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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無良私校闖改辦又一例!? 違法挪用上億公款家族續把持

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無良私校闖改辦又一例!?

違法挪用上億公款家族續把持 改辦計劃空洞荒唐

辦倒學校再染指長照?拒絕悲劇重演!

1998年成立並設立於嘉義縣的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自2020年前後起,董事會與校方先無所不用其極以各種無良手段,持續惡意逼退數千名學生、教師與職員,2021年,即便在稻江學生團結串連,史無前例在嘉義地方發起盛大遊行反對校方惡意停辦、罔顧學生權益下,董事會與校方仍為清空學校以遂行把持校產圖謀改辦目的,粗暴地趕走全校師生職員,並向教育部提出所謂改辦計畫,宣稱將原地、原址改辦規模高達400床的長照機構!

高教工會抨擊:稻江董事會提出的所謂「改辦」,很顯然又將是另一起無良私校(董事會)藉「改辦」繼續把持龐大校產,規避回歸公共的惡質操作案例!更嚴重的是,有關稻江科大改辦案例,高教工會在全面調查稻江科大董事會結構;取得並詳閱改辦計畫書後驚覺:

l   違法家族持續把持 惡質行徑只為續命

稻江科大現任董事長陳盛嘉,正是傳出藉職務之便,違法挪用1.4億元公款(私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儲金。參見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金重訴字第10號刑事判決[註1]),而到遭判刑兩年確認的前任董事長陳璽安之女婿,再依檢調單位調查,陳璽安所違法挪用的公款中,其中一大部分金額就是支付其女兒陳怡秀、女婿陳盛嘉夫婦的私人房貸。換言之,稻江科大從陳璽安到陳盛嘉,至今仍一直由當年挪用上億公款、侵占罪判刑定讞的同一個『違法家族』所持續把持。

如果我們再進一步查詢、比對稻江科大分別在(1)陳璽安任職董事長時期、(2)陳璽安遭調查後改由其女婿陳盛嘉接任董事長時期、(2)停辦時以及(2)現階段四個時期的董事會結構(詳見下表),更可以發現,稻江董事會中佔絕對多數的八至九席名單,從陳氏家族犯下挪用鉅額公款侵佔罪、歷經後續惡質將學生教職員清空趕走,一直到現在把持著校產企圖改辦長照機構的董事會,完全都是同一批人馬,從來都沒有改變過!

表一、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董事會名單(11席董事,含董事長)

 陳璽安時期

2017.2.13登記

陳璽安挪用公款弊案爆發後

2018.1.22登記

停辦前

2021.4.7登記

現今

2022.5.24登記

董事長陳璽安陳盛嘉

(陳璽安女婿)

陳盛嘉

(陳璽安女婿)

陳盛嘉

(陳璽安女婿)

董事饒穎奇饒穎奇饒穎奇饒穎奇
 陳金讓陳金讓陳金讓陳金讓
 邱鏡淳邱鏡淳邱鏡淳邱鏡淳
 蔡政文蔡政文蔡政文蔡政文
 陳盛偉陳盛偉陳盛偉陳盛偉
 蔡勝佳蔡勝佳蔡勝佳蔡勝佳
 林宜長林宜長林宜長林宜長
 陳盛嘉翁重鈞陳弘宙林淑珍
 林淑珍陳弘宙馬南光馬南光
 翁重鈞馬南光程文瑜程文瑜

資料出處:法人及夫妻財產登記公告查詢

l   稻江校地均屬國家(台糖) 違法家族把持改辦毫無正當性

高教工會曾於2019年1月揭露台灣許多私立大專院校的校地,過去都是以「辦學」為由,以極為廉價的租金向國家(台糖公司)所租用,事實上,根據高教工會的調查與整理,稻江科大的校地高達99%近乎完全皆為「僅以市價四成左右之折價」向台糖公司所租用,而租用的面積更是高達將近35萬米平方,僅次於明道大學,位居所有私立大專院校向台糖公司租用租地面積最高的第二名[註2]。簡言之,過去國家(台糖公司)以如此低廉的租金價格將大筆土地租給稻江科大,名義上乃是國家基於鼓勵私人興學所給予的「特別補助」之一,如今,稻江科大既然已主動將學生教職員趕走不再經營教育事業,又有何道理繼續享有廉價租金優惠,恣意地把持使用著來自全國納稅人共同補貼的國有土地?!單僅從此一角度而言,教育部、經濟部(台糖公司最大股東)與嘉義縣政府,都沒有任何正當性讓稻江科大違法家族董事會繼續把持校產、甚至隨意改辦長照事業!

l   改辦計畫空洞荒唐 踐踏長照專業 恐重演悲劇

稻江科大董事會為繼續把持校產所提出的「改辦計畫書」,宣稱欲將原上千名大學生求學的空間,「轉型」成為一大型長照機構,然而當仔細閱讀後發覺:整份計劃書不但極其空洞,最荒唐的是,七十多頁計畫書中,真正針對改辦後長照機構的專業、具體規劃篇幅竟僅寥寥數頁,更完全缺乏具體的專業規劃與專業人員的配置,改辦計畫書中更處處充滿前後矛盾、長照目標對象錯亂不一的漏洞。一旦放任有嚴重違法前科的董事會以如此草率態度轉型為長照機構,對於日後長照機構將收置與照顧的長者及家屬而言,難保同一董事會後續經營長照機構不會發生各種嚴重侵害受照顧者權益的長照悲劇,恐將是另一場惡夢的開始!

在國內學界與實務界具有長期研究長期照顧制度及規劃專業的政治大學社工所所長王增勇教授,特別出席記者會並說明從稻江科大董事會為轉型長照機構所提出的計劃書發現:

對於長照業務的規劃、執行與預算編列著墨不多,但仍能看出董事會對於長照業務的不瞭解與陌生,很難說服讀者,這份改辦長照的計畫書是經過深思熟慮後具有可行性的計畫。

王增勇教授在結論時更坦言:

學院停辦後的校產回歸公益使用,應該要符合社會大眾的公共利益。為確保公共利益的落實,原先以證明經營無方的學院董事會應先行解散,重組新的決策董事會,若業務方向仍為改辦長照業務,董事會應具有長照專業人士,確保董事會可勝任未來業務發展之指導與決策功能。其次,地區長照需求之評估需要在地政府與社區長照專家學者的參與,經過詳細評估後,才擬定實施計畫。以現有改辦計畫內容來看,以上兩點皆不具備,教育部應予以駁回。

此外,針對稻江科大董事會試圖改辦長照機構,長期關注長照體系發展與受照顧者權益的婦女新知基金會,也於記者會中特別提出書面意見,婦女新知基金會認為:

以私校退場貿然轉型長照機構,未具備相關長照服務專業經驗,即欲開設高達400個床位之長照機構,其實際經營能力令人堪憂…(長照)機構經營不善或出現重大照顧失誤,數百人要轉介其他機構,處理起來非同小可,嚴重可能影響住民與家屬權益。教育部與衛福部應該嚴守審核標準,不能開鬆散審查的先例,以免後患無窮!

根據以上幾點論述,針對稻江科大董事會提出之所謂轉型「長照機構」的申請,高教工會嚴正提出以下三點訴求:

  1. 嚴正拒絕左手搞倒學校,右手改辦長照,教育部應否決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改辦之申請,解散學校法人,讓校產真正回歸公共使用。
  2. 長照機構不應任由違反亂紀團隊、霸佔公共資產興辦,嘉義縣政府應拒絕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董事會改辦長照機構。
  3. 台灣已步入超高齡社會,長照機構之興辦與維運,攸關長者等受照顧者與家屬之重大權益,必須由政府或真正具專業背景之團隊負責地永續經營,中央與地方政府不應放任曾有嚴重違法事蹟之經營團隊染指插旗。

[註1]稻江科大董事長陳璽安於臺北地方法院之審理過程中承認犯行,判決書中載明:『陳璽安於97年11月4日間,另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利益,基於背信之單獨犯意,違背其身為基金管理委員會執行長之任務,擅自持基金管理委員會所有之定期存款單,以基金管理委員會名義,向遠東銀行質押貸款3,600萬元,致生損害於基金管理委員會…隨即以該筆貸得之款項於遠東銀行襄陽分行購買面額3,600萬元之臺灣銀行支票,並向星展銀行南京東路分行提示,用以清償其女兒陳怡秀在該分行之貸款。』

[註2]詳見高教工會2019年1月16日之新聞稿https://reurl.cc/mZmyO9

 

關於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改辦計畫之評估

文/王增勇教授(政治大學社工研究所所長)

一、這是一份深思熟慮後的改辦計畫,還是一份慰留住校產而草率提出的計畫?

這份改辦計畫書對於長照業務的規劃、執行與預算編列著墨不多,但仍能看出董事會對於長照業務的不瞭解與陌生,很難說服讀者,這份改辦長照的計畫書是經過深思熟慮後具有可行性的計畫。

二、計畫書內的問題,分述如下:

  1. 改辦後的主體是長照財團法人或社會福利基金會?

改辦計畫書內針對學院董事會改制後是依照長照服務法設立的長照財團法人或社會福利基金會,在計畫書內同時都提到,但這兩者依據的法源(財團法人法或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是不同,可執行業務範圍也不同。

  1. 長照業務內容是住宿型機構式照顧或日間照顧?

改辦計畫書對於業務的定位不清楚且模糊反映在計畫書內使用名詞的不一致。從一開始,計畫書的長照業務以照顧輕中度失能老人的日間照顧為主,但預算書內則變成以收容重度與極重度失能老人為主的住宿型機構,且規模高達400床,屬於大型住宿型機構。這涉及校方對於所處地區人口長照需求與服務提供狀況的評估,但這部分評估是缺乏的。政府長照政策鼓勵社區化服務,住宿型機構服務只有在社區服務無法支持時才提供,以節制長照服務的費用。改辦計畫以大型住宿型機構為主,不符合現行政策目標,也缺乏多層次多功能的照顧社區的想像。

  1. 業務計畫的大雜會

計畫書中還出現照顧幼兒的公共托育中心與托嬰中心,並以老幼共學來說明計畫書的願景。老幼共學是美好的理想,但這表是照顧的老人是以健康或輕度失能的老人為主,這與計畫書照顧重度與極重度失能老人的住宿型機構的規劃是衝突的。同樣的矛盾也出現在預算書內出現的療癒農場,療癒農場也是以健康與輕度老人為對象。老幼共學的願景將需要學院的行政主體以社會福利基金會為主,而非長照財團法人。

  1. 計畫的適切性需要在地參與的評估

學院停辦後的校產回歸公益使用,應該要符合社會大眾的公共利益。為確保公共利益的落實,原先以證明經營無方的學院董事會應先行解散,重組新的決策董事會,若業務方向仍為改辦長照業務,董事會應具有長照專業人士,確保董事會可勝任未來業務發展之指導與決策功能。其次,地區長照需求之評估需要在地政府與社區長照專家學者的參與,經過詳細評估後,才擬定實施計畫。

 

以現有改辦計畫內容來看,以上兩點皆不具備,教育部應予以駁回。

 

對稻江科大申請改辦長照機構之意見

文/婦女新知基金會

  1. 長照機構開設應經過縝密規劃,評估當地有多少住宿式照顧的需求、在地可負擔性、照顧品質、相關勞動條件保障,以及經營與財務永續性…等做全面考量。以私校退場貿然轉型長照機構,未具備相關長照服務專業經驗,即欲開設高達400個床位之長照機構,其實際經營能力令人堪憂。
  2. 財團法人長照機構可對外募款、接受政府補助、享租稅減免,倘若規劃不周,不僅浪費公帑,未能雇用400床所需要之充足、受過完整專業訓練之照顧人力,保障勞動權益的照顧勞動條件,只將衍生惡劣之照顧品質,甚至老人虐待。
  3. 若機構經營不善或出現重大照顧失誤,數百人要轉介其他機構,處理起來非同小可,嚴重可能影響住民與家屬權益。教育部與衛福部應該嚴標準不能開鬆查的先例以免後患無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