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原民

北市府擬強拆抗爭帳篷 原轉小教室:物品清除,人仍留下抗議

文/公庫記者吳容璟

為推動原住民族轉型正義運動、抗議《傳統領域劃設辦法》排除私有地,持續在二二八公園內露宿抗議滿1,844天的「原轉小教室」,日前收到台北市工務局公園路燈管理處公文,表示搭設棚帳等行為已違反《台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不得擅自營火、野炊、夜宿、燃放鞭炮或搭設棚、帳」,若在3月13日前未停止「違規行為」,「將代為拆除移至該等違規佔用物品」。

今天(14)早上7點多,北市警局出動數十名警力以鐵柵欄將現場包圍,北市府工務局長林志峯及公園處官員約在9點半出現,林志峯說「我們幫你們收一收比較乾淨」,Panai Kusui(巴奈)則回應「不用,我們可以自己收」,並強調東西可以清走,但人會持續留下來抗議。最後原轉小教室自行整理清空物品,下午2點左右以卡車載離現場。

原轉小教室成員Nabu Husungan Istanda(那布)說,台北市長柯文哲上次來訪時還說要幫忙弄漂亮一點,如今突然就變成有礙觀瞻、「不乾淨」的東西,對此林志峯則跳針回應可以至公園內的「自由講台」表達訴求。目前成員將少數抗爭牌子及必需用品暫時放置於附近涼椅,而公園處官員則進一步要求收乾淨,雙方仍持續僵持中。

原轉小教室成員Nabu Husungan Istanda(那布)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王曦表示,《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規定的處罰方式僅有罰鍰,並未有強制拆除或清空等強制執行的規範,質疑公園處並無權力「代為拆除」。巴奈說,「我想優雅的表達抗議,我們不會離開,你們就繼續開罰單,我們就繼續上法院。」

訴訟方面,工務局2019年因原轉小教室任意放置相關物品,依《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陸續開出三張罰單,總計開罰新台幣7,200元,巴奈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一審巴奈勝訴免罰,然2019年7月二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一審判決,巴奈敗訴定讞。不過,王曦強調判決雖然敗訴,但不代表人民失去抗爭的權利,工務局不應以此為藉口限制集會遊行權利、拆毀抗爭者的空間。

註:「原轉小教室」從2017年2月23日起靜坐,剛開始駐紮在凱達格蘭大道上,因此被暱稱為「凱道部落」;同年被警方清場,隨即轉往鄰近的捷運台大醫院站1號出口繼續抗爭,總統蔡英文、前行政院長賴清德都曾到場關心,接下來兩年內台北市捷運局、台北市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多次開罰,最後被趕至二二八公園內,再從公園入口驅離到公園深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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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早上7點多,現場已圍起鐵柵欄(圖/巴奈)

北市府公園處在228公園內設置「自由講台」,供民眾自由發表演說、陳述意見,但禁止使用擴音器,涉及集會遊行等事項仍應依法提出申請。「貼佈欄」則是近日設置,欲提供原轉小教室張貼訴求文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