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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616天埋鍋造飯,苗栗坤輿掩埋場終落日|公庫總整理

文/公庫編輯團隊

苗栗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同意設置文件」已於今(13)日到期,將於9月15日正式失效。反坤輿自救會預計明天(9/14)早上9點在坤輿公司門口召開抗爭勝利記者會,邀請曾協助本案的時代力量和民進黨立委,正式宣告二十年來的苦難已過。為了阻擋坤輿試運轉計畫,從去(2021)年1月5日開始於掩埋場門口「埋鍋造飯」、輪三班駐守的鄉親們,在堅守616天中歷經抵擋怪手、暴力衝突、訴訟勝訴後也終於能安心回家

一般事業廢棄物處理場要依序取得「同意設置文件」、「試營運轉計畫」、「廢棄物處理許可證」才可合法營運。坤輿在2002年取得「同意設置文件」,但20年來遲未取得「處理許可證」,依照去年9月新修訂《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第14條落日條款,由於未能在今年9月13日前取得「處理許可證」,因此原「同意設置文件」失效,未來若欲重啟掩埋場,必須依法進行環評並按現行法規重跑程序。

本案主要爭議在於「選址」與「行政程序瑕疵」。選址方面,龍昇村以有機南瓜節聞名,但地勢稍高的掩埋場距離不到300公尺就是灌溉周遭500甲農田的「龍昇湖」,尤其當地土層透水性佳,掩埋場設施又為20年前興建早已破舊,居民擔憂一旦地下水遭受汙染,將連帶影響作物及飲用水,因此強烈反對。

行政程序方面,坤輿公司被質疑為了規避當年「2公頃以上的掩埋場需進行環評」的法規,以及相關農業用地變更的規定,僅申請1.7958公頃的計畫面積,並未納入通往掩埋場的「聯外道路」、地磅、綠帶、辦公室等必要設施而備受爭議。

坤輿掩埋場距離農委會大潭蓄水池(龍昇湖)不到300公尺,該湖是周邊500甲農田的灌溉水源。(圖片來源/Google;整理/公庫)

今年7月21日,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苗栗縣政府敗訴,法院認為縣府無視坤輿實際開發面積超過2公頃本應進行環評,放任其將聯外道路、地磅站和辦公室等「必要設施」排除在開發面積外,並核備同意設置文件、試運轉計畫等開發許可,因此裁定縣府核發給坤輿的各式開發許可,均屬無效。法院也要求苗栗縣政府應命令坤輿公司停止實施一切開發行為。

2022.07.21 反坤輿自救會勝訴!法院判決苗縣府應終止坤輿試運轉

反坤輿自救會則召開記者會呼籲縣府遵守法院判決勿再上訴,自救會長陳清鑫首先感謝法官明察秋毫,在七次的準備庭中仔細釐清坤輿20年來規避環評的各種手段,終於還給鄉親一個公道。陳清鑫強調,雖然官司勝訴,但自救會絕不會鬆懈,有鑑於過去苗栗縣府不斷護航坤輿公司的經驗,自救會仍會在現場堅守到9月13日坤輿的「同意設置許可」正式失效的那天。

時間軸

2002年01月|坤輿申請掩埋場「同意設置文件」,計畫面積1.7958公頃,處理量每日190公噸。
(依當時法規,計畫面積達2公頃或每日處理量200公噸者才須進行環評)
2002年03月|坤輿取得「同意設置文件」,掩埋場完工。
2005年08月|苗縣府核備坤輿「試運轉計畫」,經縣府同意完成測試。
2006年04月|坤輿申請「處理許可證」,苗縣府因聯外道路疑義,未予核發。
2006年05月|爆發苗縣府環保局長收賄弊案,檢調偵辦坤輿公司。
2011年10月|苗縣府認定「聯外道路僅供坤輿使用,應納入興辦事業計畫面積」,駁回坤輿「處理許可證」之申請。坤輿不服,向環保署提訴願。
2012年03月|環保署駁回坤輿之訴願,認為苗縣府的處分於法有據。
(此案停滯)
2019年03月|坤輿公司再次申請「處理許可證」,苗縣府認為前次試運轉年代久遠,要求坤輿重新提送「試運轉計畫」。坤輿於8月提出試運轉計畫送審。
2019年11月|地方居民組成「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
2020年03月|苗縣府以「聯外道路未有合理說明」為由,不同意核定試運轉計畫。
2020年12月|坤輿再次提出「試運轉計畫」送審,苗縣府認為「原缺失事項已補正」,火速於10日內核備其試營運計畫,允許自12月31日起試運轉90日,總量8223.7公噸事業廢棄物。
2021年1月5日反坤輿自救會開始在掩埋場門口「埋鍋造飯」阻擋試營運。

試營運計畫死灰復燃 自救會開始埋鍋造飯

2021.01.25 8千噸廢棄物掩埋場恐汙染水源 苗栗居民北上陳情

「縣府核准的理由實在是荒謬至極!」苗栗縣議員宋國鼎指出,縣府宣稱「已補正環保署駁回的理由」,將原本「僅供掩埋場使用」應被納入開發範圍的聯外道路,透過縣府「指定建築線」後變成「可供公共通行」的現有巷道,不必再算入廠商的開發範圍,便通過廠商的試營運核准。

不過,「指定建築線」是根據《苗栗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中,為避免地主將房子蓋在未來可能的道路上,需先申請劃設「指定建築線」規範建築範圍,宋國鼎強調此規定和「掩埋場的開發、設置、變更地目毫不相干」,批評苗縣府任意錯置法規替廠商解套。

尤其去年坤輿已用相同的手法試圖闖關,宋國鼎補充,建築線具有時效性,若在期限內地主沒有進行蓋屋程序,建築線就會失去效用,去年便是劃設建築線後地主卻毫無蓋房跡象,在建築線失去效用後,縣府便駁回掩埋場的試營運申請。

2021.01.27 反坤輿掩埋場 上百居民擋怪手進場

今(1/27)天上午10點,坤輿安排一台大卡車載運一台怪手機具準備進駐掩埋場,大批鄉親、聲援團體以及民意代表在路口阻擋大卡車進入,並要求坤輿把大卡車開走、勿進入,目前坤輿車輛與抗議群眾仍僵持在台一線、坤輿公司門口。

自救會會長陳清鑫表示,掩埋場位於苗栗造橋鄉與後龍鎮的交界處,距離農委會大潭蓄水池(龍昇湖)不到300公尺,該湖是周邊500甲農田的灌溉水源,影響範圍包括造橋鄉的龍昇村、談文村,後龍鎮的東明里、灣寶里、海寶里、大山里、外埔里,影響規模與範圍相當大。

2021.01.27  坤輿掩埋場涉嫌偽造文書? 陳椒華怒:將按鈴申告

今(1/27)日坤輿出動大型機具車欲進入掩埋場,居民兵分兩路,將多數人留在該地阻擋傾倒作業,部分居民北上偕同立委陳椒華、邱顯智召開與環保署、農委會、內政部等政府單位協調之記者會,陳椒華指出坤輿公司的興辦事業計畫內容竄改地下水位、指稱無地下水等涉嫌偽造文書,要求環保署介入調查。

陳椒華指出,此次通過試營運許可的文件便是2004年定稿的坤輿興辦事業計畫書,除了資料陳舊、不符合現況外還有嚴重瑕疵,先是坤輿自己的鑽探報告指出地下水深度1.3至3.3公尺,但在前方主文卻竄改為4至6公尺深,而實際路面寬度4.6公尺也與計畫內容標註6公尺有極大差距,明顯涉及偽造文書。

此外,坤輿要往下挖2公尺深度進行掩埋,而地下水深度僅1.3至3.3公尺,無異於將廢棄物泡在地下水中,甚至在分析擋土牆的邊坡安全係數時,坤輿報告也以「平時無地下水」的狀態進行抗滑、抗傾倒等安全分析,「真的用有地下水的係數算出來就不合格了」。

抗爭長達20年的居民陳明志表示,自己從34歲抗爭到現在屢次受到黑道恐嚇,因為中風讓32歲的兒子回來照顧自己還一同參與抗爭,「真的很心疼也很不甘願」,只是想把努力打拚一輩子的土地傳承下去,卻遭到掩埋場恣意踐踏。

「這是埋毒殺人啊!」陳明志說,掩埋場的擋土牆都是用簡陋的沙包堆起,防水布也都十分輕薄,歷經風吹雨打17年來也沒有增加任何阻絕設施,雖然坤輿不斷強調廢棄物「沒有毒」,但實難說服居民。

從苗縣府被質疑假意中止試運轉 到現場爆發暴力衝突

2021.04.22 駐守坤輿掩埋場近4個月 造橋居民盼環保署主持公道

3月5日苗縣府宣布停止坤輿的試運轉計畫,理由是坤輿未在50日內進行80%以上的廢棄物傾倒,認定坤輿並未依照苗縣府核定的計畫內容與期程辦理,要求坤輿停止試運轉程序,並駁回坤輿的展延申請,坤輿公司不服處分向環保署提出訴願。

「這樣的理由恐怕會被環保署撤銷」,苗栗縣議員宋國鼎說明,一般要求停止的行政處分用詞有兩種,一是用「撤銷」來代表該行為因為違法而被停止;二是「廢止」代表因為要改變形式,而停止原本的程序。但是,苗縣府的理由並未指稱任何一點,在法律上恐站不住腳。

「我們很擔心苗縣府在玩手段」,宋國鼎提到,苗栗縣長徐耀昌在今年2月時對媒體強烈表達開發掩埋場的態度,還說「不會為了少數為反而反的人低頭」,僅經過一個月苗縣府就發布停止的公文,停止的理由還如此不充分,絲毫未提及坤輿的違法事實,讓人懷疑背後是否有其他意圖。

2021.12.24 苗栗縣府再度核准坤輿試運轉33天

苗縣府3月發布「停止坤輿試營運」的行政處分,理由是「坤輿未達到試運轉計畫中最少連續2日達80%以上許可量能試運轉」,對此坤輿公司不服向環保署提起訴願,9月環保署做出訴願決定撤銷縣府原行政處分,要求於2個月內另作適法性處分。苗縣府則於12月24日再度核准坤輿的試營運計畫,從2021年12月27日至2022年1月28日共33天,允許處理2,851公噸廢棄物。

2021.12.30 坤輿掩埋場暴力衝突5人受傷 立委批警方漠視、質疑縣府護航

邱顯智表示,28日早上8點多,坤輿公司派怪手移開水泥路障、運送3輛廢棄物入場,更派出60-70名身穿黑衣或螢光背心、戴著安管組臂章的「保全」到場,推擠、拖行年邁的自救會成員,有5名成員因臉部撕裂傷、肢體挫傷而送醫,更有鄉親在做筆錄時一度激動到昏倒,而警方除了姍姍來遲,事後甚至默默全數撤離現場。

「這些身穿綠色螢光背心、看似警察的黑衣人,其實都是坤輿的保全」,宋國鼎播放當天的直播影片,指出在衝突發生當下沒有任何警力介入,自救會的年邁成員被保全拖行並被團團包圍。他強調,自救會現場早已是抗爭熱點,警方不可能不知道,卻在30-40分鐘後才出現,怒批苗縣府放任第一線發生衝突、容許坤輿利用黑衣保全對付鄉親。

宋國鼎表示,事後詢問苗栗縣警局,局長卻回應「地方人力吃緊、調派需要時間,如果派50人過去,恐會對地方治安造成壓力」。宋質疑,未來隨時可能再發生衝突事件,難道公權力沒有任何因應措施?甚至,當晚他再度回到現場,卻發現完全沒有警力駐守,直到他主動要求後警方才派了遠端監控。他批評,如若地方警力仍無法保障鄉親安全,中央的警政署、環保署會有作為嗎?

回憶當天狀況,反坤輿自救會會長陳清鑫表示,鄉親共有20多位受傷,其中5人送醫,嚴重者有兩位仍在觀察住院,但仍心心念念回到第一線保衛家園。他強調,雖然環保署作出訴願決定書要求縣府撤銷處分,但其實是要求縣府「另作適法性處分」,而非直接允許坤輿試運轉。

當日不幸受傷的古育誌和林寶蓮也出席記者會,手拿著當天受傷照片控訴坤輿的暴力。

2022.01.17 反坤輿掩埋場自救會的年前難關 危機至少9/13後解除

2022年1月中旬自救會聞訊,坤輿公司欲搶在1月18日、19日兩日強制進場傾倒廢棄物,以達成「最少連續2日達80%以上許可量能(至少152公噸廢棄物)」的試運轉標準,因此號召民眾到場聲援。未料1月17日凌晨三點半,坤輿公司派出上百黑衣保全突襲,雙方衝突直至上午才漸趨和緩,晚間立委邱顯智到場,並要求增派保安警察第四總隊。1月17日至19日三天,時代力量全黨動員,跨縣市民代輪值排班在現場坐鎮。

自救會表示,1/18、1/19是坤輿公司跟縣府環保局申請驗證的日期,也是最可能強制運載廢棄物入場的期間,但鄉親關關難過關關過,也盼能聚集大家的力量共同守護家園。聲援團體也發起「雞蛋行動」,以日本作家村上春樹名言「在雞蛋與堅固的高牆之間,我永遠選擇站在雞蛋這一方」,邀請民眾前往現場參與輪班,讓自救會的居民能安心過年。

訴訟方面,自救會針對縣府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坤輿的興辦事業計畫,目前已在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開了五次庭。自救會總幹事陳祺忠表示,訴訟中除了確認申請「指定建築線」以規避納入聯外道路面積者為坤輿相關人士,而未被納入開發面積的辦公室、地磅站等設施也正在釐清是否透過掛名、租借等方式規避,「但苗栗縣府每次都推託資料沒帶來,下次再提供,什麼時候才有結果也不知道」。

2022.01.27 環保署發函,要求苗栗縣政府核准試營運前應釐清相關爭議

今年1月27日,在立委邱顯智、苗栗縣議員宋國鼎協助下,政務委員張景森邀集環保署署長張子敬、關心此案的立委召開協調會,決議由環保署發函苗栗縣政府,要求縣府未來如果接獲坤輿試營運申請,在核准前應先釐清坤輿是否使用入口的水泥建物與相關爭議。苗栗縣議員曾玟學也在3月9日提案,要求縣府在尚未釐清坤輿相關疑義及行政訴訟結束前,不得准予其展延及試營運申請,苗栗縣議會無異議通過。

2022.04.01 坤輿公司再次提出試運轉申請

苗縣府則在4月6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已向監察院、環保署等中央機關說明疑義,認為自救會要求縣府在法院判決前不得同意坤輿試運轉,與現行法令不合。

2022.06.14 苗栗縣府發文核准坤輿試運轉90天

苗縣府環保局發文同意坤輿試運轉計畫,期程自6月14日起至9月11日止共90日,收受廢棄物總量以2,160公噸為限,包含廢塑膠420公噸、廢橡膠50公噸、中間處理後物質1,500公噸等。另坐落桃園蘆竹區之地磅設施,尚符合管理辦法第9條規定。

2022.06.15 苗栗坤輿掩埋場再次試運轉 地磅遠在80公里外

(截自Google地圖;後製/公庫記者)

反坤輿掩埋場自救會今(15)天發布聲明表示深感遺憾,批評縣府完全不理會中央監察院的糾正報告,也不理會環保署的函文相當可惡,4月19日至縣府要求切勿核准試運轉時,縣府還說會「俟判決結果辦理」如今卻毫無誠信。

自救會已請律師再次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及環保署提起訴願與停止執行,並強調鄉親絕對會死守家園、抗爭到底。今天凌晨2點,自救會也緊急調來六塊石頭將坤輿掩埋場入口縮為四米,僅容小客車出入。

值得注意的是,苗縣府的核准公文中提到,坤輿的地磅設施坐落於80公里外的桃園市蘆竹區,尚符合管理辦法第9條中「無法於廠區內設置磅秤設備者,得以鄰近同一關係企業之磅秤設備取代或由第三公證過磅單位進行過磅」的規定。

對此,立委陳椒華發文痛批完全不合理,他指出運送廢棄物的大卡車在蘆竹過磅後,一個小時的車程中「會不會搞鬼」外界不得而知,質疑苗縣環保局又讓坤輿鑽法律漏洞。陳椒華表示,原本坤輿的地磅設置於龍昇段814地號,且未納入計畫面積刻意規避環評,今年苗縣府「終於發現農地不可設地磅」後,坤輿才改用桃園達清環保公司的地磅取代。

此外,對於縣府核准公文中特別提及「為維護現場作業安全,應聘請立案登記的保全公司」與「貴公司申請文件如有不實,應由貴公司自負法律責任」等,陳椒華也質疑縣府在撇清責任,「縣府審查的計畫,難道不用釐清疑點及查證嗎?」

2022.06.16 龍昇村民肉身擋怪手 兩黨民代怒斥縣府護航

(圖/截圖自「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臉書直播)

苗栗縣府環保局6月14日核准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試營運計畫,15日晚上11時坤輿公司出動怪手,欲移除自救會擺放於入口的水泥石塊,鄉親有60人與對方保全20人對峙,至16日下午為止現場數度爆發肉身擋怪手的衝突,目前已有自救會村民受傷。

此次試營運計畫被視為坤輿能否在「最終期限」前取得處理許可證的最後關鍵,在9月11日前的90日內,坤輿只要在其中兩天,每日運進152公噸的廢棄物就能達成試運轉標準,反之,坤輿公司若未能在9月13日前取得處理許可證,就得面臨重跑流程且無論開發面積大小都得做環評的環境法規。

民進黨籍立委洪申翰及時代力量籍苗栗縣議員宋國鼎昨(6/16)天早上分別偕同村民召開記者會,痛斥縣府護航坤輿公司、蓄意放水,在未釐清爭議及行政訴訟尚未判決就核准通過,而新的試運轉公文中更有將地磅設於80公里外的荒謬情事。

立委洪申翰表示,坤輿掩埋場在20年前設置,底層的防水布破了又補、補了又破,在尚未運轉前就已殘破不堪,更難讓人相信運轉後不會破壞龍昇村的好山好水。他批評,坤輿為了規避當年面積達2公頃應作環評的規定,未將聯外道路、門口辦公室、地磅等設施納入計畫面積,明明員工不斷進出卻說「沒在使用」,此次更將地磅設在桃園,「誰來監督這期間有無廢棄物上下車?非常不合理。」

苗栗縣長參選人、縣議員宋國鼎質疑,這家遠在80公里外、出借坤輿地磅站的「達清公司」與委託坤輿清運的「達欣公司」是關係企業公司,其負責人相同皆為戴文斌,兩間公司只是樓上樓下的差別,出借地磅站又委託清運完全不符合「第三公證過磅單位」也不是「鄰近的」的磅秤設備,違背法律規定但縣府環保局卻公然護航,完全不能接受。

2022.07.21 凌晨3點爆發流血衝突 早上自救會迎來勝訴消息

(截圖自 反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自救會 粉專)

右側戴藍帽的坤輿保全向自救會及聲援者狂噴胡椒噴霧(截圖自反坤輿自救會粉專直播)

苗栗縣造橋坤輿事業廢棄物掩埋場今(21)天凌晨3點再度發生流血衝突。反坤輿自救會得知坤輿公司將在21、22日兩天進場以達成試運轉目標,因此20日晚間即嚴陣以待,21日凌晨3點多,現場出現500多名黑衣人與自救會及聲援者對峙,坤輿公司一邊動用怪手從內部將圍籬拉除,一邊朝自救會鄉親、民代、記者狂噴辣椒水,還投擲石塊、鐵椅、三角錐,致使多人受傷,鄉民代表古育誌更是被鐵棒砸得滿臉是血。

反坤輿自救會總幹事陳祺忠表示,鄉親共有7人送醫,有5人住院。苗栗縣議員曾玟學被胡椒噴霧直噴眼睛還遭到攻擊,他發文痛批現場250名警力毫無作用、放任衝突發生,「還有人被拖進去打」,而苗栗縣議員陳光軒、立委洪申翰等人除遭受胡椒噴霧襲擊,身上也有負傷。

時代力量苗栗縣議員參選人、龍昇村媳婦吳弈立哭訴,凌晨3點多坤輿出動11台坐滿黑衣人的遊覽車對著自救會暴打,但在場的優勢警力卻無法在衝突發生時保護村民,她的叔叔被打到頭破血流、肋骨斷了一根,阿姨則是腦震盪昏倒在地,而坤輿朝村民噴的胡椒噴霧更讓大家滿臉眼淚、鼻涕,皮膚更是火辣辣的灼傷,每個人至少都用10瓶礦泉水沖洗後才稍微緩解。

不過早上9點多現場也傳來好消息,自救會向苗栗縣府提起的行政訴訟一審勝訴,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為縣府核准試營運的行政處分有瑕疵,放任坤輿將聯外道路、地磅站和辦公室等「必要設施」排除在開發面積外以規避環評,要求縣府命令坤輿公司停止實施開發行為。而苗栗縣府環保局也發布新聞稿,表示將立即中止坤輿的試運轉許可。

2022.09.15 坤輿公司「同意設置文件」正式失效

經立委陳椒華爭取,環保署去年9月13日公布修正「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管理辦法」第14條,針對2012年12月7日前核發之同意設置文件增訂「落日條款」,業者若1年內(即今年9月13日前)未能取得處理許可證,則原同意設置文件失效。

原推估失效日為9月13日,不過苗栗縣政府環保局秘書蔡政勳受訪時表示,經環保署函示,因中央法規標準法明定「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發生效力」,因此坤輿之「同意設置文件」將於9月15日屆期失效。此外,行政訴訟部分縣府已宣布不再上訴,但身為訴訟參加人的坤輿公司已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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