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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美薩移工「非法罷工」 能否成功?

文/林昶志

「非法罷工」對於台灣工運或社會來說,可能都還是一個禁忌,看看前些日子的長榮空服員罷工,跑完繁瑣的程序並達到罷工門檻,都還是無法避免的被討論「是否合法」的問題,但難道罷工一定要合法才能具有正當性或合理性嗎?

美堤食品有限公司及薩摩亞商巧詣有限公司的移工(以下簡稱「美薩移工」),因為雇主積欠加班費,且時常用各種名目苛扣移工的薪水,在今(2019)年5月3日,發起了「野貓式罷工」,也就是非法罷工,79名移工全數同意罷工,現場則有74人,最後使雇主同意發還近台幣四千萬的積欠款項;5月20日由於部分款項公司尚未匯款,同時資方又以業務緊縮為由,欲將五名勞工資遣,因而移工們再度發起罷工,此次也有50多名移工參與。

「你罷得成就是合法,你罷得成就是你贏了,你罷不成,敗了就是敗了,哪有什麼合法不合法,這是我個人覺得,台灣就是這麼low(落伍),這麼保守。」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理事長陳素香認為,罷工是工人的武器,無所謂合法不合法,也因此美薩的移工才能拿到四千萬積欠款項並且避免被資遣。

陳素香也特別強調,5月3號罷工後,勞資雙方談妥了「每人過往工作一個月補發兩萬元」的加班費金額,但是由於罷工的移工中,有三人的契約不連續三個月、曾有過中斷,因此資方原本並不打算計入在中斷之前的年資,而因為其他移工相挺到底、團結不退,才換來了「年資中斷前每個月給一萬元加班費,中斷後給兩萬」的新方案。5月20日也是因為有五人即將被資遣,同時加班費也尚未補發完,勞勞相挺,才再度發起罷工。

假設美薩移工要尋求所謂「正當的」管道罷工,需要先組工會,但現下組織工會已經遇到一些行政上的問題,如果是組「企業工會」,可能因為其中一間公司的人數太少而難以成立,再加上在七月底勞動部依法開罰美、薩兩間公司,並發出「廢止聘僱許可函」後,更使得公司聘任的移工人數縮減,甚至可能導致兩間公司都組不起來。

而若是組織「產業工會」,還會遇到翻譯的問題,因為勞工局表示文件、章程等都需要有越南文,陳素香說:「那公文為什麼不發越南文的,個人是覺得有點刁難啦。」就算順利組成工會,也由於這是權利事項,依法不得罷工,那就會進入曠日廢時的訴訟程序,台灣勞工都很難撐下去,更何況負債來台、有在台時間限制的移工。

「鬥爭性格是稍微強烈一點,觀察幾個國家的勞工,越南勞工是比較敢豁出去」,這兩次罷工能有這樣的效果,除了勞工性格較為強烈以及需爭取積欠薪水的人數較少以外,資方也相對缺乏面對罷工的經驗,而雖說不同事件都有它獨特的背景,但從這次美薩罷工看來,或許正好可以呼應近日數個工會在「勞動三法通盤檢討記者會」中提出的「降低工會籌組門檻」、「權利事項爭議得罷工」等訴求,對於創建公平的勞資關係是有助益的。

至於美薩移工現今最新面對的問題是,由於資方遭勞工局開罰,使得雇用移工的名額被廢聘14人,連帶影響到移工的工作權,導致了公司違法、勞工卻連帶受罰的結果。八月初,受影響的移工們也至勞動部前抗議,表示為何解聘名單由資方決定,並希望能保障移工們在求職期間的生活。前兩次針對雇主的罷工都獲得不錯的成果,但當面對體制規定與政府時,似乎是一個單靠罷工也無法解決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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