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社運發電機

【聲明】學界反對《勞基法》修惡之聯署

文/反對勞基法修惡相關學者

學界於2018/1/4中午開始發起「反對《勞基法》修惡之聯署」,截至第三天1/7中午為止,已有54所大學兩百多位(219位)學術工作者參與聯署。包括了18位法律學者、8位(職業)醫學與公衛研究領域學者、12位中央研究院學者。

我們共同的訴求只有一個:「我們嚴正的反對《勞基法》修正案,並要求執政黨必須立即停止此一修法!」

連署網址:https://goo.gl/qremSX

2018.1.4

2017年12月4日晚間,攸關全國勞工權益的《勞基法》修正案,在幾次「停止討論」的表決以及場外示威群眾的抗議聲中,通過了立院衛環與經濟聯席委員會的「審查」。執政的民進黨宣示將於一個月朝野協商冷凍期後的臨時會中,迅速通過二、三讀完成修法。我們認為,執政黨如此粗糙、且完全傾向資方的立法,不僅加重了台灣勞工過勞的惡夢,更嚴重的傷害了《勞動基準法》的立法精神;我們共同的主張是:執政黨應立即停止此一修法!以下是我們的說明。

此次《勞基法》修正案,執政黨最核心的理由是所謂「給企業彈性,以提昇競爭力」。具體化在法案上則有下列的關鍵變動:(一)休息日加班自「做1算4」、「做5算8」改為「核實計算」。(二)每月加班時數上限自46小時延長至54小時,三個月內加班總數不得超過138小時。(三)輪班休息間隔自11小時減少為8小時。(四)「7天應有1天例假」改為可調移為「14天有2天例假」而「可連續工作12天」。

我們反對這些修正。

第一、反對休息日工時核實計算。前年(2016)《勞基法》修法中設計出休息日加班「做1算4」、「做5算8」的規範,是透過以價制量的方式,來降低勞工的加班時數,是落實全面「週休二日」的過度手段。若貿然改為「核實計算」,將完全破壞落實週休二日之修法目的,導致休息日與一般可加班的休息時間無異,毫無降低工時、改善勞工過勞的效果。我們完全可以預見台灣工時必然再度攀升,過勞現象必將急遽惡化。

第二、反對提高加班時數上限。台灣勞工過勞的根源除了總工時過長之外,也來自短時期的密集加班。此次修法若放寬每月加班時數上限至54小時(可於三個月內調移),將惡化勞工密集加班與過勞狀況。

第三、反對輪班間隔降為8小時。實務上,若將三班制的勞工輪班間隔降至8小時,將導致不穩定的排班(即所謂「花花班」)成為法令上明文允許之事,嚴重影響勞工的身體健康。更何況有太多公衛與職安的科學證據已經證明,輪班間隔過短對勞工有致命的危害。

第四、反對放寬7休1。「7天應有1天例假」為《勞基法》1984年立法以來所明定,其目的是為了保障勞工最基本的身心健康。若修法容許放寬7休1,不僅剝奪勞工基本休息之權益,也違「例假」之「定期、固定」概念,使其淪為不確定之休息。與上述二、三點一樣,短期集中工作缺乏恰當休息,對勞工與整體社會必會帶來嚴重傷害。

綜上所述,此次修法除了會導致工時變長,更將令勞工因短期密集工作缺乏喘息的過勞現象急遽惡化。再者,休惡《勞基法》是否真能如執政黨所言「提昇競爭力」,事實上也毫無評估。

確然,企業於市場競爭中需要彈性,舉世皆然;然而,所謂企業運作之彈性不應直接等同於毫無節制的使用勞動力,否則將造成整體社會的負面效果。我們姑且不論過勞直接造成的工作傷害,導致個別家庭破碎的問題,事實上台灣少子化現象所帶來的重大社會危機(年金、教育體系無法維繫,整體社會生產力下降),其根源正在於一個過勞的工作環境。而此危機業已衝擊著台灣社會,若將《勞基法》繼續修惡,未來勞動人口持續下降,對提昇台灣競爭力有何助益?更何況社會經濟學者也已指出,台灣競爭力之提昇若仍以剝削勞工、而非以提昇技術與管理能力為路徑,根本是開錯藥方。

換言之,即便企業運作需要彈性,仍有其勞動力使用的最低限度,而《勞基法》正是規範其最低限度的法律;它不僅是保護個別勞動者的健康與安全,更是維繫整體社會安全的最低法律規範。我們極度憂慮,此次執政黨自以為是的錯誤政策,台灣社會將付出慘重的代價。

另外,執政黨所謂當前《勞基法》毫無彈性,也是毫無法律根據的說法。目前《勞基法》已有雙週、四週、八週之變形工時、乃至於責任制之設計,適用於不同的行業,並非毫無彈性。執政黨若認為有特定行業需要彈性,應當負責任的提出調查與評估報告,分析行業與企業別的需求,並與《勞基法》所企求的社會安全保護相互衡平,而非基於不科學的想像,胡亂修法。但令人憤怒的是,到目前為止執政黨提不出任何行業別的評估數據,沒有任何足以說服人的論證,僅憑著流言與粗糙的民調就要強行通過修法;甚至作為此次修法唯一依據的民調,還出現勞動部與中央黨部完全相反的調查結論?!如此影響重大的法案變動,執政黨竟有如兒戲一般要強行通過,實在是荒謬至極。

最後,我們要再次強調《勞基法》修正案攸關全國勞工工作與休息的基準規範,對國人勞動、家庭與社會生活、乃至於經濟發展都有著深遠的影響,而此次修法所帶來的絕對是一個過勞的台灣。基於上述理由,我們嚴正的反對《勞基法》修正案,並要求執政黨必須立即停止此一修法!

連署人(依姓氏):

王右君(成大台灣文學系副教授)

王宏仁(中山社會系教授)

王育瑜(暨南大學社工系副教授)

王金壽(成大政治系教授)

王奕婷(成大政治系助理教授)

王柏堯(中研院資訊科學研究所研究員)

王致遠(中山企業管理學系助理教授)

王純娟(東華諮臨系教授)

王梅香(中山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王舒芸(中正社福系副教授)

王維菁(台師大大傳所副教授)

王增勇(政大社工所教授)

王曉丹(政大法律系教授)

田畠真弓(Tabata Mayumi) (臺北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白品鍵(世新中國文學系助理教授)

石易平(輔大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成令方(高醫大性別所教授)

江智民(東海生命科學系教授)

江雅綺(北科大智財研究所副教授)

江慧珠(台北護理健康大學中西醫結合護理研究所助理教授)

江靜之(政大新聞系教授)

何旻杰(中研院生物多樣性中心研究助技師)

何明修(台大社會學系教授)

何東洪(輔大心理系副教授)

何撒娜(東吳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吳忻怡(中央通識教育中心專案助理教授)

吳宗憲(台南大學行政管理系副教授)

吳明孝(義守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系助理教授)

吳品賢(屏大社發系助理教授)

吳嘉苓(台大社會系教授)

吳豪人(輔大法律系副教授)

呂明蓁(臺南大學教育系助理教授)

呂朝賢(東海社會工作學系教授)

呂學一(台大資訊工程系教授)

李宇軒(文藻外語大學助理教授)

李佩雯(世新口語傳播系副教授)

李佳玟(成大法律系教授)

李宜玲(朝陽科技大學休閒事業管理系副教授)

李宜澤(東華族群關係與文化學系助理教授)

李俊鴻(東華自然資源與環境學系教授)

李淑君(高醫大性別研究所助理教授)

李翰林(中山社會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杜文苓(政大公行系教授)

杜嘉玲(長榮應用哲學系助理教授)

沈秀華(清大社會所教授)

沈清楷(輔大哲學系助理教授)

周月清(陽明衛生福利研究所教授)

周平(南華應用社會系副教授)

周兆昱(中正法律系副教授)

周怡君(東吳社會學系副教授)

季瑋珠(台大流行病學與預防醫學研究所教授)

林文蘭(清大社會所副教授)

林木興(台大風險中心助理研究員)

林宏陽(屏大社會工作系副教授)

林秀幸(交大人文社會學系副教授)

林育諄(屏大社會發展系助理教授)

林良榮(政大法律系/勞工所助理教授)

林佳和(政大法律系副教授)

林宛瑄(元培醫事科技大學應用外語系副教授)

林昱瑄(南華應用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林純德(文化大眾傳播學系副教授)

林敏聰(台大物理系特聘教授)

林淑雅(靜宜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林惠真(東海生命科學系特聘教授)

林朝成(成大中文系教授)

林維珩(北商會計資訊系教授兼系主任)

林肇豊(台師大國文系博士後研究員)

林騰鷂(東海法律系退休教授)

邱文聰(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

邱羽凡(交大科技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

邱佳偉(阿布扎比國家投資發展局經濟學家)

邱花妹(中山社會系助理教授)

邱英芳(玄奘應用心理學系助理教授)

邱毓斌(屏大社發系助理教授)

姚蘊慧(文化國家發展與中國大陸研究所助理教授)

姜貞吟(中央大學客家社會人文研究所副教授)

施富盛(東吳社會系助理教授)

查忻(台北大學歷史學系助理教授)

洪巳軒(清大通識中心助理教授)

洪世謙(中山哲學所副教授)

洪凌(世新性別研究所副教授)

洪瑞斌(文化心理輔導系副教授)

紀大偉(政大台文所副教授)

范芯華(東吳哲學系助理教授)

范綱華(東吳社會系副教授)

唐國銘(樹德科技大學資管系副教授)

夏傳位(屏東大學社發系助理教授)

夏曉鵑(世新社會發展研究所教授)

孫迺翊(政大法律系教授)

容邵武(中研院民族所副研究員)

徐川皓(勤益科技大學流通管理學系助理教授)

徐學庸(台大哲學系教授)

涂予尹(淡江公行系助理教授)

翁士恆(東華諮商與臨床心理學系助理教授)

翁康容(中山社會系專案助理教授)

翁註重(雲科大工業設計系副教授)

翁裕峰(成大人文社會科學中心助理教授)

翁燕菁(政大政治系助理教授)

袁明豪(中國醫藥大學職業安全與衛生學系助理教授)

康世昊(虎尾科大通識教育中心助理教授)

張君玫(東吳社會學系教授)

張恆豪(成大醫院職業環境醫學科醫師)

張恒豪(台北大學社會學系教授)

張珏(台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兼任副教授)

張晋芬(中研院社會學研究所研究員)

張慈宜(輔大心理系副教授)

張義德(東吳法律學系助理教授)

張瓊文(東華臺灣文化系助理教授)

張鑫隆(東華財法所副教授)

梁莉芳(陽明衛生福利研究所助理教授)

梁裕康(文化政治學系副教授)

莊雅仲(交大人文社會學系教授)

許春鎮(台灣海洋大學海法所副教授)

陳弘儒(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博士後研究人員)

陳宇翔(台北大學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陳伯偉(南華應用社會學系副教授)

陳志賢(高應大文化創意產業系副教授)

陳宜倩(世新性別所教授)

陳尚志(中正政治系副教授)

陳秉暉(職業醫學科住院醫師)

陳俊昇(高雄大學通識中心助理教授)

陳保中(台大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特聘教授)

陳信行(世新社會發展研究所教授)

陳建文(北科大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

陳政亮(世新社發所副教授)

陳昭如(台大法律系教授)

陳昭倫(中研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

陳美智(亞洲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助理教授)

陳美華(中山社會系教授)

陳瑞樺(清華社會學研究所副教授)

陳嘉新(陽明科技與社會研究所副教授)

陳瑤華(東吳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主任)

陳識仁(輔大歷史學系副教授)

陳鏗任(交大教育研究所助理教授)

彭渰雯(中山公共事務管理研究所副教授)

曾聖益(輔大中文系副教授)

湯政豪(中山海洋科學系助理教授)

馮建三(政大新聞系教授)

黃于玲(成大醫學系助理教授)

黃秀麗(台北護理健康大學講師)

黃坤祥(樹德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副教授)

黃長玲(台大政治系教授)

黃信穎(金門大學建築學系助理教授)

黃厚銘(政大社會系副教授)

黃盈豪(東華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助理教授)

黃桂瑩(陽明視覺文化研究所助理教授)

黃國超(靜宜台灣文學系副教授)

黃涵榆(台師大英語系教授)

黃舒楣(台大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助理教授)

黃順星(世新舍我紀念館副研究員)

黃煥彰(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護理系副教授)

黃瑞明(靜宜法律學系教授)

黃道明(中央英文系副教授)

楊友仁(東海社會學系副教授)

楊尹瑄(成大歷史系助理教授)

楊巧玲(高師大教育學系教授)

楊佳羚(高師大性別教育研究所助理教授)

楊穎詩(德明財經科技大學通識中心兼任講師)

楊靜利(中山社會學系教授)

溫國彰(東海生命科學系助理教授)

萬心蕊(東吳社工系副教授)

萬毓澤(中山社會系副教授)

葉韋君(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博士後研究)

葉德宣(中央英文系副教授)

廖桂賢(臺北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副教授)

廖珮如(屏東大學通識中心助理教授)

廖培真(成大外文系副教授)

廖達琪(中山政治所教授)

管中祥(中正傳播系副教授)

趙恩潔(中山東南亞研究中心助理教授)

劉千嘉(高醫大醫社系副教授)

劉少倫(東海生科系副教授)

劉安真(弘光科技大學護理學系助理教授)

劉育成(南華應用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劉香蘭(金門大學社工系助理教授)

劉梅君(政大勞工所教授)

劉清耿(中研院社會所博士後)

劉靜怡(台大國發所教授)

潘宗億(東華歷史學系副教授)

蔡宏政(中山社會系教授)

蔡侑霖(東華社會學系助理教授)

蔡晏霖(交大人社系副教授)

蔡培元(政大社會工作研究所助理教授)

蔡維音(成大法律學系教授)

蔡曉楓(國家教育研究院課程及教學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

鄭金昌(東海運健學程教授)

鄭斐文(東海社會系副教授)

鄭雅之(台師大國文系兼任講師)

鄭雅文(台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教授)

鄭雅如(中研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助研究員)

鄭瑋寧(中研院民族學研究所助研究員)

盧孳豔(陽明大學社區護理研究所教授)

諶其騮(德霖科技大學機械工程系助理教授)

賴伯琦(大葉生物資源學系助理教授)

遲恒昌(東華觀光暨休閒遊憩學系助理教授)

閻鴻亞(北藝大電影創作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戴伯芬(輔大社會系教授)

戴秀雄(政大地政系助理教授)

戴瑜慧(交大傳播與科技系助理教授)

薛榮棠(高師大事業經營系副教授)

謝青龍(南華通識中心教授)

鍾欣志(中正中文系助理教授)

鍾德文(修平科技大學副教授)

鍾蔚文(政大新聞系名譽教授)

簡光明(屏東大學中文系教授)

簡妤儒(台大社會系助理教授)

藍佩嘉(台大社會系教授)

藍美雅(嘉南藥理大學應用空間資訊系助理教授)

顏正芳(高醫大醫學系教授)

顏亮一(輔大景觀設計系副教授)

顏厥安(台大法律系教授)

魏希聖(台北大學社工系教授)

魏玓(交大傳播與科技學系副教授)

魏玫娟(政大國家發展研究所副教授

魏培軒(彰師大公共事務與公民教育學系助理教授)

龎寶宏(逢甲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副教授)

嚴立模(屏東大學中文系助理教授)

蘇芃竹(台北大學經濟系助理教授)

蘇彥圖(中研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

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