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罷工空服員林馨怡:雖然我是受雇者,但應該有基本人權吧?

文 / 公庫特約記者  黃仁禧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在6月23日晚間宣布24日凌晨零時啟動罷工,上千名會員聚集在華航台北分公司,向華航提出7項訴求。隔日,經過4個半小時的馬拉松協商,空服員罷工取得勝利,資方同意勞方所有要求,不到一天,罷工落幕。

這段歷程走來艱辛,對許多沒有抗爭經驗的空服員來說並不容易,擔任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理事,同時也是罷工行動發言人的林馨怡,在接受《燦爛時光會客室》訪問時就說,完全沒有想過這次罷工會有這麼多人加入及聲援,既興奮又緊張。

擔任空服員之前,林馨怡當過護理師和老師,這些工作讓她有許多體會。在台大醫院擔任護理師時,面對臨床工作,工作負荷非常重,但和其它醫院相比,台大醫院的醫護比相對較低,可見醫護人員是非常高壓的工作。但教育界狀況也好不到那去,擔任實習教師時,實習單位將原本一年的實習津貼改為半年,實習期間還不能兼差。她感嘆:「半年沒有薪資,該如何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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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馨怡原本抱著「不爽不要作」的心態離開前兩個工作,以為考上空服員,情況會好一點。但進了華航,發現一樣面臨相同的困境,除了大家熟悉的時差、艙壓、隨時待命等問題,休息不足、薪資不對等更是嚴重,而這也是空服員流動率高的原因。林馨怡說,當時和她一起受訓的同學大概有四分之三在約滿後離開華航。她想:「如果不去做一點事情,那就跟我離開的前兩個行業一樣,甚至到了下一個工作都還是會面臨到相同的情況。」

不只如此,華航畢竟是個「父權」味很濃的機構,對員工的管控非常嚴格,不能穿公司制服受訪、不可以亂寫部落格、不可以用公開ID在網站發表有關公司的評論。林馨怡說:「雖然我是一個受雇者,但我應該要有基本的人權吧?可是在這個公司我好像看不到可以勇敢說話的機會。」於是,進華航的第一年,林馨怡就加入了工會,也因為周遭朋友對於自己的就業環境非常關心,在教育、醫學界都有組織工會,讓她決定進一步擔任工會幹部,替不敢發聲的組員向公司、管理階層對話。

4月26日,「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舉辦了第一場罷工說明會,當時的她還在思考如何讓更多願意加入罷工,但沒想到華航資方居然成了罷工成功的推手。5月5日,空服員收到公司半夜傳來的簡訊,要求簽署84-1條的協定,試圖規避勞基法對勞方工時的保障,要讓公司能「依法」增加工時,壓縮休息時間。華航的作法幾乎惹怒所有空服員,沒多久就有六百多人加入工會,壯大了勞工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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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勞資張力這麼大的情況下,透過罷工說明會,面對面的和會員溝通,會員也能快速理解問題所在。不過,林馨怡坦承,即使如此,罷工說明會只向大約500人解釋罷工目的,還要再藉由人際網路的傳播,透過種子會員,一個影響一個。

就算開始罷工,華航仍然百般阻擾。除了發出簡訊要求空服員表態,還打電話給空服員父母,希望能勸告他的「孩子」不要參與。6月24日罷工時,公司也派員詢問每位空服員的出席狀況,甚至後來工會到機場、辦公室呼籲會員們加入罷工時,華航也將職業工會的人驅離。林馨怡認為,華航在案件送勞資爭議調解之後的活動,手法都非常粗糙,甚至用「叛亂份子」形容她們。

她發現,在這個以女性為主體的工會,會員在意的是身為人的尊嚴,及公司對待空服員的態度。但讓所有空服員憤怒的是,華航公司對於任何提出的疑問、訴求時,完全不理會,甚至,和某些鄉民一樣覺得「若有不滿可以離開」,非常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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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馨怡也表示,不是不願意簽84-1條協定,而是簽署的前提是要經過勞雇雙方協議,不該是公司單方面主導合約內容。勞基法84-1指的是責任制,如消防員、保全,都是84-1條內規範的勞工,空服員會被歸類在84-1的原因是:越洋航線的工作無法納入勞基法。但林馨怡說,今天飛到美國,飛行時間是16小時,就無法在勞基法所規定的8小時之內,在這樣不可避免的因素之下,就要透過84-1條來讓勞雇雙方確認、規範工作。

然而,華航的84-1條約的版本,除了越洋航線外,也把區域航線、當天往返的航班都納入84-1條內。若依這樣的內容,非越洋航線的班次都規範進去時,勞方得放棄勞基法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跟第四十九條的保障,包括當日工時、延長工時、國定假日、雙倍薪資、女性夜間工作及七休一等應有的保障都必須放棄,這樣會讓公司不斷增加員工工時,非常不合理!

參與抗爭,空服員不害怕嗎?不擔心秋後算帳?林馨怡說,去年抗議低年終獎金的「憐荒晚會」時,許多參與的空服員都戴著口罩,不敢面對媒體,但現在上街遊行,每一個人都能勇敢地卸下口罩,大方面對媒體,勞工意識在空員中慢慢蘊釀,空服員不再害怕,因為她們發現:有理的事,去作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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