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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人權倒退的城市:高雄果菜市場北側民宅迫遷

圖 / 吳富雄家最後一間房子於9/4星期日早上突遭拆除,照片攝於9/3,由作者提供。

文 / 陳嬿如

9月3日的傍晚,孩子們在廢墟間奔跑嬉戲,成年人們則忙著在空地上排好一張張塑膠凳,再從殘磚碎瓦間拖出一塊大致完好的門板權充長桌,擺上各自買回來的菜餚、飲料。鐵桶中,營火熊熊燃燒,前天被怪手搗毀的木製傢俱和建材是現成的燃料。在這個挖土機暫時休工的週末夜,高雄果菜市場土地不義徵收自救會長吳富雄一家又回到大家族居住了幾十年的土地,並邀請聲援者和其他被迫遷戶與他們一起共渡夜晚。

他們的身邊都是破碎的瓦礫、木板以及扭曲的鐵皮,埋在底下的,是那些搬不走也未及搬空的家當。不過,在周遭淒涼殘破的景象被夜幕遮去之後,現場僅剩一股親友相聚、野餐露營般的溫馨氣氛。

「這裡就是家啊!」吳富雄的女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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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夜間,吳家人在社運工作室遺址撿拾建材傢俱生營火,戲稱這是民主之火。

吳家買下這塊土地,在此居住已有好幾代。吳富雄的女兒說,約在三零年代時,這裡還是三合院和大片的農田。一直到房屋失火後,他們才在旁邊搭起鐵皮,蓋了罐頭加工廠。(註:當日吳富雄狀況不適合受訪,訪問對象為吳富雄的女兒。後來吳富雄女兒表示三零年代時她尚未出生,實際狀況與她記憶中略有出入,以吳富雄所言為準。)原本的祖宅僅剩單伸手,也是吳家最後一間尚未被拆毀的房子。強拆的前一天晚上,吳富雄就睡在屋裡,包含冷氣在內,大部份家當都來不及搬走,尤其是門前那個搬不動也無處可放的蓮花池大魚缸。自來水從屋簷下被敲破的水管中嘩啦啦流出,誰也不知道怎麼讓水停下。電線已被聲稱依法執行但拒絕拿出公文的台電人員剪斷,屋裡黑漆漆的,吳富雄的女兒找不到魚飼料,只好開了幾包餅乾讓小孩餵魚。

強拆首日:人仍在屋內 怪手已開始拆屋

9月1日,在大批警力與怪手威脅下,年過七旬的吳富雄以鐵鍊將肉身和瓦斯桶相繫,抗拒高雄市政府的強拆。

在大批持盾警察的保護下,高雄市農業局副局長鄭清福前來協商。居民稍一鬆懈,離身的瓦斯桶隨即被警方搬走,而鄭清福扔下陳情書,轉身就走。聲援者們見狀,追向鄭清福要求他回來協商,卻在屋外遭警察推倒、撞牆。鄭清福躲進果菜市場中的辦公室,警察們則返回現場。其中一個警察見到記者在拍攝,比出了勝利手勢,挑釁地叫記者拍清楚一點。

在多數人聚集在民族一路上的自救會辦公室時,怪手從毫無防衛的後方襲來,直接開始拆除房屋與倉庫。吳富雄的兒子當時正在屋裡休息,聽到姊姊的尖叫聲,他急忙跑出來,大聲吆喝怪手停工。眼看怪手不停,吳富雄的兒子只好跑進倉庫,叫裡頭的人快點離開。這個時候,還在倉庫裡工作的三名果菜市場工人才急忙收拾工具離開。離開之際,怪手仍持續搗毀房屋、傢俱。

最後,除了祖宅,吳家的其他房屋與倉庫都被怪手拆毀。高雄市政府僅派人象徵性地搬出了一組床架、一張椅子、一台風扇、兩組塑膠櫃、兩片公佈欄、一個拳擊沙包、兩個裝著皮球的箱子等,被他們隨意棄置在空地上的物件清單總共編到11號。

其他沒有搬出來的東西,便隨著屋子一起被怪手壓垮。冰箱矗立在瓦礫堆中,旁邊是被壓扁的鐵櫃和面目全非的冷凍櫃。倒塌的鐵皮屋頂上,抽氣球兀自旋轉不停。蹲下一看,才發覺屋裡的瓦斯桶仍留在原地,幸好房屋倒塌時未曾濺起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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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政府拆屋前搬出的11組物品。

強拆次日:暴雨中的拆遷 未淹水的果菜市場

月1日夜裡,高雄市長陳菊在臉書上以「三民區淹水」、「滯洪池」、「打通十全一路」等理由解釋市府強拆果菜市場北側民宅之舉,卻未提出高雄市淹水區域統計與交通數據來佐證需求。9月2日,高雄市政府極具針對性地在大雨中強行拆除了兩戶最堅決的不同意戶。出門看醫生的老太太回到家,驚見家已被毀,癱倒在地,失聲痛哭。這一天,高雄多處積水、淹水,而果菜市場一帶什麼事也沒有,重重打了陳菊的三民區淹水與滯洪池說一記耳光。果菜市場與北側民宅之間本來就有一條柏油路,而且兩側皆為停車空間。若要打通十全一路,將兩側停車空間劃成道路,把柏油路稍加拓寬即可,幾乎不需拆除房屋,更用不著為此騰空七千坪土地。

一如近年其他存在重大爭議的土地議題,在高雄果菜市場北側民宅迫遷案中,同樣可發現公共利益僅由政府單方面認定,既無公民參與討論的空間,其必要性與急迫性也提不出絲毫證明。而且,未來的土地使用計畫沒有公開,人權團體行文要求檢視計畫也未得回應。

四十多年前的高雄果菜市場徵收案是高雄市政府在取得兩三位大地主的土地後,以「八成面積同意」通過徵收審查的。一直到今天,各地的土地徵收案仍廣泛操作這種「多數面積同意」的數字遊戲。而這樣的宣傳手法,讓許多生長在不成熟民主制度下的台灣人民錯誤地套用了選舉的多數決觀念,進而認同政府的作為。事實是,居住是基本人權,而基本人權不能以多數決剝奪。一如人民不能以投票決定是否剝奪無辜者的生命,也不能以投票決定是否將富人財產充公。

居住權,或稱適足住房權,出自經濟社會人文公約第11條第一款。第4號一般性意見指出,不論居住所有的形式屬於何種,任何人都應得到法律的保護,免遭強迫驅逐等威脅。這也包括了租用和非正規住區,而不僅限於擁有財產權的住民。原本就居住在果菜市場北側的居民中,有二十多戶始終拒絕領取補償金。就算高雄市政府在四十年多前逕將補償金提存至法院,而把他們持有的所有權狀註銷,也不會改變他們的居住事實與所有權,更不能以「徵收程序完成」之語合理化居民遭受暴力強拆一事。

9月2日,自救會喊出的訴求是「公開協商、合理安置」。

第7號一般性意見告訴我們:迫遷不應讓人變得無家可歸。政府應該盡其所能,在新的住房、新的住區或新的有生產能力的土地中,擇一提供。而且,政府應該避免使用強制手段,在執行驅逐行動前,首先必須讓那些受影響的人有一個真正磋商的機會,並且探討所有的可行方案;居民的損失應該要給予適當的賠償;搬遷與拆除應在正當的法律程序下進行。當天,無論律師如何逼問,鄭清福就是不拿出執行的公文。而農業局單方面提出的安置方案僅是讓人在新的果菜市場承租,還有著資格、用途與時間限制。高雄市政府聲稱開過九次協調會,卻沒有讓居民參與,也不肯公開會議記錄。

公開協商的最大困難在於,一旦歷年公文與計畫全部攤在陽光下,政府便無從迴避幾十年來的陳痾弊病與錯誤的土地政策。拒絕承認錯誤,暴力強拆,然後虛詞掩飾,成為一個相對輕鬆、容易的選擇。高雄市政府早已取得這一萬五千坪土地的所有權,事實上也只需其中七千五百坪便可建造果菜市場。歷任的高雄市長曾提出減半徵收、歸還30%未使用土地、甚至撤銷徵收等方案。選擇一個對人權侵害較小的方案並非辦不到,如今的市政府卻執意將世代居住在此的居民逐出原生土地。

9月4日星期天上午,鄰長因房屋被拆而崩潰,送進醫院。吳富雄的女兒從醫院回來,驚見祖宅已被推倒,冰箱、冷氣、床和昨晚剛整理好的家當都埋在瓦礫中,而怪手繼續鏟向後方的老樹。根據行政執行法,週日不應動工,農業局卻說,這是在清理環境。顯然,一座城市不會因為市長曾經入獄而成為人權城市,轉型正義依舊遙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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