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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通】國家公園還我狩獵權

文/同禮部落自然生態自治協進會等

太魯閣族部份傳統領域自1986年因國家介入未經太魯閣族人同意,被強行劃設為國家公園轄區內。多年來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簡稱:太管處)依據國家公園法,限制族人在傳統領域行使傳統文化的權利,不僅造成族人遭受「法律」的宰制,也導致族人與傳統領域失去記憶連結,更嚴重侷限文化傳承的族群使命及意義。每年10月15日,為族人一年一度的感恩祭,也是經原民會核定頒布的「太魯閣族日」,部落部落及族人為實踐狩獵的文化權,向太管處申請狩獵,希望透過實踐傳統文化來傳承祖先的山林智慧,狩獵的意義不僅是族群文化的象徵,更是整個族群核心價值的重要一環。

2005年原住民基本法頒布,根據該法第十九條明文規定原住民得在原住民族地區依法從事獵捕野生動物等非營利行為。從歷史的脈絡來看,日本殖民政府將族人自傳統領域驅逐至今,現今政府又依國家行政法令限制太魯閣族人於傳統領域行使傳承狩獵文化之活動,這是有違人權正義與族群文化傳承的矛盾行為。國家可以縱容過量的觀光巴士、飯店BOT開發、以及水泥礦場在園區範圍嚴重破壞生態環境,卻對於太魯閣族每年僅為期12天的傳統祭儀活動加以限制。顯而見之,太管處不僅未盡管理單位必要之責,更完全不尊重太魯閣族的傳統文化。 因此,我們將招集族人,一同前往太管處,向無視太魯閣族傳統文化的太管處表達嚴正訴求,呼籲太管處正視原住民族基本法,歸還太魯閣族人狩獵權。

 

時間地點: 10 / 2 (週五)

10 : 50 – 11 : 10 太魯閣戰役紀念碑廣場 集合 (花蓮縣秀林鄉富世派出所旁)

11 : 10 – 11 : 40 從集合地出發,遊行至太魯閣國家公園管處

11 : 40 – 12 : 30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記者會

發起團體:同禮部落自然生態自治協進會、台灣原住民太魯閣族學生青年會、太魯閣族自治籌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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