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手握方向盤」而且不只10小時 司機過勞死家屬跪求政府重視

文/公庫記者黃怡菁

台中捷順公車司機鄭志明超時工作16小時,手握方向盤撐到最後一刻,在公車上腦溢血昏迷,最後不幸身亡。《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鄭志明胞弟鄭志強調出紀錄公車運行的大餅圖,證明哥哥擔任公車司機五年來,每日工作幾乎都是「手握方向盤」10小時以上,試問政府、勞動部長林美珠,這不是超時工作,什麼才是超時工作?

鄭志明的前後兩雇主,台中客運、捷順交通公司冷血應對員工過勞,家屬憤而提告,並於開庭前的記者會下跪請求政府重視、比照歐盟規定修法,給予司機足夠的休息時間。

台中公車司機鄭志明過勞死記者會,女兒捧著遺照低頭不語。

台中客運「月休4天、每日工時15小時」  鄭志明積勞成疾還被資遣

鄭志明的過勞,要從前東家「台中客運」任職期間開始說起。台中客運月休4天,家屬統計鄭志明每日工時上看15小時,光是單日就能在台中市區裡繞行178公里,約莫基隆到台中的距離。

「大餅圖」隨便抽出一張都是烏漆麻黑,弟弟鄭志強提出哥哥2016年6月25日的行車紀錄,上午10點21分公車開始運轉,晚間10點17分熄火,這就是不含上下班打卡「全部雙手真的放方向盤上面」的時間。

鄭志明2016年6月25日行車紀錄大餅圖「烏漆麻黑」,雇主台中客運明顯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之規定。

依據大餅圖,台中客運明顯違反《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的規定。蝶戀花33死事件,公路總局官員稱此規是以「手握方向盤10小時」為準,鄭志強批評,因為他們根本不相信有人會把雙手放在方向盤10小時以上。

擔任客運駕駛五年多來,鄭志明積勞成疾,2016年4月用光6天的特休假、請上12天的病假養病。9月份,身體依然不適,請了三天假,但台中客運竟以曠職為由開除鄭志明。

超時工作16小時 下班前昏迷被抬出公車

遭台中客運開除後,鄭志明轉往月休8天的捷順交通公司繼續工作。律師柯劭臻指出,當時鄭志明繳交公司的健康報告上,血壓、血脂、三酸甘油脂數值都偏高,但捷順還是雇用了鄭志明「繼續操他」,根據出勤表打卡紀錄,11月份每日超時工作12小時以上。

2016年11月12日出事前一天,鄭志明上午8點50分上班,晚間9點半左右下班,回到家真正睡眠時間4、5個小時不到,又繼續上工。11月12日鄭志明凌晨5點27分上班,晚間9點27分載客完畢回到公司停車場前,不斷擦拭著鼻血,接著腦溢血昏迷,被同事發現後,被抬著離開駕駛座送醫。

鄭志明在公車駕駛座盡忠職守到最後一刻腦溢血昏迷,同事發現後將他抬出送醫急救。提供/律師柯邵臻

在加護病房撐了十幾天,11月26日鄭志明不幸過世,得年47歲。家屬指出,事發後捷順公司僅以員工一般死亡處理方法再致20萬打發家屬,不承認鄭志明為過勞身亡,也沒主動通報職安署,員工職業災害致死。台中客運則不承認鄭志明在職期間超時工作,且認為鄭志明本來就身體不好,與公司無關,切割意味濃厚。

勞保局認定過勞死 家屬向兩公司供求償900多萬

台中市勞工局當下未針對兩家客運公司做出行政裁處,職災致死通報與認定倚靠家屬自行跑流程、奔走。今年一月,勞工保險局終於認定鄭志明為職災致死。為討回公道,家屬與律師決定控告台中客運與捷順兩間公司業務過失致死,並提出民事的職災損害賠償、侵權損害賠償,夥同資遣費、加班費共求償900多萬元。

昨(24)日上午九點,鄭志明的女兒和三弟鄭志強,在物流業勞動權益自救會、臺中市職業大客車駕駛自救會、律師柯劭臻等人的陪同下,於開庭前召開記者會說明事因、拿香祭拜同為過勞死的基層勞工們。「今天不修法,明天就不知道駕駛能否安全抵達目的地!」柯劭臻呼籲政府檢討現行客運司機工時制度,參考歐盟,客運駕駛連續兩日工作,中間至少要間隔11小時才能上班的規定。

大哥鄭志明血汗駕駛過勞死,二哥現在其實也還在台中客運工作,記者會結束前,三弟鄭志強與鄭志明女兒忽然下跪,悲痛地請求政府重視,因為此例不是個案,而是攸關全台客運司機、乘客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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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志明三弟鄭志強持哥哥的出勤表,指出哥哥事發前一天晚間9點21分才下班,接著11/12凌晨5點27分又接續上工。

捷順交通公司公車於市區繞行載客。

台中市公車駕駛手握方向盤。(圖非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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