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社會運動與平庸之惡

電影《漢娜鄂蘭:真理無懼》劇照

文 / 管中祥

上回到嘉義縣政府跟各級公務員談「社會運動與平庸之惡」,邀請我的官員有感於社會運動的蓬勃,希望基層公務員能了解為何會有社會運動?公務體系和社會運動者之間為什麼會有這麼多的衝突?會後,有位聽眾問我對抗議時丟鞋的看法,他覺得社會運動總給外界「來亂的」感覺。其實,會有這樣的印象並不讓人意外,因為媒體大多強調社會運動的衝突面向。

「不丟鞋,難道要丟炸彈嗎?」當下我是這樣回答的,政府官員需要思考的是,為什麼抗議行動會越來越「激烈」?該如何改進?如何促進公共參與?而不是對社會運動充滿厭惡感。何況,如果事情可以好好的談,又有誰會想上街抗議呢?

雖然我們常說「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但不同的位置,本來就會有不同的腦袋,不同的社會位置與生命經驗,雖有不同價值與思維,卻也限制了我們的視野,甚至會有自以為是的傲慢。

守成、不出錯、依法行政,是公務系統普遍存在的辦事原則,除非是帶頭的政務官有創新的作法,或者願意挑戰陳窠的思維,否則,基層的公務人員想要新的創舉,還真需要很大的勇氣。公務體系有著自己的價值與運作系統,以自身及社會穩定為依歸,未必想創造更好的生活方式,或者考量社會差異者或弱勢者的需求。這樣的思維方式,卻和不斷創新、挑戰權威、為弱勢發聲的社會運動者有著極大的差異,雙方衝突當然不斷,有時即使是公務機關「善意」的設計,在社會運動者的眼裡,反而會是惡意的挑釁。

舊台北縣溪州部落搬遷風波,就是一例。

1960年代,台灣工業發展逐步起飛,新興建設吸引了許多花東的阿美族人北上,成為國家發展的重要勞動力。離開原鄉的族人,因為經濟能力與文化習慣,他們逐河而居,建立了一個個都市部落,位於新店溪畔的溪州部落就是其中之一 。

都市原住民需要大量的勞動力,大多從事低收入且高工時、高危險的工作。他們構築了台北縣市的幾座重要橋樑,便利了經濟與交通的要道,許多重要的城市地標與偉大建築,不僅摻雜了族人的血汗與勞動剝削。他們辛苦為別人蓋起了房子,卻無法為自己買一間遮風避雨的房舍。

那年,為了觀光與城市美觀的「大碧潭再造」計畫,卻讓河岸唱起了悲歌,在當地居住30年的溪洲部落,成了阻礙城市發展的巨石,破壞城市美觀的毒瘤。

在台北縣政府眼裡,他們是「違建黑戶」,要族人搬遷似乎是理所當然。對官員來說,他們不但依法行政,還仁至義盡,甚至在三峽蓋好了隆恩埔國宅,以每人一萬元搬遷費的補助,要求溪洲部落族人遷入。

然而,台北縣政府的「依法行政」並未考慮到歷史與部落的真實處境,雖然,他們「好意」地興建國宅,溪州部落的族人並不領情。因為,一旦他們搬入,原本相互支持的社會關係將遭到瓦解,搬遷後也將帶給族人龐大的經濟壓力,每個月要付數千元的租金,生活也會陷入新的困境。

德國政治哲學家漢娜鄂蘭在二戰期間躲過納粹集中營災難,輾轉流亡至美國。 1960年,以色列耶路撒冷審判納粹幹部艾希曼,鄂蘭也赴現場聽審。過程中鄂蘭觀察到,艾希曼並非魔鬼,不過是一個盲目「依法行政」的人,遂提出「平庸之惡」理論。

同樣的問題也發生在樂生保留運動。

為了能興建捷運新莊線,順利拆遷樂生療養院,衛生署在附近蓋了迴龍醫院,一方面作為社區醫院,同時打算安置樂生院院民。然而,不少院民為了捍衛樂生不願搬入。許多人因而納悶,政府幫你們蓋的新房子又大又舒適,為什麼還要四處抗爭,不搬進去住呢?

事實上,好心的政府可能從來沒想過,讓行動不便的樂生阿公阿嬤住在醫院式的住宅裡,其實是個災難,他們需要的不是冷冰冰的現代化「醫院」,而是能夠安養天年的自然環境。

演講那天,我播放樂生院民和紀錄片工作者合拍的「樂生搬遷模擬短片」,影片裡模擬大樓裡發生火災,驚慌的院民坐著代步車逃生,但因為通道狹小、電梯容量有限,他們卻都擠在電梯前的走道,全動彈不得。有些院民試圖利用逃生設備,但雙手早已萎縮的他們,根本無力啟動,心急如焚的院民只能靜靜地等待死神的降臨。公務體系的善意對院民來說根本沒有意義,不但無法解決他們的問題,更讓他們的生存陷入窘境。

坦白說,這些狀況對身在公部門的朋友並不陌生,八八風災後,政府提出了許多災後重建的措施,為民眾搭建「永久屋」,這些出於「善意」的安置計劃,卻經常遭到災民的批評,相信有許多公務人員會很納悶,我們已經好心好意、費盡心力地為你們蓋房子,不致流離失所,還能重建家園,為什麼還有這麼多的不滿意?難道是我們錯了嗎?

即使不談什麼官商勾結的黑暗交易,或是國家領導者經濟發展至上的偏執,公務體系與社會運動本來就存在著不同的價值與思維,握有與分配國家資源的公務系統面對社會衝突時,如果不試著站在反對者的立場理解,對國家發展沒有更多的想像,只是固守堡壘,不願走入社會、放棄「人本」思考與體貼,那麼,不但社會很難進步,災難依然會不斷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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