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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媽媽不需要模範,只需要社會支持」母親節記者會

文/生育改革行動聯盟、不會教小孩行動聯盟、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母親節前夕,各縣市正在如火如荼舉辦「模範母親選拔」,這個每年選出約1400位模範母親、在臺灣已舉辦近70年歷史的慶祝活動,在注重性別平等及親職友善的今時今日,應該要有所改變!生育改革行動聯盟、不會教小孩行動聯盟、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長期關注性別平等及親職角色,合力舉辦記者會,把「模範母親選拔標準」和「不同類型真實母職」一起呈現,是希望讓大家看到社會的期待、母職的困境、政府的支持三者間巨大的斷裂。媽媽需要的是社會支持,不是成為『模範』!政府該做的是改善母職的困境,讓每一位媽媽都不需要「堅忍刻苦」或「犧牲奉獻」,符合政府眼中的「模範生」,記者會邀請到六位「拒絕成為模範母親」的女性現身說法,分享多元母職的經驗。

▍全台模範母親選拔分析,不合時宜且充斥性別刻板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主任高芷涵說明,臺灣各縣市「模範母親選拔」從1953年開始至今大約70年歷史,需經過村里、鄉鎮市再到縣市,層層選拔、資格審查,才能成為模範母親,每年大約有 1400 名。目前全台 22 個縣市中,只有臺北市已取消選拔,其餘縣市仍每年舉辦。性平協會分析18個縣市的公開評選標準,發現:

一、評選標準最多的三項是「堅忍刻苦」、「侍奉親長」、「犧牲奉獻」,彷彿當媽媽不夠辛苦就不是好媽媽。

二、模範母親重點在於母職角色,但苗栗縣、彰化縣、花蓮縣、雲林縣、宜蘭縣、澎湖縣 等6 縣市將「長期侍奉親長至孝」列為評選標準,毫無邏輯與關聯;彰化縣、花蓮縣更是僅針對模範母親訂定此標準,將侍奉「夫家公婆」做為評審模範母親事蹟的重要依據。

三、花蓮縣、新竹縣特別強調模範母親應「鼓勵配偶參與子女教養責任」,潛藏「母親本就該親自教養子女」的觀念,同時也強化「父親較不常參與教養子女過程」的刻板印象。

四、有4縣市模範父母親標準不同,如模範母親需要「相夫教子」、模範父親卻是「負擔家計」、「盡忠職守」;彰化縣則強調母親需「親自」撫育教養子女且侍奉長輩,但父親無相同標準,傳遞「好爸爸不用親自育兒、好媽媽應該要相夫教子」的刻板性別分工。

五、花蓮縣則在母親節同時舉辦「模範婆媳」,必須以婆媳一組共同參選,標準包括媳婦與公婆同住15年以上、長期日夜躬親、婆媳敬愛諒助、友愛兄弟妯娌,但卻沒有「模範岳婿」表揚。

高芷涵補充,雖然如此,仍有少數縣市開始嘗試跳脫傳統選拔形式、展現創意。包括新竹市、高雄市開始增設「給力媽媽」、「新力媽媽」、「多力媽媽」等多元獎項,除了鼓勵母親追求自我夢想,同時也肯定新住民母親、協助教養他人子女者的辛勞,並將單親家庭、寄養家庭、機構安置教養等多元家庭型態的照顧者也涵蓋在內。然而,活動的基本性質尚未脫離競爭型的選拔形式,且新竹市仍持續使用「模範父母」一詞;高雄市的「模範父親」評選則仍舊採用傳統的標準,例如奉公守法、思想純正等等。不合時宜的模範母親選拔,承載著台灣社會70年來對傳統性別分工的期待,但卻沒有跟上性別平等的時代脈絡。

▍看見真實且多元的母職樣貌

●小池是現在很常見的「雙薪無後援」家庭,生育後陷入家庭職場兩頭燒的困境,台灣的長工時環境,讓她選擇幼兒園必須先考量學校能不能晚上七點再接小孩、選工作必須評估能不能兼顧育兒。小池希望政府需要正視雙薪家庭的工作型態,改善職場對於育兒不友善的問題,「女性不用認為自己是必須犧牲的一方」,這些都比調高育兒津貼更能促進生育率。

●曾穎凡是創業家,她產後七天主動喝麥芽水退奶。她表示當時對寶寶很愧疚,覺得自己很自私;但若要回到職場,沒辦法每天找地方擠奶冰奶,退奶是最好的選擇。她被困在矛盾的處境下,她說:「如果不退奶,我就得像其他媽媽一樣在會議室、在廁所擠奶,把母奶存在公司共用冰箱,很多媽媽做了和我一樣的決定,但不敢讓別人知道,怕被責備自私,可是這不是媽媽的本意,是不得以的選擇。」

●葉鈺渟是創作歌手,成為母親之後發現伴侶比自己更會照顧孩子,家庭分工是「女主外男主內」,卻因此常常遭受「為什麼不是妳在家照顧孩子?爸爸不出去工作」之類的關心問候。她強調「每個家庭都有自己選擇分工的方式」,無謂的關切讓她承受很大壓力。

●詹斯閔在大四時懷孕生小孩,一邊當大學生一邊照顧剛出生的嬰兒。雖然就讀的大學資源很豐厚,但學校人員預設每個學生都是未婚未生育,不知道怎麼協助懷孕學生。她說:「想要讀書、想要追求知識,為什麼會跟當一個好媽媽,變成衝突的兩件事呢?」即使不是大學生,難道一所大學不會有碩士、博士班、老師必須生育?

●陳夢靈和前夫有兩個孩子,走完13年婚姻後,她選擇再婚,成為同志家庭。直到現在,孩子還是一直很怕同學跟外人的目光,感覺很有壓力;但其實同志婚姻與異性婚姻並無差異,配偶雙方都希望家務分工公平。

●高齡媽媽珮怡今天未出席記者會,由主持人代讀她的發言。她一直到36歲才決定生孩子,但婦產科醫生直言說她年紀大不好受孕,就算各種檢查都正常,還是常會加上一句「畢竟高齡了嘛」。39歲懷孕後,不斷被提醒已是「高齡媽媽」,但大一歲的先生卻是被稱讚(性)能力很好!她希望社會可以停止對女性年齡的追殺,從婚姻、生育及育兒的各種不停提醒和指導對女性來說往往不是善意而是綑綁和標籤。

▍性平及親職團體疾呼「媽媽需要的是社會支持,不是成為『模範』!」
生育改革行動聯盟秘書長陳玫儀指出,身為母親,「母親節」不應該是不得不參加的家族聚餐,也不是商業消費贈禮的節日,「母職」不需要被大肆慶祝,因為不同樣貌的母職,有各自有不同的困境和需求,當這些困境沒有被解決,慶祝只是一種「已經做出彌補」的表面形式。生動盟呼籲,政府應將各種慶祝的儀式、模範母親的選拔,轉化成推動改善母職困境的具體政策與服務,並且要從女性懷孕時就開始做起,改善產檢過程、生產醫療、提供產後支持,讓小媽媽、未婚生育媽媽、必須短時間內回到工作的職業媽媽、單親媽媽、高齡媽媽等,都能得到足夠的生育資源,快樂過母親節。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高芷涵呼籲,各縣市政府看見「多元家庭」的樣貌,避免將親職限縮於傳統性別分工的父母形象,而是能擴大到家庭或機構中所有擔任照顧者的角色。對於行之有年的「模範父母」活動,應檢視活動的名稱及選拔標準中的不妥之處,避免透過「競爭性質的選拔形式」來審查母親是否足夠模範。縣市政府可用更多元、有創意且全民皆可參與的方式舉辦母親節相關活動,例如展覽、徵文、分享會等線上或線下活動,藉此看到社會價值的變化,或舉辦正面的親職經驗分享,讓更多教養觀點被看見。

不會教小孩行動聯盟理事長陳儀表示,70年前就有的「模範母親選拔」到今天現身說法的各種母職,顯示雖然有越來越多女性能抵抗壓力,拒絕成為模範;但媽媽們的困境、掙扎或不滿,都還是彰顯了台灣性別仍不夠平等、政府育兒支持不足。不小盟指出,政府政策必須帶頭做到「性別平等」,不是持續強化性別刻板分工;例如媽媽有七天「產檢假」,爸爸的「陪產檢假」卻是在今年1月經過民間團體、立法委員多次爭取,才得到兩天!只有真正能落實性別平等親職角色的政策措施和社會支持,才可能解開媽媽的母職束縛。

今天參與記者會表達支持的兩位女性立法委員,即時回應了民間團體的訴求。立委王婉諭說,自己是四個孩子的媽媽,很常被問到:「從政後,家庭怎麼辦?小孩子誰顧?妳老公支持嗎?」男性政治人物卻不會被關切這些問題。她表示,不應該再將家務育兒與「母職」劃上等號,而是雙方家長都應該要分工、負擔同等責任的「親職」;政府應該做的,是提出對策改善身為媽媽的社會壓力、改善雙方家長共同養育孩子的困境。

立委范雲指出,媽媽承擔太多來自他人的壓力,改變錯誤風氣,政府應帶頭,政策應該分擔女性的母職壓力、改變既有的性別分工、平衡照顧工作性別不均。她昨天在立法院舉辦母親節記者會,要求國健署全面改版孕婦手冊,給孕婦支持,而非恐嚇;昨天呼籲「孕婦是人,不是生產機器」,今天則要呼應「媽媽是人!不是相夫教子、侍奉公婆的免費勞工!」

記者會最後,三個民間團體共同表示,模範媽媽們並沒有錯,獲選模範媽媽的多為一生艱苦、背後有辛酸故事、在傳統家庭框架下掙扎生存的女性,她們都是值得敬佩的母親。但政府應透過政策來實質改善不同母職的困境,而不是只對母親的辛勞歌頌德,甚至拿來評選與比較。媽媽們需要的是真正友善的孕產及育兒支持,以及如何在法律制度面及政策措施上推動性別平等的親職角色,打造友善育兒的職場與社會。希望未來的母親節,媽媽收到的禮物不只是讚美與感謝,而是足夠的性別政策及社會支持,更多母職的樣態能被看見,沒有一個媽媽需要「被選拔」!

(三個團體在臉書粉絲專頁上有辦理徵文的小活動,邀請大家來找出母親節NG商品廣告、分享自己獨一無二的媽媽或是說說自己的生育困境,歡迎大家參與,將會隨機贈送六本跟母職有關的好書!)

【新聞稿附件】
新聞稿附件:2021-2022年各縣市模範父母評選標準

新聞稿附件:立法委員及與會媽媽完整發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