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

【投書】「有問題的人」都有可能犯罪?

圖 / 文豪 許

文/吳怡瑩

台北市兒童割喉案、隨機殺幼童事件產生,種種現象都顯示出社會治安亮起紅燈,民眾人心惶惶,無法好好放心出門,政府雖針對此提出社會安全網的措施,但真的能萬無一失了嗎?

也因為媒體大幅報導,使社會關注政府需對精神障礙病患實施追蹤機制,導致民眾可能誤將疑似『有問題的人』都視為有犯案可能,與此畫上了等號。對於這些人是相當不公平的待遇,也具有變相的歧視,寧可降低犯罪率,也不要漏失任何發生的可能,但換做是精神障礙病患的家屬們,心裡都會有不平衡,為何『這些人』要受到這種待遇呢?為何『這些人』要受異樣的眼光?為何『這些人』所做的每件事都會被放大檢視?

就像先前的捷運隨機殺人案,也引起大家紛紛討論的話題,認為宅在家、玩暴力電玩的人都有可能會犯案,這樣錯誤的迷思不但無法解決問題,甚至造成過度恐慌,形成反效果。

憲法中表示人皆生而自由且平等,具有人權保障,不該有先入為主的觀念,輕易汙名化任何一個人,讓病患和家屬形成第二次迫害。政府理應全方位的思考,讓公家機關和民間機構有著緊密的相互聯繫合作,使社會安全網配套措施能夠更健全完善。而不是一味地單一從社區、公家機關的人力資源等小處思考面向著手,倘若結果不如預期,只會導致做白工,使悲劇一而再再而三的上演,造成永遠無法彌補的遺憾。

標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