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殉職名單又增長 消促會要求公務員納入職安法、組工會

文/公庫記者吳容璟

新竹市晴空匯大樓5月26日火警,造成兩名消防隊員李詠真及周立鑫殉職。由基層消防員組成的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5月29日於立法院群賢樓前召開記者會,指出十年來已有42名消防隊員不幸殉職,協會在去年明揚大火後提出職安及組工會訴求,卻遭政府以錯誤的政策敷衍。

協會展示自2013年成立以來的殉職名單布條,並在布條最後新增李詠真及周立鑫二人的姓名,呼籲政府及各黨立委支持基層提出的訴求,將公務員納入《職業安全衛生法》保障並開放籌組具有完整勞動三權的工會。

消促會批評,去年明陽大火後,銓敘部以《公務人員協會法》草案回覆「組工會」訴求,除了成立門檻高出工會的十倍以上,需400人才能籌組,更限制警政、消防事項不得協商,且完全沒有爭議權,根本是敷衍基層消防員的訴求。此外,政府以納入《消防法》的方式處理職安訴求,但現行公務人員職安法規為《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缺乏職安專業的監督、裁罰、勞檢機制,根本是球員兼裁判,忽視公務體系的職業安全。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張詠惟

「我們卑微的訴求只是希望這布條不要再加長!這有很難嗎?」,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張詠惟一開口就忍不住哽咽落淚。他指出,裝備的汰換保養和檢修維護、分隊駐地設施的完善安全、消防專業的分工、各式搶救原則的落實完善等都屬於職安的一部分,但銓敘部提出的草案內容完全沒有納入基層訴求。

張詠惟批評,草案中完全沒有監督機制導致消防署可以球員兼裁判,更沒有基層檢舉的管道和吹哨者保護條款,就算基層勇敢檢舉還要害怕被清算。他強調,日本和台灣一樣在法律上公務員和勞工有身分區別,但日本消防員卻適用《勞動安全衛生法》的保障,甚至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在2021年的報告中已指明此問題,甚至指出《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只是精神式的訓示作用,不具備實質效果,代表政府都知道問題在哪卻不願意解決。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理事長黃鈺翔感嘆,當基層還沉浸在2023年屏東公墓火警、明陽大火、新竹移工宿舍火警等三件殉職案、失去6位消防同仁的悲傷中,時隔五個月又得因殉職案再度站上街頭,代表消防行政機關仍然離基層非常遙遠,政府做決策往往都以政治考量優先,而非以消防員安全、以基層意見作為第一優先。

「消防員的命是應該被拿來妥協的嗎?」黃鈺翔指出,協會從2013年成立就不斷爭取消防員的權益,從工時、人力、裝備、消防設備、業務濫用,談到危險物品申報、化學物品管理等問題,但每次都得等殉職案發生才能得到一點點政府關注,甚至還會說有預算考量因此所有訴求都要打折。

消促會秘書長陳彥凱感慨,每次談到裝備問題都會被機關回應「有預算限制,沒辦法全面換、全面改,大家先忍著用」,但消防員是為民眾救災救護的工作,無法苟同這樣的救災品質。黃鈺翔也強調,基層要的是具有完整勞動三權(團結權、協商權、爭議權)的工會,即便成立工會無法完全避免殉職案發生,但能夠與政府建立對等溝通管道,把疏漏的制度漏洞一一補上,減少消防員傷亡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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