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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風災11年首辦永久屋公聽會 原民團體盤點多項問題

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2009年莫拉克風災至今已11年,災後各地成立的永久屋面臨土地空間不足、產業發展受阻、部落完整性遭破壞等問題。12月4日由立法委員鍾佳濱、伍麗華等人共同舉辦「未承諾永遠的永久屋下一步公聽會」,並邀請協助災後重建的專家學者、民間團體,以及身為受災戶的各地部落居民出席,共同提出永久屋目前面臨的問題與困境。

公聽會尾聲,鍾佳濱承諾相關內容與意見將再進行討論,也會在本月立法院會期中與其他立委共同提出、進行後續追蹤,盼能有效監督中央與地方各部會共同解決永久屋爭議。

永久屋不永久?擴建需求該怎做?   花敬群:地方政府可再調整相關內容
2009年8月6日到8月10日,莫拉克風災(又稱八八水災、八八風災)重創台灣各地,連日降雨引發淹水、土石流等災情。其中受災嚴重地區包括:臺南縣(現為台南市)、高雄縣(現為高雄市)、屏東縣、南投縣、台東縣等地。風災結束後,各地重建與復原工作隨之展開,除了中央與地方政府制定相關政策與協助,民間非營利團體像是慈濟、紅十字會、世界展望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等也深入災區,協助搭建永久屋提供原民居住。

內政部營建署代表指出,永久屋與「三方契約」相關。所謂三方契約即是原民依據相關規定搬遷到永久屋之前,由援建團體(也就是民間非營利團體)擔任甲方、地方政府擔任乙方、原民等受災戶擔任丙方所共同簽署的合約內容。營建署強調,房屋僅能作為住宅使用,且原民一旦接收永久屋,就無法回到原居住地建造房屋等,否則視同違反三方契約,地方政府可收回永久屋。

照片為禮納里部落永久屋,又稱為瑪家農場永久屋,自2010年底開放受莫拉克風災影響的原住民入住。該永久屋集結三大部落、兩大原住民族群。(照片來源:交通部觀光局網站

但營建署也表示,倘若原民想將永久屋進行擴建,只要不違反當初「開發計畫」規範的建蔽率與容積率狀況,即可合法擴建。一旦超乎當時的建蔽率與容積率規範,原民必須與地方政府進行「變更計畫」,才可合法擴建。對此,內政部次長花敬群也強調,關於原民將永久屋改建,以及作為私人開店營利使用等方向,地方政府可先針對相關法規內容進行調整,再協助原民變更永久屋的使用方向。

至於永久屋究竟是否永久?是否有使用年限的問題?花敬群坦言由於法務部2012年曾提出函釋內容,從《民法》繼承的角度進行解釋,也因此其他各部會較難以再行說明,相關問題或許需再詢問法務部。

針對花敬群提到的函釋內容,當時法務部指出,受災戶居住於永久屋的權利受限於當時所簽訂的三方契約內容,依據「莫拉克颱風災後民間興建住宅贈與契約書參考範本」第3點內容,明確指出「住宅坐落土地僅提供丙方及其繼承人作為住宅基地使用」,也因此法務部認為參考《民法》第464條借貸契約的屬性來看,永久屋的土地使用僅限於申請者及其繼承人共兩代,也就是原民團體常說的「永久屋有50年年限」等說法。

而針對土地所有權相關問題,內政部次長花敬群坦言目前的法治與技術層面可能仍有問題,必須搭配不同的配套措施進行更細緻的討論。

而針對土地所有權相關問題,由於當時永久屋基地所使用的土地來自台糖、林務局、國有財產局等各單位,因此涉及的問題與層面更為複雜。花敬群坦言目前的法治與技術層面可能仍有問題,必須搭配不同的配套措施進行更細緻的討論。

同時,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谷縱‧喀勒芳安也強調,由於興建永久屋時涉及公益性與公用性,因此土地無法做為私人分配等使用。但地方政府可以針對產業、公共建設等需求,依法進行土地變更等使用。谷縱‧喀勒芳安承諾,原民會近期將召集地方與中央各部會進行現行法規相關討論。

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谷縱‧喀勒芳安承諾,原民會近期將召集地方與中央各部會進行現行法規相關討論。

當初高喊原民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   學者:88.7%離村又離鄉、中央不應把問題推給地方
針對谷縱‧喀勒芳安提出的說明,禮納里好茶永久屋居住正義自救會顧問、魯凱族人柯富國痛批:「根本沒有解決問題!」他指出,對原民而言,土地就是生命、居住的房屋就是傳承的地方,如今面臨「永久屋不永久」的問題,再加上原民無法取得土地所有權,讓族人無法妥善傳承相關文化與精神。

同時,柯富國認為自從2014年廢除《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至今,政府仍舊漠視永久屋議題,甚至日前部落長老Kalrimadrau Redraedrame(盧啟村)透過自焚行動盼政府正視永久屋議題,無奈政府與媒體僅看見自焚事件,並未深入瞭解原因。

尤其Kalrimadrau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未脫離險境,柯富國反問:「是誰將這些永久屋問題累積成怨恨?」他認為政府應負起最大的責任,並針對永久屋議題制定相關期程、確實進行改善。

針對谷縱‧喀勒芳安(左粉色口罩者)提出的說明,禮納里好茶永久屋居住正義自救會顧問、魯凱族人柯富國(右藍衣站立者)痛批:「根本沒有解決問題!」

長期關注災後重建、永久屋議題的前臺灣大學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系教授謝志誠提到,根據他親身調查的經驗來看,莫拉克風災後全台永久屋基地共有41處,共設置約3546間永久屋。謝志誠指出,風災初期政府高喊「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的援助方式。然而實際上,高達88.7%的原民屬於「離村又離鄉」的狀態,在政策的引導下,轉移到不熟悉的環境重啟生活與生計。

同時謝志誠強調,所謂「三方契約」究竟屬於公法契約還是私法契約?若政府不盡快釐清相關問題,後續也會產生更多契約與法律之間的疑慮。義守大學觀光餐旅原住民專班副教授林惠年也指出,當年的永久屋政策讓許多原民失去耕地與山林資源。

長期關注災後重建、永久屋議題的前臺灣大學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系教授謝志誠提到,高達88.7%的原民屬於「離村又離鄉」的狀態,在政策的引導下,轉移到不熟悉的環境重啟生活與生計。

林惠年進一步指出,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8條規定,政府應對於居住於「原住民族地區外」的原住民,提供健康、安居、就業等相關保障。他呼籲政府應該檢討錯誤的永久屋政策,提供原民返回原鄉的選擇與相關配套措施,也才符合《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英文縮寫為UNDRIP)所提到的相關保障。

清華大學環境與文化資源系副教授張瑋琦認為,從原民會代表的發言內容來看,反而是將相關責任推給地方自治條例與三方契約。他呼籲中央政府不應將問題推給地方政府解決,也不是編列幾項補助維繫產業發展、修繕永久屋等就當作解決問題,應成立專責機構,進行通盤檢討、有效解決問題。

義守大學觀光餐旅原住民專班副教授林惠年呼籲,政府應該檢討錯誤的永久屋政策,提供原民返回原鄉的選擇與相關配套措施,也才符合《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英文縮寫為UNDRIP)所提到的相關保障。

各地永久屋狀況頻頻   原民團體點名公共空間不足、文化重建未被重視
面對莫拉克風災後的重建歷程,各地永久屋原民團體也提出目前面臨的困境,包括:永久屋不永久、遷村後遭地方行政單位「踢皮球」、公共空間不足、原民文化重建未被重視等問題。

針對「永久屋不永久」的問題,莫拉克災後人權權益促進會召集人、禮納里好茶部落永久屋居住正義自救會成員Daganau Dalbathane 陳毅民(陳毅民)以歌唱一首魯凱族傳統古謠作為說明。他表示,此古謠歌曲呈現族人對土地的驕傲與期待,也是部落耆老希望他能透過歌聲傳遞給政府部門的「聲音」。

「當我們以最大的力量創造奇蹟時,沒想到所作所為都是違法的!」Daganau與當地遭強拆的「脫鞋子部落共享空間」屋主、霧台鄉代表Ngedrelre Druluan(李金龍)強調,族人的要求非常簡單,就是「土地正義」與「居住正義」兩大訴求。尤其風災後Daganau與Ngedrelre回到部落,盼能建造屬於部落的文化產業與經濟奇蹟,無奈卻面臨文化產業發展據點,也就是「脫鞋子部落共享空間」遭拆除的事件

莫拉克災後人權權益促進會召集人、禮納里好茶部落永久屋居住正義自救會成員Daganau Dalbathane(陳毅民)說:「當我們以最大的力量創造奇蹟時,沒想到所作所為都是違法的!」

除此之外,針對遷村後遭地方民意代表與行政單位「踢皮球」的狀況,嘉義阿里山鄒族逐鹿部落永久屋代表、逐鹿社區合作社執行長Sua Tiaki’ana(鄭信得)提到,風災後逐鹿部落從原本的「嘉義縣阿里山鄉」遷移到「嘉義縣番路鄉」,然而在鄒族的歷史脈絡與認知中,阿里山鄉長才是掌管鄒族政經、產業、文化發展等內容的主要人物。

遷村後逐鹿部落礙於行政區位的劃分,不僅無法投票選出真正掌管鄒族事務的阿里山鄉長,甚至遇到問題想找行政單位或民意代表反映時,也被阿里山鄉及番路鄉「互踢皮球」不予協助。部落文化、歷史成因與行政劃分的錯綜複雜,再加上風災後的遷村政策,導致逐鹿永久屋處於目前尷尬的局面。

不僅原民的參政權受影響,就連基本的生活環境、公共空間也大受影響。高雄市杉林區日光小林社區發展協會顧問周金源、前台東大武永久屋自救會長何曉英共同指出,地方政府鼓勵族人使用永久屋閒置空間進行活動等,然而使用公共空間時的租金支出壓力不小,他們呼籲政府應針對公共空間的收費進行相關規範,而非忽視部落的經濟能力。

前台東大武永久屋自救會長何曉英指出,地方政府鼓勵族人使用永久屋閒置空間進行活動等,然而使用公共空間時的租金支出壓力不小,呼籲政府應針對公共空間的收費進行相關規範,而非忽視部落的經濟能力。

同時何曉英也提到,台東大武永久屋的屋舍以鐵皮搭建而成,然而永久屋位於沿海地帶,屋舍鐵皮受到嚴重腐蝕。再加上當時永久屋為「連棟建築」,何曉英認為消防安全也產生漏洞,未來一旦發生火災等問題,有可能造成族人逃生不易等。

何曉英強調,當地排灣族人是「貼近土地的民族」,然而遷村後族人沒有耕地可耕種,也沒有足夠的公共空間進行傳統祭儀等活動,反而限縮原民的文化發展。針對「耕地不足」的問題,住在長治百合永久屋、代表魯凱族阿禮部落(魯凱族語:Adiri)的Cemeceme(包仙妹)也提到,當地部落長輩想回到原本的田園生活,無奈永久屋周遭耕地不足,造成部落長輩遷村後無法回到原本的生活狀態,產生躁鬱症、憂鬱症等疾病。

清華大學環境與文化資源系副教授張瑋琦呼籲,中央政府不應將問題推給地方政府解決,也不是編列幾項補助維繫產業發展、修繕永久屋等就當作解決問題,應成立專責機構,進行通盤檢討、有效解決問題。

災後11年問題繁多   民團盼政府確實檢討與解決
中研院民族學研究所助研究員黃智慧提到,莫拉克風災至今11年,永久屋等相關政策造成原民在土地、產業、戶籍、參政權等各部分產生問題,歷年無論民間團體召開幾次記者會,中央政府仍無動於衷。他呼籲此次既然是災後第一場公聽會,政府應確實盤點問題,檢討並改善。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律師謝孟羽也提到,關於土地與房屋產權、個人行為等相關法律的增修也是當務之急,否則永久屋部落將陷入不能耕作、不能狩獵採集、不能做觀光產業等困境,如此一來也會讓原民的生活大受影響。「這就像政府給部落族人一雙皮鞋,但族人上山打獵要穿的是雨鞋一樣,很多措施無法密切符合族人的需求。」他認為政府的相關措施可再改進。

中研院民族學研究所助研究員黃智慧呼籲,此次既然是災後第一場公聽會,政府應確實盤點問題,檢討並改善。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東部排灣中會牧師撒依努.得別格(Sakinu.tepiq,漢名戴明雄)也強調,風災後原民隨著政府政策遷移、改變生活等,然而真正的「文化重建」與「產業政策」卻未被落實,包括小米、紅藜等傳統作物的耕種被忽視。他也呼籲,政府不能每逢天災發生就要求原住民遷村,原民本身是山林與海洋的子民,與自然共生共榮,應有更好的方式可讓原民回歸原本的生活。

公聽會過程中由於發言人數過多,為掌握時間其餘出席人員以書面資料的方式提供意見。鍾佳濱也承諾,未來會與各政黨立委持續針對該議題追蹤討論。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律師謝孟羽說:「這就像政府給部落族人一雙皮鞋,但族人上山打獵要穿的是雨鞋一樣,很多措施無法密切符合族人的需求。」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東部排灣中會牧師撒依努.得別格(Sakinu.tepiq,漢名戴明雄)也強調,風災後原民隨著政府政策遷移、改變生活等,然而真正的「文化重建」與「產業政策」卻未被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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