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徵, 都更

台中市府要黎明司法救濟 其實是卸責避爭議

文/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

本月中旬,台中黎明幼兒園的緩拆期限將再次到期,園長林金連和各地受迫遷居民於7月8日至台中市府前苦站、夜宿抗議,要求市長盧秀燕出面、承諾妥善處理重劃爭議卻未得到任何答覆。7月9日公庫記者去電詢問台中市地政局,發言人朱上岸表示,幼兒園在上訴期間若要擋拆,應主動繳交2589萬元的反擔保金,並提出林金連並非地主、與兄弟姐妹共同擁有幼兒園建物且僅有林金連拒絕拆遷,以及建物是否合法等爭議(公庫報導)。

然而,這些對於幼兒園保留提出的質疑,其實早在三、四年前,前任市長林佳龍執政時期就已出現,在2016年底由台中市地政局於黎明幼兒園內召集園方、重劃會及民間團體的四方協調會中,局長張治祥曾提出拒絕拆遷的林金連應盡力整合其他共有建物產權的家人意見(公庫報導),而後在保留運動方的協調之下,除了原本就主張保留幼兒園、持續上訴的林金連及另一位手足以外,也已與其他幾位手足溝通並取得至少三位的口頭同意保留。

時任台中市地政局長張治祥至黎明幼兒園主持協調會

在土地所有權問題上,保留運動方曾以平面圖進行說明,將幼兒園空間劃分為A、B、C三區,目前主張保留的幼兒園建物位在A區土地上,此區土地登記的地主是過去黎明幼兒園的張姓園長,而他也同樣支持幼兒園保留、繼續辦學。

關於幼兒園建物是否合法的爭議,過去保留運動方曾詳細說明,在既有的市地重劃制度當中,合法建物在主張原位置保留(原地原配)上較為有利,而黎明幼兒園從頭開始就並不願意參與重劃,訴求也是希望被劃出重劃範圍,保留幼兒園的主張,與建物是否合法其實沒有直接關聯,只是爭取原位置保留時將更為有利[1]。但由於幼兒園目前所在地有部分未來為道路用地,林金連已明確表示願意拆除部份房舍以利工程進行,只希望能保留地主為張園長的A區土地及其上建物,讓幼兒園得以繼續運作。

此外,根據林金連所述,黎明幼兒園所在地於1973年以前為炮竹工廠,直到1977年幼兒園成立,申請成為合法立案的幼教機構,並於2013年因應幼托整合相關法規申請改制通過,至今每年市府的建物申報、消防安全申報、聯合稽查等等,幼兒園方面也都配合並且通過檢驗(公庫報導),未曾收到台中市府主管機關要求改善違建,直到市府為了回應保留爭議,開始主張黎明幼兒園建物「可能」不合法,這樣的說法引發保留運動方批評。

黎明幼兒園反迫遷案,自胡志強擔任市長時期纏訟至今十多年,直到2016年地方法院更二審時首度判決幼兒園敗訴,開始面臨強拆危機,最高法院以重劃會組成違法為由發回高等法院更審,但2018年更三審判決仍認定重劃會已於2008年通過台中市政府核定,是合法成立之團體並具有當事人能力,維持判決幼兒園敗訴,而園方則持續上訴至今尚未定讞。

以上幾點地政局發言人朱上岸提出的質疑,並沒有回應到民間提出的「重劃開發究竟是否合理」、「黎明重劃會是否合法」及「全案上訴期間應暫緩開發、避免強拆」等爭點,甚至仍將開發公益性、必要性與合法與否的問題推回給抗爭的個人,任由重劃會與幼兒園方持續興訟而無能解決問題。

黎明幼兒園保留運動方長期主張,除了應檢視重劃會組成是否合法以外,過去自辦市地重劃案件採用的《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辦理市地重劃辦法》早已被大法官宣告部分條文違憲,且各地弊案不絕,要求中央及地方政府應審慎評估現有案件,並儘速修改造成居民被迫參與重劃、權益受損的惡法。

幼兒園遭法院在更二審中初次判決敗訴因而開始抗爭至今已四年餘,期間風波不斷,屢次險遭強拆又在民間陳抗之下獲得緩拆,然而過去核定重劃會成立的主管機關台中市政府地政局,在面臨抗議時一再將黎明幼兒園的案件視為個案,將幼兒園抗爭當作園方及重劃會的私人產權之爭,2016年時任地政局長張治祥以「重劃會合法成立,且此案已展開多年無法臨時喊停」為由回應幼兒園要求停止充滿爭議的開發案件。

直到2019年,台中市府屢次宣稱「一切合法」的黎明自辦市地重劃爆發弊案,承辦開發的富有公司董事長楊文欣、黎明重劃會理事長傅宗道、富有公司總經理林世民等14人因涉嫌虛灌地主人頭、不法取得重劃會主導權並牟取暴利遭台中地檢署依背信罪、違反公司法等罪刑正式起訴,這才使得黎明幼兒園的危機浮現一絲曙光,台中市府作為主管機關也理應正面回應,遺憾的是,從胡志強時期到林佳龍,以及如今再次政黨輪替的盧秀燕市府,都未有明確表態、出面解決重劃爭議,也迫使黎明幼兒園一再籠罩在強拆危機之中。

[1]參考保留運動發布之文章「覺青都被騙了!?黎明幼兒園爭點釋疑

【黎明幼兒園迫遷案近期發展】

—近年訴訟經過—

2017年6月,最高法院廢除強制拆除黎明幼兒園重劃案(2016年更二審敗訴)判決,理由是重劃會組成程序上有重大瑕疵,判重劃會敗訴,發回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三審。

2018年9月,黎明幼兒園重劃案在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更三審判敗訴,理由是重劃會已於2008年通過台中市政府核定,是合法成立之團體並具有當事人能力,且黎明幼兒園部分地上物阻擋重劃計畫公共設施工程,倘若不拆除將阻礙計畫施行,也影響台中市府後續的驗收與接管等行政流程。

本案正在上訴到最高法院。

—近期反迫遷歷程—

2019年1月,黎明幼兒園收到重劃會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公文。

2019年3月,檢方依背信等罪起訴重劃會,目前重劃會被判違法,二審仍在審理中。

2019年11月初,幼兒園收到重劃會向法院聲請緩拆執行三個月。

2020年4月22日,幼兒園收到法院來函通知緩拆三個月。

2020年7月20日,黎明幼兒園預計被強制執行拆除。

【延伸閱讀】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215集:自地重劃誰決定?黎明幼兒園退無可退
黑夜能走向黎明? 黎明幼兒園與市地自辦重劃爭議公庫總整理
2020.07
緩拆期限將屆 黎明幼兒園中市府前苦站、夜宿籲市地重劃修法
黎明幼兒園迫遷在即 抗爭邁入第29小時

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