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黑板的社會課

如果你知道鄭南榕,你就該關心李明哲!

文/翁麗淑(鷺江國小教師)

李明哲是誰?

李明哲,42歲,是台灣的外省第二代,今年3月19日在中國入境後失蹤。半年後遭中國政府宣布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並於9月11日出庭受審時認罪。

會被中國政府以這樣的罪名起訴,主要是因為李明哲一向關注中國的人權問題,不但在微信裡向中國友人分享台灣白色恐怖的歷史與轉型正義的經驗,還相當關心中國的人權狀況與民主制度,曾主動寄贈相關書籍,更號召網友捐款濟助中國的維權人士家屬。

李明哲與我

在李明哲失蹤之前,我完全不認識他,我也注意中國的人權問題,但只是隔岸觀火的心態,笑一笑罵一罵,完全沒有李明哲的積極。因為他,我才知道原來有人是這樣在關注中國的民主,不但熱情充滿行動力,而且將身為台灣人的經驗與立場充分發揮與展現。最重要的,是我總算見識了,原來關注中國,論述且行動,是會這樣被失(綁架),甚至接受這樣的審判!

說真的,當3月19日他在中國失蹤時,我並沒有那麼警覺,感覺過不久就會回來,畢竟他並不是什麼政治大人物,中國綁架這個人要做什麼呢?既無法威脅台灣的哪個部門也不會在媒體上有什麼效應……而且像流氓一樣欺負一個小小的台灣平民,怎麼說名聲都不會太好聽吧?

但顯然我是太過樂觀了……一個月、兩個月過去了,距離現在,已經超過半年,國慶日這一天,我們的慶祝因為缺這一個人而顯得特別諷刺……這個國慶,原是慶祝我們「民主國家」的誕生,但有個人因為在台灣批評中國的威權狀況,關注中國的民主進展,而在進入中國時被失蹤,可是我們的政府卻束手無策,任由對方像黑道一般長時間的拘禁他,沒有任何對外的聯繫,甚至要他認罪。我想起蔡英文在競選總統曾經說過:「只要我當總統的一天,我會努力讓我的國民沒有一個人需為了他們的認同而道歉。」可是,除了民間的人權團體,我並沒有看到公部門的「努力」。如果連強調人權與轉型正義的政府都無法期待,我們也許要好好想想我們可以做什麼?

但其實,面對這麼霸道的政府,我除了憤怒,還有些恐懼,我擔心我在網路上的言行是不是已經被監控?我說了什麼不對勁的話?有沒有得罪到什麼人而他們正握有很大的權力……我相信我這樣的恐懼,在解嚴前的台灣是很普遍的,不,應該說是《刑法》100條修改之前,你隨便批評政府就有可能惹來牢獄之災甚至死刑……我們可能都以為這樣的時代已經離我們非常遠,因為有許許多多的前輩流血流淚犧牲生命與家庭的幸福,鄭南榕的一把火就把自己燒給了百分百的言論自由,換我們現在批評政府、對政策表達反對意見,甚至大罵總統,你完全可以不必擔心會被羅織什麼罪名……可是,現在李明哲的事件在告訴我們,不是喔,別高興得太早,中國這個可怕的鄰居正利用一個小小的台灣NGO工作者的尊嚴,讓我們原本有恃無恐的言論自由開始一個小小的裂縫,如果我們掉以輕心,覺得這個不干我的事,這個裂縫就會越來越大,最後把我們都吞噬!

李明哲與我們

我想說的是,「民主自由」這個前人拚了命留給我們的禮物,是我們要時時刻刻謹慎珍惜的寶貝,任何一個台灣人的自由與尊嚴都值得我們努力的維護。因此,關注李明哲不只是關注一個台灣人而已,而是守護我們得之不易自由民主的今天啊!所以,支持救援李明哲的任何行動,也要跟更多人談論這件事,讓李明哲的事件得到應有的關注!

如果你想起鄭南榕仍舊要肅然起敬,我們就要一起讓李明哲全身而退。我們都要在鄭南榕燃燒的自由結界裡抵禦可能的傷害。因為李明哲不只是李明哲,他就是你和我,每一個平凡的有尊嚴的台灣人。如此,我們才敢驕傲的說,我們不僅是自由的小國小民,還是積極守護自由的勇敢台灣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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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李明哲?

公庫報導:
李明哲案恐已秘密宣判 救援大隊籲政府介入交涉
從「被失蹤」到「被認罪」李明哲發生了什麼事? | 公庫總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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