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罰錢沒有用 勞團籲違法雇主課刑責

文/公庫記者張心華

今天是428國際工殤日,為了真正遏止過勞,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提出違反《勞動基準法》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的雇主應課以刑責。工傷協會等勞團也在4/27前往立法院前召開記者會,說明修法遊說成果,目前僅《職安法》草案獲連署成案,《勞基法》草案尚缺兩位立委。勞團高喊口號「過勞企業課刑責,立委修法消業障」,呼籲立委正視過勞問題,共同支持違法雇主課刑責。

工傷協會秘書長楊國楨直言,國內產業從80年代不斷轉型,服務業越來越發達,輪班和長工時造成的過勞案件也越來多。楊國楨認為,如果現行法規無法限制雇主不要濫用工時規定,課刑責也許可以抑制過勞現象。他強調,過勞職災案件不再是個別勞工、個別家庭的事,過勞已經影響社會大眾。

楊國楨呼籲立法委員和學界能夠站出來支持課刑責,「我們相信,唯有這樣的方法,不會讓我們的勞工嚴重過勞。」

工傷協會專員利梅菊表示,2009年《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時,工傷協會就提出過勞企業應課刑責,但遭工商團體反對,立委們也不敢支持,最後訴求未果。然而,工傷協會並未放棄,這些年持續推動修法。

此次提案內容,將增訂《勞動基準法》第77條-1,如違反正常工時及延時工作上限、輪班間隔11小時和周休二日等規定,將處以雇主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罰金。

另外也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法》第40條規定,雇主若未妥善制定工時、輪班規則,未規劃及採取必要安全衛生措施,導致勞工發生死亡災害,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造成一人以上勞工受傷、需住院治療,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兩份修法草案已由國民黨立法委員陳學聖提案,目前《職安法》草案已獲15位立委連署,達成案門檻。但《勞基法》草案僅有13位立委連署,還差兩位。連署立委中,民進黨只有立委林淑芬和江永昌參與,時代力量則僅有立委徐永明。

工傷協會專員劉念雲特別指出民進黨立委王榮璋、余宛如和陳曼麗,這幾位具備進步色彩的立委都透過助理表示拒絕連署。另外還點名國民黨立委蔣萬安、民進黨立委鍾孔炤、尤美女、蔡培慧等人遲遲未連署。劉念雲說,工傷協會願意親自拜訪立委、一起「研議」,同時也希望有更多立委願意自行提案。

劉念雲也宣讀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的聲明,邱駿彥表示,去(2017)年2月發生蝶戀花旅行社遊覽車翻覆案,當時勞工主管機關信誓旦旦要全面加強運輸業勞檢,言猶在耳,今年4月再度發生雇主讓駕駛超時工作,導致國道車禍事故,勞工主管機關又說要加強勞檢,「問題是,台灣社會跟台灣人民禁不起一年一次的重大交通事件。」

邱駿彥認為「在台灣企業經營者眼中,再高的違反勞基法罰則顯然也無法對不良雇主帶來警惕,主管機關有必要朝著刑事罰的嚇阻作用方向去思考。」邱駿彥呼籲立委正視這個問題是責無旁貸的義務,「這也會是勞基法徹底落實的方法,也是保障勞工及家屬安全的必要措施。」

「不要把過勞入刑責當作毒蛇猛獸。」立委陳學聖表示,如果修法成功,對於累犯的惡雇主產生威嚇,守法的資方將不受影響,「重點在於有沒有違法。」政府不能對累犯的雇主放任不管,如果只用罰款來解決問題,恐會發生更多悲劇。

陳學聖認為,勞工因過勞發生職災時,也可能會影響無辜第三者,因此課刑責不只是保護勞工。陳學生呼籲各黨立委別再等待,先讓法案成案,進入立法院後大家再來討論,「這是執政黨該有的責任,在野黨也必須要承擔。」

標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