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徵

惶恐不安中秋節 南鐵迫遷戶提「設定地上權」盼開啟協商

文/公庫記者吳容璟

台南鐵路地下化東移案最後兩戶不同意戶,分別為訴求「保留原梯」的「半拆戶」黃春香家與訴求「保留原屋」的陳致曉家,因緩拆期限已到,交通部鐵道局在兩家外張貼公告,表示9月28日後會封閉施工範圍進行拆除工作,卻未言明強拆日期,並陸續搭建鐵皮圍籬、拒馬等設施,陳家旁甚至搭起帳篷,疑似方便警方進駐,讓黃陳兩家與聲援者惶恐不安。

9月29日黃陳兩家與聲援團體至交通部陳情,提出「設定地上權」的解套方案,期盼能與交通部溝通雙方都可接受的保留、施工方式,莫要強拆。同日,由於擔憂「天賜良機、強拆大埔」再度重演,聲援者排班駐守黃陳兩家,並在陳家外掛上「民主堡壘」布條,強調肆意強拆是毀壞民主精神,呼籲徵收機關、施工單位正視人民訴求。

交通部鐵道局總工程司溫代欣出面接受陳情,表示會將訴求回報相關單位研究,至於是否開啟溝通管道則不予回應,另於會後受訪時表示黃家樓梯位於鐵道連續壁,若保留樓梯則無法開挖,因此「設定地上權」不可行,也反駁改變施工方法來保留陳家的提案。

「設定地上權」有先例 聲援者:捷運可以,鐵路不行?

黃春香家位於台南市開元路11號、13號,是兩棟從中間打通的四層樓建築,一樓由黃春香及其100歲母親居住,二樓以上出租給經濟弱勢族群,租客皆由屋內後方樓梯出入,不過樓梯卻被劃入拆除範圍;陳致曉家則是全屋都在拆除範圍內。

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解釋,依據《土地徵收條例》第57條,國家因公益需要,在工程建設中需要穿越私有土地之上空或地下,可與地主協議取得「地上權」,意即地主仍為土地所有者,但將土地的使用權交給政府機關,捷運工程就常使用此法來避免侵害地主權益。

以訴求「保留原梯」的黃家為例,徐世榮表示,可由地主黃春香將樓梯段的「地上權」設定給鐵道局,而鐵道局也可在預計拆除的樓梯段(近2坪大小),改為隧道工程或其他方式,他批評鐵道局「明明可以採取最小侵害的手段,卻執意強拆」。

徐世榮表示,目前採取的「徵收」手段,是政府獲得土地所有權及使用權,直接對地主造成莫大侵害,他呼籲政府應採取「最小侵害原則」,意指優先選擇對人民造成傷害最小的手段,在非迫不得已的狀況前應先採取「設定地上權」的方式,而非徵收。

而訴求「保留原屋」的陳致曉則強調,若鐵道局不願更改工程施作方法,自己願意將客廳與樓梯切割搬離原地,待該路段完工後自行搬回,「我們從未想要阻礙工程進行,只希望有誠摯協商的機會,溝通出雙方都接受的方法。」

對此,公庫記者電訪鐵道局中部工程處副處長吳志仁,他說明目前「設定地上權」的做法大多是捷運工程穿過房屋上或下方時才會採用,而南鐵地下化工程因採取「明挖覆蓋法」(註)直接開挖,並非隧道工程,不會穿過房屋上、下方,而未採用。

針對兩家的訴求,鐵道局總工程司溫代欣在記者會後回應,黃家樓梯位在地下工程「連續壁」(註)的位置,若保留樓梯則無法繼續施作連續壁,同時由於此工程的覆土深度較淺,為求未來鐵道營運安全,上方不容許有建築物存在,因此改變工法保留黃家樓梯或陳宅皆不可行。

註:「明挖覆蓋工法」是一種由地面直接向地下開挖至所需深度,建築完地下結構後,再覆蓋上土壤的工法,高雄鐵路地下化即採此法。此工程在開挖前會先施作「連續壁」來擋土,避免地下土壤崩塌,連續壁也可作為地下室的外牆。

交通部鐵道局總工程司溫代欣出面接受陳情,表示會將訴求回報相關單位研究,至於是否開啟溝通管道則不予回應。

鐵道局稱有溝通全是假? 黃春香:一直威脅叫我們搬走

黃春香原本訴求原屋保留,不願意被徵收,也正在進行南鐵案徵收正當性的行政訴訟。在7月21日,鐵道局公告的強拆期限當天,黃因面臨大批警力圍堵、封路,許多聲援者無法進入的巨大壓力下,凌晨3點與鐵道局簽下「自行搬遷切結」同意書

然而黃春香認為,她是希望爭取在緩拆兩個月的時間內,與鐵道局協調「以地異地」及「保留樓梯」的訴求下才答應簽切結書。

不過,黃春香發現鐵道局後續並未實質進行協調,因此在9月初透過律師發函鐵道局,表示將依《民法》第74條撤銷當天的切結書,並將依據《土地法》第46條之3第2項,向台南市地政局申請「土地複丈」,卻未得到鐵道局正面回應。

黃春香表示,自己直到8月初才得知會拆除幾乎所有樓梯,詢問鐵道局人員為何不依約定協調保留原梯?對方卻回應沒有任何辦法可以保留,再次催促她搬家,黃春香批評這根本不是溝通協調,而是恐嚇、嗆聲。

鐵道局9月21日發布新聞稿,表示鐵道局已努力溝通,且有告知樓梯會被拆除,但拆遷戶不願與鐵道局人員討論拆遷事宜。對此,黃春香強力反駁,她說鐵道局人員只不斷出言威脅、恐嚇自己和每個出入黃家的租客,「一看到人就一直說你家要被拆了,快點搬走」、「你可能回來就發現你家不見了」,甚至裝了兩支監視器監視人員出入。

陳致曉認為,南鐵案很明顯要用斷絕協商的方式進行強拆,針對黃陳兩家每次開記者會提出的訴求,交通部都只透過媒體回應「不可行」,從不實際與拆遷戶協商,他提到,相較於台灣其它土地徵收案,政府都會盡量與住戶協商到最後一刻,以避免強拆的社會成本,而南鐵案這種完全關閉溝通管道的情況相當罕見。

政府封閉所有溝通管道? 學者:已違反聯合國人權公約

「在副總統跟行政院長雙重壓力下,這個協商大門很難開啟」,徐世榮表示自己多年來透過各種管道,試圖向政府提出協商南鐵案的機會,卻都被拒絕,他認為原因在於當時決議通過此案的時任行政院長的蘇貞昌、時任台南市長的賴清德,現在分別擔任行政院長和副總統,徐世榮怒批:「現在他們當權了,就忽視社會弱勢!」

徐世榮指出,政府此舉還違反台灣已簽署的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中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公約內容譴責政府強迫驅離的手段,另提到若無法避免,則在迫遷前應與人民誠摯協商、探討所有可行的替代方案、充分並合理告知預定的迫遷日期等,徐世榮批評南鐵案一項都沒做到。

徐世榮表示,自己是2017年第二次聯合國公約國家審查的秘書處委員之一,深刻記得當時總統蔡英文公開宣示,兩公約的精神將會是台灣「推動人權標準的地板,而不是天花板」。對比現況,徐世榮痛心問道:「如今迫遷戶的地板在哪?」

陳致曉也提到,因應今年COVID-19疫情,聯合國人權事務辦事處也在4月時提出準則,要求人權公約簽署國「不得在COVID-19疫情期間進行任何迫遷」,對此,交通部僅回應南鐵工程不會因疫情而停止,對於是否進行迫遷、強拆則未予回應。

台灣簽署的聯合國國際人權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中規定,若無法避免強迫驅離人民,則在迫遷前應與人民誠摯協商、探討所有可行的替代方案、充分並合理告知預定的迫遷日期等。

為何堅持原梯保留? 黃春香提及弱勢租客淚如雨下

聲援學生李容渝說,黃春香秉持「入我家門就是一家人」的信念長期將房子出租給經濟弱勢族群,租金負擔低廉,允許他們賒欠租金或免繳房租,目前僅存的兩戶租客分別為吳雅慧母子與廖俊豪,他們都曾訴說自己對黃春香的感謝,還有被鐵道局人員騷擾的心聲

李容渝強調,拆除樓梯不只破壞原本的房屋結構和居住使用,更破壞了民間自發的社會安全網,李容渝也認為,從原本保留原屋的訴求,到現在退讓成「保留原梯」已是最後退無可退的堅持。

提到吳雅慧母子,黃春香難忍悲傷情緒痛哭失聲,她泣訴,目前吳雅慧患有疾病,需至成大醫院開刀,但由於日日夜夜被鐵道局人員恐嚇,吳雅會擔憂一旦離開房子可能就再也沒有家了,寧願生病也不願離開家。

陳致曉提到家中兩老,也難忍情緒的聲淚俱下,他說家中92歲的老父親陳割被折磨到失智,89歲的母親陳蔡信美也日漸憔悴,兩老每次接到公文或是遇到警方、鐵道局人員到家裡都驚懼不已,希望盡所有可能保留陳宅,以保兩老平靜的晚年。

面對目前黃家附近已開始進行灌漿工程、陳家附近搭了帳篷,陳致曉表示,根據鐵道局強拆張家的狀況,搭帳篷後很快就會進駐警力並執行強拆,而鐵路局公告中將對違反規定進入封鎖區域者,將執行《行政執行法》第36條強制對人進行管束,及第39條強制處置建物或限制其使用。

對此,陳致曉擔憂鐵道局恐在強拆前數日就能將黃陳兩家老人、聲援者拖離房屋或禁止其回家,以利執行強拆作業,陳致曉再次強調拆遷戶只是要一個真誠的協商機會,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施工方案,呼籲交通部、台南市政府盡快開啟溝通管道。

【延伸閱讀】

從三個月前開始,怪手一一進入南鐵東移反迫遷戶……

6月11日,前鋒路張家遭強拆
南鐵不同意戶11日清晨遭強拆   張家:台南人彷彿沒人權

7月21日,南鐵東移最後五戶強拆現場,凌晨3點黃春香被迫簽下「自行搬遷切結」同意書
南鐵東移最後五戶不同意戶將強拆   現場衝突不斷

7月23日,「反南鐵東移全線自救聯合會」會長陳致曉家也面臨強拆危機,
眾人擋拆、鐵道局宣布暫緩拆遷
南鐵東移最後一戶不同意戶將強拆   陳致曉籲堅守到底

9月21日,黃春香家緩拆期限到期,聲援者舉辦反拆晚會
南鐵「半拆戶」黃春香爭居住權 百人集結反強拆晚會

南鐵來龍去脈看這邊:

我只想要平等對話–南鐵地下化專題整理

南鐵案從地下化到東移   都市縫合還是土地大開發?

 

標籤: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