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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輔會首波拆大觀社區 不同意戶房舍毀損、聲援者掛彩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存在已半甲子的板橋大觀社區,位於大觀路二段、板橋榮民之家旁,早在1966年退輔會登記為國有土地前就存在。近年退輔會、板橋榮民之家將收回土地做綠化,尚不知有其他用途。9年前陸續向大觀社區72戶居民提告拆屋還地,還得賠償5年不當得利,且不負安置責任。居民去年(2016)成立大觀事件自救會,積極的與退輔會進行協商,然而協商仍未果,今(10)日早上9點退輔會進行第一波拆除作業,開始拆除「已點交戶」,完成拆除空屋4戶,日後還要拆17戶,預計21戶。六月前不論協商結果,將夷平51戶不同意戶。

退輔會拆除4戶同意戶,圖為大觀路二段84號房屋,影響鄰房共牆。

退輔會拆除4戶同意戶,圖為大觀路二段42巷38、40、42號房屋,電線配置未先行遷移。

居民與自救會前往榮民之家外抗議,要求退輔會應正視大觀社區歷史脈絡、政府政策錯誤問題,停止強制拆屋還地。雖然今天退輔會是拆除同意戶空屋,卻無視社區房舍「共牆」結構、水電線路共用,而且沒有任何安全隔離防護措施,沒有告知現住戶出拆除作業流程,拆除時已發生鄰房牆面破洞、切斷電線,導致現住戶斷電等問題,對現住戶造成心理壓力。

拆除現場也被優勢警力封鎖,嚴防現住戶及聲援者監督拆除現場,引發自救會與警方數波衝突。警方為排除居民靠近,以束帶將12名自救會成員約束手腳「保護管束」,待下午2點拆除作業暫時完成後才放行。多數自救會成員皆流血掛彩。

大觀社區拆除現場被優勢警力封鎖,嚴防現住戶及聲援者監督拆除現場。

大觀社區拆除現場被優勢警力封鎖,嚴防現住戶及聲援者監督拆除現場,引發數波衝突。

保障居住權 台灣政府沒概念

「居民有居住權,居住權不該建立在財產權問題上;財產權問題如今建立在過去政策錯誤上,現在行政機關忽視的態度所導致的。」大觀事件自救會鄭仲皓表示,與板橋榮民之家只有一牆之隔的大觀社區,過去是婦聯一村及其福利中心用地,在退輔會收歸國有後,對於社區居民不聞不問好幾年。然而居民安居樂業後,明明是政府造成的政策問題,卻讓大觀社區遭受退輔會以行政命令為名的迫遷,要求拆屋還地。鄭仲皓說,雖然退輔會第一波的強制拆除作業,針對的是已點交戶的空屋,但是都是大觀社區的一份子,而且房屋都是共牆結構,恐造成不同意居民的房舍受損。

大觀社區被告拆屋還地 判賠不當得利 帳戶184元也凍結

居民戚本忠的父親,正是婦聯一村福利中心招商而來租地的居民,戚本忠也是第一批被告居民,得付12年不當得利,約80幾萬。他在大觀社區居住多年,早在1993年就設法要處理土地問題,向退輔會要申請承購土地,1995年時榮民之家在「處理私人使用國有公用土地協調會」中,要求居民提供居住證明以做為移交土地予國有財產局之依據,但會後卻不再有任何消息。

戚本忠也是第一批被告居民,得付12年不當得利,約80幾萬。

「我們不是惡意佔用土地,房子是歷史的問題,也是政府失職的問題。」湯家梅是1995年時嫁給榮民的陸籍配偶,丈夫已過世。她的丈夫告訴她,房子約是1961年建的、是婦聯一村的土地,1975年轉給榮民之家管理,「可是2008年才告我們,政府歷經30多年在做什麼?榮家接手土地卻不處理社區問題,才來莫名其妙告居民!」湯家梅說,為何不以「人權兩公約」對待居民,卻用民事訴訟處理居民,還得支付5年不當得利、拆遷費、訴訟費等。「我只有一條命,我什麼都沒有!我的銀行裡只剩184元都被扣掉,法院凍結我的帳戶,這就是榮家怎麼照顧榮民眷屬。」

大觀社區居民湯家梅,是1995年時嫁給榮民的陸籍配偶。

連續壁房舍 拆中間一兩棟 威嚇現住戶?

從雲林來台北討生活的黃太太一家五口,在大觀社區經營「阿秋檳榔攤」。1988年來到板橋,向榮民承租房子,後來向屋主讓渡房子。「為了生活才買了房子安家,不知怎麼變成我們侵佔?我們有讓渡書、水電、門牌號碼,也有繳稅,為何這些政府都不看,說要把地拿回去就是他們的?」黃太太得知今天要拆同意戶空房,向承包商與榮家詢問是否會影響他們住家,若影響到誰要負責?兩造都互推皮球,她更擔憂拆完同意戶,接下來就換她們了。

黃世進與太太在大觀社區經營的檳榔攤。

榮民之家副主任袁圖強還大力承諾:「一定會盡力維護現住戶房舍安全。」

居民所擔心的問題一一應驗,記者會時榮民之家副主任袁圖強還大力承諾:「一定會盡力維護現住戶房舍安全。」然而施工現場沒有任何隔離維護措施,首先大觀路二段的84號拆除時,已影響隔壁82號的共牆,拆房時隔壁出現一個洞。屋主林先生焦慮的守候一旁,眼見房屋受影響,要求退輔會榮民之家還是工程方負責,無人回應。

84號拆除、82號住戶林先生只能自保,無奈牆面還是破洞。

黃太太家的阿秋檳榔攤在90號,完全沒被告知拆除作業流程,當84號拆屋時,自家產生濃濃的燒焦味,疑似電線短路,嚇得黃太太趕緊自行斷電。當84號拆除完、台電工程人員到場才發現被「斷電線」了,工程負責人邱英峰在現場僅要求台電修復遷電,並未如同榮民之家副主任袁圖強承諾的「維護現住戶安全」。

黃太太的兒子黃炳勛在現場監工,他陸續發現拆除作業傷到鄰房結構、沒有完成水電配置釐清,拆1戶影響5、6戶,接地線與電線纏在一起,引發跳電危險,屋內燒焦味濃厚,造成居民不安。灑水不足造成煙塵瀰漫,當自救會向工程方一點一點提出質疑,才消極處理。

中午時刻再度進行大觀路二段42巷內38、40、42號三家進行拆除時,警方以維護秩序為由完全封鎖巷內,不讓自救會成員監工拆除作業現場。巷內還有其他老幼婦孺在屋內,尤其電線並未完全遷移,退輔會拆除方不理會自救會要求,執意拆除三棟連棟房屋,聲援者衝撞警方人牆,雙方推擠衝突,學生被警方壓在地上、手腳都上束帶「保護管束」,頭手皆流血受傷。今天共有12名聲援者被警方驅離。黃炳勛認為,居民僅僅對榮民之家的拆除作業提出合理的安全性質疑,沒有要跟警察對立衝突,警方應避免切斷居民與榮民之家溝通的管道。

【延伸閱讀】強拆將至,大觀社區該何去何從?

大觀社區歷史與爭議:

大觀社區的歷史可追溯到61年前(1956年),社區所在的土地原屬板橋林家所有,當時捐贈給婦聯會,在板橋浮洲地區蓋起首個眷村「婦聯一村」安置榮民、榮眷。大觀社區的前身則是受招商而來、合資興建的婦聯一村福利中心,居民定時繳納租金營業,福利中心維繫眷村日需供給。

1963年,葛樂禮颱風造成浮洲地區淹水,「婦聯一村」許多房舍倒塌,因此開始遷村作業。然而當時福利中心的居民未被認為是婦聯一村居民,未受到協助安置。因此未遷離的居民自行整修房舍、環境後便續住下來,形成現在的大觀社區。直到1966年,福利中心住戶所在地才由陸軍總司令部登記為國有土地;1969年,臺北市政府在婦聯一村原址興建「臺北市第一榮譽國民之家」,即今日板橋榮家的前身。往後16年,對居民少有聞問。

直到1985年,因應當時大觀路拓寬,板橋榮家才與大觀社區居民接觸。當時退輔會不但同意居民重建房屋(但要求至高不得超過二層樓,頂部僅能用石棉瓦斜置),臺北縣政府(今新北市政府)也給付居民因馬路拓寬拆除部分建物的補償金。

距被登記國有地後27年,1993年居民曾提出申請承購土地,而榮家也在1995年的「處理私人使用國有公用土地協調會」中,要求居民提供居住證明以做為移交土地予國有財產局之依據,但會後卻不再有任何消息。

2008年後板橋榮家開始向居民分為6批提告,以民事訴訟方式要求居民拆屋還地,且償還5年不當得利。2014年訴訟終結,居民共72戶,總計約1千5百萬,一戶最少也要賠償20萬元。2016年5月榮家開始強制執行,收取不當得利,凍結居民帳戶。同年居民組成自救會,與退輔會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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