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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奇美部落回應原住民族委員會8月23日聲明文

文/奇美部落成員

8月23日原住民族委員會針對日前對奇美部落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侵權案於其官網公開發表聲明,本部落回應如下:

一、認錯需要勇氣,對於原住民族委員會轉變態度,含蓄承認其所屬文發中心舞團表演奇美Pawali樂舞的不正確性,以及沒有取得授權而道歉認錯,我們也表示肯定。但原住民族委員會並沒有擔當承認侵權的事實,似乎隱含符合原創條例第16條作為合理範圍,我們深表遺憾。

二、原民會/原創條例看似保護部落文化,但這次侵權事件與法條不當解釋卻傷害部落。本部落以為申請原創條例之專用權,可以讓部落文化獲得保護,但卻讓部落文化成為政府官僚體系下的囊中物,呼籲全面檢視相關法律、條例、命令的與部落文化的扞格與矛盾,避免讓部落文化主權遭受挑釁與挑戰。

三、 外界高度關注此一侵權事件,又是第一個行使專用權後的案例,為了彰顯傳統智慧創作條例的立法精神,原住民族委員會應該用高智慧和高度回應此一爭議,創造雙贏落幕,部落也不希望讓外界過度解釋或操作此一單純侵權爭議。

說明如下:

首先,此次奇美部落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受到侵害,奇美部落族人義無反顧的以身體力行的方式堅持部落文化主權,沒有對不起我們祖先的教導,也給我們自己的孩子們樹立了一個好的榜樣。對奇美部落族人而言,我們只不過是在努力捍衛自己的生活方式與集體價值而已。但當奇美部落挺身而出捍衛自己部落的文化主權,堅決反對原住民族委員會先前對原創條例第16條與第1條的的解釋,卻引發社會高度關注與尊敬,認為奇美部落為整個台灣社會做出很好的示範。因為在這個年代,原住民部落要堅持自己的文化實踐何其困難。這個當代荒謬困境我們認為並不是奇美部落或是原住民族自己要承擔,而是整個台灣社會要一起面對、一起正視殖民歷史與遺緒的問題。讓原住民部落努力在實踐部落文化主權時,能夠獲得更有力的政策、法令支持。

其次,原創條例是一部新穎且引發國際敬佩和關注的法令,可以說是少數懂得尊重原住民族文化主權、稍能扭轉原漢權利關係的槓桿之法令。這部法令特別的地方在於:它有別於一般以個人主義和保障私有財產為基礎的「著作權法」與「智慧財產權」規範與制度,強調以原住民族為主體、有集體權的性質、立法目的是保護並促進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之發展。遺憾的是,先前爆發奇美部落Pawali樂舞與服飾及Pihayhayan樂舞專用權侵權案(共三項侵權,而非原民會聲明所指僅Pawali樂舞一項),包含原民會本身以及許多學者跳出來以著作權法及一般智財權規範來為原民會護航,為社會大眾帶來對原創條例觀念上的混淆與不尊重原住民族智慧創作專專用權的心態。事實上,要通過原住民族智慧創作專用權是困難的,以此次奇美的例子來說,好不容易申請通過,卻又可以被人隨便以著作權法或智財權來解釋,我們認為是不可接受的。這裡頭包含著許多嚴肅的課題,以奇美部落的立場,我們認為應該要正式更深刻釐清原創條例的立法背景、目的、法條解釋、與著作權法的關係、以及更廣泛的理解原住民族主權及文化資產保存等當代議題。為了不落入原民會又自己找學者自己解釋的窘境,奇美部落強烈建議由法扶中心來舉辦一場此議題的研討會,深化討論、反思並且出版。

第三,做為原創條例第一個侵權案例,奇美部落希望能以自身處境帶出許多值得台灣社會大眾共同反思與相互學習的當代議題,我們希望給社會大眾帶來的教育意義大於一切。認錯需要勇氣,尤其是政府單位願意放下身段認錯道歉,為先前的言論做出調整,值得肯定。雖然對於原住民族委員會所承認的錯誤,我們並不完全滿意,但畢竟原民會的態度已經有所調整,奇美部落也希望朝向道歉和解的基調,做為事件的解決方式。期盼奇美部落與原住民族委員會都能秉持落實全體原住民族利益的立場,以高度的智慧與態度來處理後續相關的討論與法令政策落實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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