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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誰能還八仙洞洞內廟歷史公道? 說好的歷史調查人間蒸發

公庫按:
台東八仙洞裡最後一間洞內寺廟「潮音洞」長期與史前遺址共生共存,並發展歷史悠久的民間信仰。台東縣政府認定「無權佔用」,已在2017年11月22日拆除廟寺設施。為了替不被國家重視的「潮音洞」發聲,民間文史人士組成「八仙洞多元文化共存聯盟」,近幾年在拆廟前後持續以文字及影像記錄洞內廟。

文/八仙洞多元文化共存聯盟

八仙洞洞內廟的去留,不該在不透明、不公開、不平等的決策過程中,被理解成「遺址 pk 洞內廟」的零和遊戲。

過去這段時間,關心八仙洞洞內廟的朋友努力投書、進行影像記錄、在文化會議上發言、參加文化部在台東召開的諮詢會議,為的是呼籲文化部門能盡速啟動調查,重新面對八仙洞洞內廟的存在,如此,我們才知道如何處理不同年代文化層間的相互影響。

關於八仙洞洞內廟歷史,最早的文獻記載是1927年第一洞靈巖寺的寺廟登記。昭和年間《東臺灣新報》編輯毛利之俊,曾在1933年東台灣曉聲會出版的《東台灣展望》一書中提到靈巖寺和其他洞穴:

在這個大洞穴中有座莊嚴的齋堂構築,而僧侶卻孤伶伶的一個人在那兒過日子。這是在昭和2年時,由花蓮港廳轄下瑞穗青蓮寺住持鄧阿松創建堂宇構想下建設的……。此寺在落成前一年即獲臨濟宗臺灣總部頒發寺廟資格狀,近來也做些附近居民的文化教育工作。在此洞穴的上方,還有大洞穴二處,是由農夫的一家人及一位單身石匠在這兒安逸的過著穴居生活。

已遭拆除的靈巖寺。圖片出處:《東台灣展望》,1933,毛利之俊。譯文出處:《台東長濱平原的文化景觀》,2007,臺東縣政府出版。

同時,台東廳於1934發行金子常光所繪製的《觀光の台東廳全望》、以及1935年再發行的《台東景觀鳥瞰圖》中,皆有靈巖寺的存在。

正因歷史悠久,2010年交通部觀光局所委託的「八仙洞史前遺址公園及展示館」規劃案中,也曾將洞內寺視為「現代文化層」,並以「共生」觀點進行空間設計。唯獨當時地方政府正對洞內寺廟進行興訟,因此無論是台東縣政府,或當時文建會官員,皆要求規劃單位刪除「現代文化層」、「保留現地展示」等字眼,為的是避免這些觀點遭廟方引用、影響訴訟結果。

這些過程,反映著公部門在面對遺址與寺廟共存爭議時,並未將洞內廟視為「文化現象」看待,而是如同減/滅香爭議,對常民信仰充滿誤解和貶抑。包括媒體經常報導廟方經營神壇、靈骨塔生意,但根據第二洞潮音洞的說法,洞內曾有的骨灰罈是受託於無後外省老兵的友人,希望借助廟宇撫慰獨身老友身後的靈魂。這些民間信仰的常態行為,在遇上遺址保存後蒙受許多不當的批評,對洞內寺廟而言,漫長的興訟過程中,最大的傷害未必是訴訟結果,而是社會汙名。是故我們認為文化部在八仙洞遺址的規劃中,必須正視洞內廟歷史,重新還給他們應有定位與尊嚴。

但九月初的全國文化會議最終場上,我們發現文資局官員仍將民間主張視為「不在乎遺址」。我們當然在乎遺址!但我們也在乎,缺乏「文化多樣性」想像的官員,如何高舉遺址的重要性而喪失對當代歷史該有的基本尊重!當時的遺址科科長林宏隆面對我們的詢問,回應說已經在想如何做歷史調查了,如今,兩個月過去了,該科長調離從遺址科調任為水下遺址科,說好的歷史調查,就此人間蒸發!

洞內寺廟潮音洞即將在十一月二十二日拆除,在這個時間點上,我們能做些什麼來挽救已經錯了太久的廟宇剷除政策?洞內廟能否與遺址共存?剷除洞內廟會不會反而也傷害遺址?遺址展示應該盡可能原始,又或需要借助複製品去再現考古現場?這些都是文化部八月二十九日「八仙洞遺址諮詢會議」上,專家們曾提出的問題與觀點。

這些問題能否再被逐步釐清?洞內廟的拆除會不會影響其歷史調查的完整性?是否該對洞內寺廟進行測繪,以便更理解人類如何利用洞穴進行生活與信仰活動?我們相信來自民間的提問應可被視為遺址保存的「加分題」,而不該被視為「麻煩」欲除之而後快。也期待國定遺址主管機關文化部,能給我們具有生命力、超越力、民主力、包容力、創造力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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