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

環團籲別模糊焦點 時代力量座談會聚焦六輕汙染

文/公庫特約記者 陳庭旭

近日(8/22)行政院表示,經國家衛生研究院的研究確認雲林縣橋頭國小許厝分校環境汙染嚴重,決定將許厝分校的學童遷移至豐榮國小,引起社會討論。昨(25)時代力量於雲林縣斗六市舉行座談會,邀請台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教授詹長權、「自從六輕來了」電子報、雲林縣家長協會、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等等在地環保團體、學者及居民到場,共同討論如何面對六輕汙染。「自從六輕來了」電子報總編輯吳松霖在會中指出,聚焦許厝分校遷校爭議容易模糊焦點,重點應該是六輕周遭的居民、雲嘉南三縣等該如何面對六輕汙染,政府又該如何處理。會後時代力量黨主席、立法委員黃國昌宣布,將盡快於雲林設置辦公室,全力處理環境汙染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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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公衛學院教授詹長權表示,許厝分校只是一個「點」的問題,雲林海線是一條「線」,而雲林縣是一個「面」。許厝分校遷校只是緊急處理的方式,真正的問題在於台塑六輕裡的工廠汙染源。

詹長權指出,過去六輕發生大火,經濟部曾表示要成立體檢小組,在六輕裡設立辦公室來管制,顯然行政單位都沒有落實。詹長權希望立法院能夠提案,或在接下來的會期中好好施壓,找到立即可見的行政方案和措施來處理六輕汙染。

黃國昌表示,儘管雲林當地已有禁燒生煤、石油焦的風氣,但目前要修《空氣汙染防制法》第28條非常困難,時代力量會盡全力推動法案修正。

去年(2015)環團推動立法的《雲林縣工商廠場禁止使用生煤及石油焦自治條例》遭環保署以牴觸《地方制度法》第25條為由,指該自治條例包含能源政策事務、屬中央權限,予以函告無效。今年7月環保署長李應元接受黃國昌質詢時說明,現行法規「只能限制、不能禁止」,必須要修法釐清地方和中央的責任。

而時代力量的修正版本,增加中央政府對生煤、石油焦等易汙染物質的使用得公告禁止或制定許可辦法;給予地方政府審查石油焦、生煤等燃燒許可證的權力,使地方政府可因地方環境治理需求,以地方自治條例限制或禁止使用,並申報中央備查。

「自從六輕來了」電子報總編輯吳松霖。

吳松霖認為,若目前的討論只聚焦在許厝分校遷校的爭議,當權者得以規避整治六輕環境汙染的責任。他指出,麥寮附近居民大多是與六輕有關的勞工,在六輕排放的數種汙染物質裡,如氯乙烯單體(VCM)會從皮膚侵入,產生精蟲畸形、婦女懷孕畸胎的情況,而這只是其中一種汙染物質的影響。

吳松霖提出《空汙法》第43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6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第14條等法條佐證,有關當局可透過職業工作場合的環境稽查,查出汙染物質後撤銷其使用執照、勒令停工等。

黃國昌回應,將在會期中著重於稽查的監督,對於李應元曾表明會到許厝分校與家長協調,也會查證是否屬實,並進一步確認協調內容,確保許厝分校學童與家長不受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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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基督教醫院醫師錢建文提出三點建議,一、目前法規中對於企業自主管理中的環境檢測有漏洞,企業聘請專業的檢測公司檢測,使的環境檢測商品化,不利於檢測汙染,且目前行政單位於環境稽查前均會通知企業,這樣當然沒辦法機查出汙染源;二、同樣台塑的廠房在美國、越南等排放汙染均受到當地政府可觀的罰款、而台灣對於大型企業卻無可奈何,罰款金額過低、沒有效果;三、目前的大型工業的獲利許多是來自於汙染整治成本的外部化,影響到人民的生活,應該對這些產業課重稅,才能夠促使產業轉型。

黃國昌回應,要在台灣推動不利於大型工業的法條相當困難,不過仍會盡力。黃國昌也於會後宣布,將盡快於雲林設置辦公室,全力處理環境汙染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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