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教育部撤兼任教師納《勞基法》 高教工會批:教部與大學打假球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大學兼任教師歷經兩年抗爭,爭取納入《勞基法》。本在今年8/1有譜,勞動部公佈草案,「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將可納入《勞基法》,卻發生淡江大學資方疑為節省人事成本,預計大砍200名未具本職兼任教師(相關報導),引發熱議。在各界壓力之下,教育部長潘文忠「反向操作」,在3/27立法院專案報告時宣布,兼任教師納勞基法宜獲共識後在研議,先朝另修「兼任教師聘任辦法」處理。

對此,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3/30)號召兼任教師及聲援學生前往教育部抗議,痛批教育部不改善「切割是否具本職」的兼任教師納《勞基法》的錯誤政策就算了,還全面撤回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讓老師們持續成為「法令孤兒」,質疑教育部與各大學共同演出「打假球」。高教工會同時點出「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的問題,認為其只是行政命令的位階,沒有罰則,對於保障兼任教師勞動權益毫無作為,只是拿來唬弄大眾的煙霧彈。工會高喊:「勞動保障沒有錯,問題出在教育部;兼任教師不分有無本職,8/1要一體適用勞基法。」

兼任教師的破傘保護不全 教育部乾脆收回

高教工會演出行動劇,教育部向兼任教師遞出一把有著破洞的《勞基法》保護傘 ,象徵只有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才適用勞基法。原本教育部說明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應該保障勞動權益,優先適用《勞基法》,卻反讓校方在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前,拿著「任意不續聘」澆花器,將水澆往兼任老師的破傘上,還是淋濕。最後教育部更乾脆收回這把《勞基法》破傘,給兼任老師一把紙傘,象徵「兼任教師聘任辦法」,讓校方更直接的將水淋在兼任老師身上,象徵不納入《勞基法》,更毫無保障。

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表示,工會帶領兼任老師抗爭兩年多,卻看到教育部長潘文忠告訴大眾,原本兼任教師有望在8/1適用《勞基法》政策要喊停,改成非法律位階的「兼任教師聘任辦法」處理,剝奪兼任教師可以向全台受僱勞工一樣有著基本法令保障,完全不能接受。她要指出教育部聲稱「兼任教師無法適用勞基法」的問題:

高教工會行動劇:大學握有任意不續聘兼任教師的權利。

「兼任教師聘任辦法」沒罰則 勞動基本保障很空虛

教育部長潘文忠認為,學校跟一般勞動場域不同,若要保障兼任教師勞動權益,應修改相關教育法系,較能符合教育場域的特殊需求,如果要適用勞基法,也要經過適度排除。陳書涵說,教育部所謂的另定「兼任教師聘任辦法」,只是行政法令位階,甚至不須經過立法院通過,只要教育部通過就可上路,隨時可修改。而因為是行政命令,根本沒辦法訂定罰則,就算在辦法裡規定兼任教師的勞動保障,一但學校違法,教育部也沒有罰則可管,「聘任辦法所謂的保障都是假的。」

今日出面接受陳情的教育部人事處專委曾逸群則回應,長期以來教育部很清楚工會要求,關於兼任老師是否一體適用《勞基法》,教育部經過長期蒐集意見,沒有獲得各界共識,還會繼續研議。然而對於兼任教師權益保障最快處理的辦法,就是會依照《教師法》授權訂定的法規命令,另行修訂「兼任教師聘任辦法」。關於請假、鐘點費、按月發薪或寒暑假勞健保不中斷等事項,都會在辦法裡訂定,要求學校執行。

高教工會辦公室主陳書涵(左)、教育部人事處專委曾逸群(右)

然而工會代表質疑其辦法「不受立院監督」、「只是無強制力的行政命令」時,曾逸群說,可送立法院備查,其辦法不是行政命令,也不願意回答是不是法律位階,僅強調是「《教師法》授權訂定的法規命令」。對此,兼任教師蔡依玲則打臉說,現行《教師法》第3條開宗明義的僅適用「專任教師」,根本不承認兼任教師。而現行共9條條文的「兼任教師聘任辦法」,就能夠把保障兼任教師權益的內容補進去嗎?

沒有「續聘保障」 兼任教師如免洗筷

工會也提到,兼任教師唯有納入勞基法才能保證資方不會恣意不續聘,所謂的「續聘保障」。問曾逸群辦法內是否有「續聘保障」,他說:「兼任教師只有聘期。」兼任教師蔡依伶認為,全台1萬3000多個未具本職兼任教師,有的老師甚至專職兼任20年,顯然就是不定期合約,唯有適用《勞基法》才能讓兼任教師有續聘的保障。「潘部長不是也贊成大學多聘兼任教師嗎?那我們的勞動保障呢?」

在四所大學擔任兼任老師的徐文路表示,原本以為淡江大學200名兼任老師的抗議,可以讓官方與校方知道問題嚴重性,如期將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沒想到教育部乾脆收回政策,再讓教育工作者沒有勞動法令保障。他提到,現在大學校園兼任跟專任老師數目一樣多,待遇卻天差地遠,教育部還盡力保留校方可以「任意不續聘」兼任教師的權利,讓兼任老師成為招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免洗筷,「台灣高等教育要拼百大、頂大有可能嗎?」教歷史的徐文路說,往後要改跟學生講述,台灣表面上是資本主義雇傭制度,實際上是奴隸制度。

高教工會行動劇:兼任教師應一體適用勞基法。

長期教學規劃影響學生受教權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提到,就算在辦法裡訂定兼任教師有產假、育嬰假,老師們還不敢請,深怕請假了之後下學期就被不續聘,沒課可教。只有納入《勞基法》,資方才不能恣意的不續聘兼任教師。他對著教育部官員說明:「就像你做為教育部官員,你有續聘保障,教育部不能因為你撒謊,明天就叫你走。如果你明天就會被任意中止聘期,你還敢胡言亂語嗎?」高教工會認為,連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前,就發生淡江大學預計大砍200名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如果只是區區聘任辦法能夠解決校方大規模不續聘嗎?

「兼任老師永遠當臨時工,怎麼做長期教學規劃?撤回兼任老師納入勞基法才是犧牲學生的受教權。」淡江大二學生謝毅宏表示,上週五(3/24)近百位學生在淡江校內遊行、也有2000位學生連署拒絕任意解聘兼任教師,捍衛教師工作權,也保障學生受教權。尤其是淡江大學有數億的獲利可以蓋硬體設備,卻不肯支出百萬成本在保障教師工作權上。

謝毅宏說,許多語文學系的20人小班課,如口譯、作文課等,都是兼任教師負擔,若減少兼任教師人力,小班就會被併班,人數變成兩倍,教學品質立刻打折。他擔心,淡江校方也許因為社會輿論,今年或許還承諾不會不續聘兼任教師,等風頭過了仍握有任意不續聘的權力。「保障兼任教師完整工作權,對於學生才有持續性、連續性、好的教學環境。」

高教工會行動劇:教育部與大學校方打假球

教育部怕誰沒共識? 

陳書涵澄清,教育部還對外宣稱兼任老師身分特殊,若適用《勞基法》,面對像性侵、貪污等刑事問題的不適任教師,學校無法處理;實則《勞基法》第12條對於刑事犯罪之不適任勞工都有法可管。尤其是現行所有公私立編制外的幼教老師,通通適用《勞基法》,「我們有聽過哪件幼教老師犯法後、學校無法可管的案例嗎?」

教育部官員曾逸群回應,4/5將會開「聘任辦法」相關會議,邀請各界共同研商。高教工會重申,任何一個職業要適用《勞基法》,資方就會反對。抗爭兩年至今,兼任教師、專任教師、學生及家長都有共識,唯一最沒有共識的就是各大學校方。工會反對政府主管機關因為資方反對害怕增加成本,就聲稱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沒有共識,要求兼任教師應一體適用《勞基法》。

延伸閱讀:
大學兼任教師失業潮是政府造成的
《燦爛時光會客室》第139集:納勞基法反失業 兼任教師要教部踹共
兼任教師未全數納勞基法保障 徐文路:身分切割造成排擠效應

標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