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

亞太退場、法院批教育部「輕忽怠惰」 選教師、工會為臨時董事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今年6月初,在校方董事會僅有3名董事的情況下決議停辦,然而僅有3名董事開會並不合法,主管機關教育部尚未核定停辦。教育部依《私校法》28條規定,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選任亞太之臨時董事代行董事會職權。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今(20)天與亞太教師召開記者會,宣佈法院民事裁定結果出爐,法院參詢民間意見,裁定必須選任「勞工代表」亞太教師黃惠芝、世新社發所副教授陳政亮及勞動部、教育部法規委員會委員林佳和等6人為臨時董事,代行亞太董事職權至民國109年6/5止,並表示亞太是否確定停辦,尚屬未定,有待法院選任臨時董事後,始能開會議決。

另外,法院在裁定中批評教育部沒有善盡篩選臨時董事人選,提供給法院之名單缺乏特定專業人士,甚至包含亞太董事會違法補選的4人,簡直意圖讓法院「淪為橡皮圖章」。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董事會不正辦學,強行退場逼退師生,教育部尚未核准停辦。

亞太仍有學生就讀 校方行政團隊辭職不理

亞太董事會去年8月修改捐助章程,把董事總額15席改9席。今年5/30亞太創意技術學院歷經董事長及董事辭職後,董事會只剩董事長陳政元、董事王浩及王偉權3人。按照《私校法施行細則》23條規定,董事開會人數應達2/3出席。但是6/7亞太董事會擅自召開第9屆董事會第16次會議決議停辦,因董事人數3人不符召開會議人數6人,教育部尚未核定停辦。8/1時亞太校長等主管相繼辭職,亞太校方在仍有學生就讀的狀況下,面臨沒有行政團隊窘境,嚴重影響學生受教權。

法院認為,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去年起因停招、要求學生轉學及欠薪等事引發各界議論批評,成為社會重大新聞,董事會運作之成效不彰,已引發師生靜坐夜宿抗議。然而教育部提供給法院之名單9人含亞太董事會自行補選4人,裁定指出,若再任由董事會補選之董事擔任臨時董事,則董事會恐有淪為一言堂之虞;法院若按照教育部提供名單選任董事簡直是「淪為橡皮圖章」。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表示,法院在裁定裡嚴厲批判教育部,過去對亞太董事會選任董事上輕忽怠惰,法院也認定私校校產是公共財,應積極妥適處理師生最大利益的方向。林柏儀提到,希望藉此裁定向大眾、教育部及各私校喊話,切勿再傷害師生權益, 應該要回歸教育公共性為主要辦學目標。

被選為亞太臨時董事之一的世新社發所副教授陳政亮

教育部不提供適合的臨時董事人選 法院自己選

法院認為教育部不思亞太案攸關眾多師生及國家權益,拒絕協助法院探求其他特定專業人士供選任,實不足取。因此,法院認為選任6人應能妥適代表代行董事職權,1名亞太兒家系助理教授黃惠芝,由高教工會推薦的學者陳政亮及林佳和,其中2人是台北律師公會推薦的律師吳光明、台中地院法官劉邦繡,1人是教育部推薦的美和科大校長劉顯達。

法院期望新臨時董事的加入,讓亞太董事會更具社會代表性,共同審慎討論亞太面臨的困境,平衡校方、教師、學生三方權益為目標,為私校退場機制樹立良好典範。

被選為亞太臨時董事之一的世新社發所副教授陳政亮表示,法院裁定選任工會所推派的代表,拒絕教育部提出亞太董事會提出之名單,目的是希望退場重大爭議案能妥善因應。工會認為退場危機發生在教師工作權、學生受教權及教育公共資產不被私人佔領等三個面向。

陳政亮舉例,以亞太案來說,兩年前教育部選任的公益董事用1億5千萬賣給怡盛保權集團,當時新生註冊率45.2%,還有2000位學生、21科系, 然而怡盛集團入主後馬上停招11個科系,發生老師薪資打折、逼退教職員,學生受教權馬上受害,還被學校要求轉學,被迫轉學者的課業銜接、學分承認、生活條件改變等,已發生學生休、輟學情形。再者財團入主亞太後意圖掠奪校地等資產,使得由各方挹注而成的公共財變私人佔有。

陳政亮說,為了保障師生權益及教育公共財,工會推派之新任臨時董事未來在董事會裡,會公開董事會討論及決議過程,不讓清空師生、買賣私校給財團等事黑箱決策,不允許讓私人財團發不當的「退場財」,自律於校產公共化。未來將進一步推動補償退場過程中已被迫資遣或轉學的師生。

「法院在重組董事會了,代理校長還在違法要求學生轉學。」被選為亞太臨時董事的亞太教師黃惠芝提到,亞太案中最離譜的是教育部介入後協助校方清光師生,甚至在學生疾呼保障受教權時,教育部仍要求學生轉學,讓人非常難過。

黃惠芝說,目前亞太仍有4名研究生只剩寫完論文就可以畢業,但是校方仍不思課務要正常、組成口試團隊為學生著想,直到上週還有研究生收到校方要求轉學到育達科大的資料,現在看到法院裁決對於亞太案仍燃起一絲希望,黃惠芝也希望如此的董事人選代表可以列入《私校法》規定,讓私校運作多站在師生立場上考量。

被選為亞太臨時董事的亞太教師黃惠芝

私校治理失靈、財團發退場財?教育部應積極面對

亞太臨時董事、勞動部、教育部法規委員會委員林佳和則說,本次苗栗地院的裁定令人眼界大開,是少見的積極作為,並再次批評教育部面對亞太案私校治理失靈要負最大的責任。他認為司法機關確實不應該主動介入取代行政機關,但如果行政機關作為消極,法院應該要硬起來扮演公義捍衛者的角色。

林柏儀強調,私校退場危機已慢慢浮現在全台非都會地區的學校,陸續有財團試圖圈地、入主私校董事會等狀況,教育部面對不正辦學的私校董事會,本該有責任申請解散董事會、改為合適的公益董事辦學。高教工會也向全台教職員喊話,加入工會團結面對,可以早點改變退場危機,餞行校園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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