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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通知】自辦市地重劃侵害國民財產權、生存權及基本人權,嚴重違法違憲!

2023-03-09 @ 9:30 上午 - 10:30 上午

文/黎明幼兒園反自辦重劃自救會、反對雲科大自辦市地重劃自救會、高雄大樹湖底84期反自辦重劃自救會、反高雄大寮伍厝74期自辦重劃自救會、田尾十甲反自辦重劃自救會、辰億反自辦重劃自救會、弘富反自辦重劃自救會、神岡大夫第反自辦重劃自救會、東勢山城科技園區反自辦重劃自救會、、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斗六大業反自辦重劃自救會等

時間:​2023年3月9日(星期四)上午9點30分
地點:​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2號監察院前

發言:​陳椒華立法委員、政大地政系徐世榮教授、自救會代表

吾等主張現行自辦市地重劃是政府及重劃會合謀,一起來迫害人民的土地掠奪事業。政府透過《都市計畫法》及《自辦市地重劃辦法》進行圈地,硬性規定重劃區內所有土地所有權人都必須加入重劃會。隨後,掌控重劃會的人員即可透過《自辦市地重劃辦法》來進行掠地,因為只要能掌握會員1/2以上,及其土地面積逾總面積的1/2以上,此相對多數一方就可以掠奪另外相對少數一方。

我們要問,為什麼自辦市地重劃範圍內的全體土地所有權人皆要被強制成為重劃會會員?其實「自辦」二字僅是簡稱,並不表示所有的土地所有權人皆願意參加及辦理重劃事業,而僅憑都市計畫將其指定為「整體開發區」就能夠強制土地所有權人都必須要加入嗎?憑什麼?而這樣強硬要求土地所有權人一定要加入重劃會的規定明顯已經牴觸《憲法》第14條「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我們也要問,為什麼重劃會可以用1/2相對多數來掠奪另外那不足1/2相對少數者的權益?那些被掠奪的權益絕不能僅是用不動產估價的「等值交換價格」就可以劃上等號的,因為那其實還包括了那群相對少數者的自由權、人格權及人性尊嚴,而這原本都是《兩人權公約施行法》及《憲法》第15條及第10條中所應獲得保障的基本權益,但在自辦市地重劃中,卻是完全消失殆盡了。

吾等因此一起向監察院進行陳情,共同主張現行自辦市地重劃明顯違法違憲,政府應即刻停止自辦市地重劃作業,還給國民在《兩人權公約施行法》及《憲法》中所保障的基本權益,讓國民能夠保住其土地及家園,安身立命的有尊嚴活下去。

明細:

日期:
2023-03-09
時間:
9:30 上午 - 10:30 上午

地點

監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