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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 別讓台灣成為全面監控的國家!—針對交通部「智慧型影像監控系統」之回應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

有關交通部在台鐵豐原站裝設「智慧型影像監控系統」,其中並以人臉辨識系統,監控該站所有進出旅客,引發重大人權、隱私侵害爭議。雖然在多方質疑及媒體報導之下,交通部臺鐵局已於本日(11/6)上午回應表示,因適法性有疑慮,臺鐵局將不使用人臉辨識的功能。然而無論交通部或臺鐵局,對其系統性製造人民隱私重大風險的情形,卻隻字未提解決方案。

本會對此聲明如下:

交通部應一併停止其他類似計畫的人臉辨識功能,並刪除已蒐集的個資:

根據交通部11月5日的新聞稿,臺鐵局本次的計畫是參照高鐵局類似計劃而來,則在臺鐵局宣布停用時,交通部是否也應一併調查「高鐵」類似的計畫是如何運作?若有,則應一併停止其人臉辨識的功能。

此外,儘管臺鐵局已宣布停用人臉辨識功能,但該功能已在今年8月啟用測試,測試期間所蒐集的個人資料,依然有適法性的疑慮,因此交通部除宣布停用外,更應追查過往已蒐集的個資是否已被完整刪除,並在刪除前禁止其目的外的利用。

交通部應建立個資保護影響評估(Data Protection Impact Assessment)的機制:個人資料的特性在於一旦被蒐集後,個人將非常不易掌握其資料後續的流向及使用狀況。特別是涉及敏感或大量的個人資料時,對個人及社會造成的影響可能非常深遠。

因而在蒐集個人資料前,蒐集者(如交通部)理應具體說明資料蒐集的必要性(例如:是否有其他替代手段可解決相同問題)、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等,並先就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可能對人民各項基本權造成侵害的風險進行評估,再決定是否施行。而非貿然編列預算執行,再求事後補救。

交通部及立法院應全面檢討相關政策的預算編列:

交通部未來是否仍有與「智慧型影像監控系統」相關之預算編列,後續又將如何使用?我們呼籲此屆及未來的立法院都應嚴守職責,監督預算,而非任由交通部將公帑耗費在會嚴重侵害人民隱私之資訊建設上,卻遲遲不願增加台鐵長期缺乏又亟需遞補的員工人力。

行政院、國發會應全面檢討國家使用監控科技的政策:

除台鐵或高鐵的「人臉辨識」爭議之外,警政署現行使用的M-Police系統亦有人臉辨識功能、近年來各級學校也都有引入「人臉辨識」系統的情形。內政部近來欲強推晶片身分證,若與各項數位服務結合,國人數位生活實名制的危險更可能就近在咫尺。

我國對於各類監控科技的運用,至今毫無具體管制及規範,也無任何風險評估的機制。行政院應趁此事件,一併檢討各類監控科技的使用情形、法律授權是否充足、以及是否符合比例原則等。國發會作為當前的個資法解釋機關,亦應擔任起監督職責,而非任由各級政府機關隨意強推政策,侵害人民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