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華航企業工會拒當閹雞 慘遭資方解雇、懲處、監控發言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去(2016)年6月華航空服員啟動罷工後,許多華航勞工覺醒,因此今年5月中華航空企業工會第十屆改選,由「勞方改革派」取得主導權。當企業工會6月啟動開始積極爭取勞權,與資方溝通協議,運作才不到半年,華航公司已經解雇會員代表兩人,一個空服員、一位機師。甚至預計將解雇、懲處工會理事長及工會幹部三人。除此之外,資方干擾會務運作,持續否准會務假、監控網路發言,向工會成員進行「白色恐怖」約談。

今(30)天新改選後的中華航空企業工會在台大校友會館召開記者會,擺出「雞鴨」,象徵不願順從資方當「閹雞工會」,拒絕「被打壓」,要求華航公司停止打壓工會幹部、大量約談,撤除不當懲處,應尊重工會自主與言論自由,誠信對待員工。華航企業工會的上級工會全國產業總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及高雄市產業總工會皆出面聲援。

拒絕當閹雞工會 華航企業工會成功改選

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林佳瑋表示,去(2016)年6月華航空服員啟動罷工後,許多勞工覺醒,使得今年5月企業工會改選,會員極力讓「勞方改革派」成功改選、取得企業工會主導權。「舊華航企業工會被戲稱是閹雞工會,完全無法反應勞工真正心聲,這也是為什麼空服員要罷工爭勞權,機師及修護人員要另組工會的原因。」

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說:「工會改選以來面臨了困境,我們只能在『當閹雞、被打壓』兩者選其一嗎?」他表示,新企業工會6月運作至今,資方打壓並沒有因為去年換了管理階層而停歇,反而越演越烈。例如不給工會理監事會務假、禁止外聘會務人員進公司辦理會務,甚至解雇工會幹部、惡意懲處,皆違反《工會法》第35、36條。

今年發生遠東航空企業工會理事長及副理事長被惡意資遣,去年復興航空關廠,從中央到地方皆不顧關廠工人權益。劉惠宗表達工會立場,一個大型公股公司的企業工會,受到資方職權罷凌,只因為勞方堅持工會自主、不願意順從資方,當毫無作為的閹雞工會,也預見了法律框架內的企業工會未來。

劉惠宗痛批,多家航空公司都是先懲處、解雇再說。儘管勞方向地方政府申請調解、協商,資方大多不同意;勞方申請勞動檢查,即使認定公司有違法事實,資方寧願繳罰款。而勞方向中央勞動部申請「不當勞動行為裁決」,縱使認定公司違法,資方採「法律戰」提行政訴訟,即便敗訴,還是只要罰幾萬塊的罰款。對於承受身心煎熬的勞工,一點約束力也沒有。他認為勞工面臨顢頇的政策,若沒有工會協助支持,很難獨自面對擁有龐大資源的資方。「工會將持續與華航公司溝通,不像罷凌低頭,為改善勞動條件而努力。」

華航企業工會理事長劉惠宗

先解雇調動再說 華航資方不怕違法

華航企業工會秘書長朱梅雪說明,從新工會6/1運作至今,已經有2個解雇案、4個懲處案、1個控告誹謗以及各種約談、網路監控。

在「打壓工會幹部」部分,華航公司在6-7月分別解雇工會會員代表空服員陳瑞雯及機師傅嘉凡。陳瑞雯的解雇理由是下機坪抽菸,但公司卻提不出合理證據。機師傅嘉凡的解雇理由是酒測吹氣儀器檢測未過,但血液檢測的酒精值為0。

華航公司在8月時預計懲處、解雇工會理事長劉惠宗,因劉惠宗在臉書上質疑華航財報,被記一大過,滿兩大過將被解雇。另資方還預計懲處、解雇工會幹部朱良駿、張書元、林馨怡三人,因他們參加6/23交通部前記者會,演出血染運輸業勞工行動劇。

張書元在今年6/23華航罷工滿週年時,參與抗議交通部、為運輸業勞工發聲行動

另外,工會秘書長朱梅雪在6/14向會員發送秘書處會務報告,說明華航資方打壓工會歷史,事後遭人資副總控告誹謗;工會改選後,公司大量的約談工會幹部,監控臉書相關發言。

華航企業工會秘書長朱梅雪

工會理事、空服員職業工會高雄辦公室主任潘家洛則是被公司違法調動,10月中空勤被改地勤職務。因潘家洛患有不具傳染性的過敏性蕁麻疹,必須在機上送餐時戴上手套,以隔離過敏原,卻遭公司說「不適任」。飛行服務19年的他,原本遵從公司規定,只有在掃廁所與廚房服務時戴手套,但是收餐時手部卻起了紅疹。潘家洛為了保護自己與客人,就醫後向公司提出醫生證明,表示戴上手套送餐就是安全作法,然而公司卻要求「上班先不要帶手套,等到出紅疹再帶」,甚至直接將他調任地勤。

林佳瑋說,華信航空等其他公司都可以戴手套收餐,這只是一件微小的事情,根本顯示管理階層喪失管理華航能力,只想跟工會作對。她說明,目前華航公司打壓工會之作為皆送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審議,期望勞動部協助工會運作。

桃園空服員質業工會秘書長林佳瑋(左)、華航企業工會理事、空服員職業工會高雄辦公室主任潘家洛(右)

華航無視《工會法》 政府不能放任不管

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戴國榮表示,法律賦予企業及產業工會等可以行使勞動三權:團結權、協商權及爭議權,使工會合法具正當性的爭取勞權。企業內涉及勞動權益事項,都應該跟工會協商、取得同意後始而為之。全產總呼籲呼籲華航公司應立即停止打壓幹部,尊重工會自主。基於誠信協商,積極與工會協商。因此華航公司已經觸法,違反《工會法》第35條,打壓之解雇調動視為無效。

戴國榮說,華航是交通部所屬的事業,管理階層皆是官派,華航公司做了全台最壞的示範,要求交通部及行政院立即撤換華航經營高層。「如果華航高層可以打壓工會,請問其他900多家企業是否也可以打壓工會幹部、而不需要負任何法律責任?」他痛批,連在企業內有正式雇傭關係的勞工都不能得到法律保障,那些非典型就業的勞工未來在哪?

爭勞權,華航公司將預計懲處、解雇工會幹部朱良駿(左)、張書元(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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