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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教育部長下台、民進黨應盡責、立法院應修法

文/台灣守護民主平台

針對教育部長吳思華於7月24日舉記者會,對反黑箱課綱學生以刑事犯罪追訴一事,民主平台與澄社表達強烈譴責。

我們認為,這次學生升高抗爭行動,最該負起全部責任的正是教育部。此外,民進黨作為體制內的最大在野黨,也應儘速要求教育部將課綱以法規命令送交立法院審議,並提出具體的課綱體制改革方案。因此我們發起連署,要求「部長應下台;民進黨應盡責;立法院應修法!」

一、教育部長嚴重失職,應辭職負責

針對教育部長吳思華於7月24日舉記者會,對反黑箱課綱學生以刑事犯罪追訴一事,我們表強烈譴責;並要求不適的教育部長吳思華下台負責!

教育部在去年1月強行通過微調課綱,由於程序與內容均有重大爭議,引發公民團體與高中公民老師與學生的強烈抗議。面對各界指責,教育部從未認真檢討、實質溝通。尤其面對高中生,教育部表現聲稱願意溝通,實際態度與處理方式卻近乎欺騙耍弄。

數個月來,高中生用盡各種可能方法要求對話未果,終於被激怒,於深夜衝進部長辦公室,要求教育部具體回應。然而警方在驅離過程中逮捕33位學生及民眾,手段粗暴,執法違反比例原則,而逮捕三位記者的舉動,更已經嚴重侵害新聞自由,罔顧記者人權。

此次學生升高抗爭行動,最該負起全部責任的,正是教育部。課綱微調內容,問題重重,作為教育主體的高中生不願被洗腦,出面捍衛教育尊嚴;教育部卻仍一意孤行、蠻幹到底,挑戰台灣社會的民主底線。
二、民進黨應善盡最大在野黨之責,在立法院嚴謹審查課綱

教育部歷來都將課綱之法律性質定位為「行政規則」,但是依照「高級中學法」、「高級中等教育法」等法律之相關規定,以及所涉教育事項之重要性與對人民權利義務之影響,此等規範都應該定位為「法規命令」。試想,若非事涉重大,人民覺得對其權利義務影響深遠,課綱怎會引發如此重大的衝突。

既然其性質為「法規命令」,除了教育部應該依照「行政程序法」中有關擬定與訂定法規命令之程序,來進行課綱的規範外,更應該將課綱依照「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之規定,送交立法院進行審查。

民主進步黨雖非執政黨,但是在立法院擁有40席,在教育委員會也有一席召委,如果對於課綱之訂定過程與內容有重大質疑,早就應該循上述法理,要求教育部將課綱送交立法院進行審查。即使席次較少,表決劣勢,也可以提出此等主張,與行政院以及教育部進行公開的辯論。而不是開記者會、發聲明之外,將此重大公共議題,全交由公民社會、老師、家長、學生等民間力量進行抗爭,最後導致青少年學生衝入教育部之事件。

事件發生之後,民進黨發出的聲明內容,竟然與一般民間團體無異,除了要求撤回課綱,仍未清楚說明,民進黨作為體制內的最大在野黨,到底認為課綱問題,在體制上應該如何解決。這種表現非常失職。我們認為民進黨應儘速要求教育部將課綱以法規命令送交立法院審議,並提出具體的課綱體制改革方案。

三、立法院應該修法

從引進中華文化基本教材以來,課綱屢屢成為重大政治爭議問題。在民主國家,剛性課綱的形式是否為唯一的選擇,可待未來討論。但無論如何,都應該以專業知識為基礎,且課綱既然是涉及人民權利義務的重大事項,則在現行採取剛性課綱的情況下,至少應該提昇對其決定程序的相關「規範密度」,也就是以「法律位階」直接明定相關程序,包括委員的資格、資訊公開等等。

我們既然要過民主的生活,就該接受公共事務當中更大的民主參與與監督。教育事項是影響深遠的重大公共事務,透過國會與法治制度來加以規範,已屬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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