境影響嚴重。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黃斐悅。圖片為棕櫚濱海渡假村已動工圖示。

環境保護對策、部落同意、觀光政策皆未釐清

「在台北決定的事情,受害的都是原鄉族人!」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理事Savungaz Valincinan(撒丰安‧瓦林及那)表示,黃金海渡假村所在區域橫跨都蘭、莿桐及加路蘭等阿美族部落,但依照「中華民國殖民政府」的法律,原本《原基法》21條的諮商同意權,在後續頒布的《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限縮、僅限「公有土地」才須取得當地部落同意,因此黃金海案開發計畫全區屬私有土地,開發單位可不需經過地方部落同意,她批評「真的有尊重原住民族權利嗎?」

Savungaz提到,開發單位在計畫中提到與當地部落溝通的方式為「贊助部落舉辦傳統活動、承諾未來提供場地予當地居民辦理豐年祭及釋出工作機會給當地居民」等,根本是以「施捨、可憐」的方式在溝通,她痛批「難道開發案來之前,居民就沒辦法自行辦部落傳統祭儀嗎?」Savungaz說明,黃金海旅館的位置下方就是莿桐部落的「海祭場」,假使飯店落成,將會讓外來觀光客居高臨下的觀看祭場、侵犯阿美族文化,毫不尊重在地部落。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組主任黃靖庭指出,黃金海案開發計畫對於旅館房數需求,捨棄近期資料卻引用舊資料。其引用1999年「東部區域整體觀光發展計畫」中,都蘭地區潛在住宿需求3433間,加上動工中的棕櫚渡假村案500間,約有4000間需求;然而2015年交通部觀光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管理處調查都蘭地區房間數需求推估851間,甚至當地也有百間民宿,質疑「真的有這麼大的需求嗎?」她要求主管機關觀光局應拿出最新房數需求評估數字,否則不該審查本案。

黃靖庭認為,2015年通過《海岸管理法》,內政部營建署去年將台東縣台11線靠海側的濱海陸地(台東花蓮縣交界至卑南溪口段)劃設為「重要海岸景觀區景觀道路類範圍」,涵蓋長濱、都蘭、加路蘭以及杉原灣等地台東台11縣「靠海側」區域,表示本處的觀光資源需要被保存,「靠陸側」仍未劃設,大型飯店開發案未納入保護範圍。

主管機關交通部觀光局、相關機關內政部營建署、原民會等代表未出席環評專案小組會議,無法進一步向環委表示意見。地球公民基金會蔡中岳則說,黃金海是20年前通過的老案子,「當時可能還沒討論飯店要不要做wifi」,在計畫未做太多更動的狀況下、用20年前思維討論要不要蓋飯店,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陷環保署於不義,丟給環保署做准駁,而不是在主管機關的政策下做出合理的處置。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理事Savungaz Valincinan(撒丰安‧瓦林及那)表示,黃金海渡假村所在區域橫跨都蘭、莿桐及加路蘭等阿美族部落

黃金海案的開發內容 環委:像是把我們拉回20年前的時空

環評委員郭素秋重砲批評,開發單位的計畫報告書中完全看不出對重要的富山遺址相關配套措施及完整保護計畫,她提到,黃金海開發基地是在兩個遺址中間的區塊,其評估及建議都是援引2008年台東縣府列冊遺址的調查報告,沒有看到開發單位對於本基地的考古評估報告。郭素秋認為遺址一旦被破壞是不可恢復,包含動工整地時遺物露出、破壞古沙丘,蓋起渡假村後遊客進入,在遺址上活動、人為破壞。

郭素秋表示,整個東海岸區域到處都有幾千年遺址,富山遺址保存距今4200-3200年的歷史文化,開發單位應要有明確調查與套圖,這次的開發單位的報告「像是小朋友寫的」。

環委李俊明則表示,本次黃金海案計畫書內容像是「把委員拉回20年前的時空」,相關法規跟技術演進都沒有與時俱進。環委游繁結說,雖然送審是業者權利,但自己20年前審過本案,至今未改善「乾脆不要開發」,他提醒「分期、分照、分區」開發應詳細規劃,相應的遺址保護管理對策要交代清楚。

環委吳義林則認為,開發單位只針對飯店營運中的廢水處理,未處理施工中的廢水,例如暴雨造成裸露地逕流沖刷到海岸中,影響水質等問題;交通影響方面,開發單位只採計棕櫚濱海渡假村與黃金海兩間旅館,但日後台東縣府可能活化使用美麗灣飯店,應將附近相關的所有開發案的加乘效納入考慮。

專案小組會議最後建議,開發單位應在明年1月底前補件再審,不得申請展延補正期限。請交通部觀光局出席說明「東部地區整體觀光發展政策」等上位計劃之辦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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