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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高雄市樹木屠殺令—鼓勵斷頭的修剪合約

文/高雄愛樹人、親子共學團

金獅湖、蓮池潭,作為高雄市的兩大觀光景點,但2月下旬其停車場的樹木修剪,卻又再次出現斷頭亂砍的連環災情,十幾公尺高的樟樹、小葉欖仁、掌葉蘋婆、黑板樹,通通被砍到六米以下,彷彿是電線桿。修剪廠商出示交通局的修剪合約,說明他們完全依照合約施工。才赫然發現交通局的樹木修剪合約,竟然允許且鼓勵廠商做斷頭修剪,導致停車場的汽車失去樹蔭保護,太陽曝曬下變得異常炎熱,對樹木健康、景觀也造成嚴重傷害。目前交通局的239個停車場若都要修剪,錯誤合約的書寫,將導致樹木全面性的斷頭災情,非常恐怖。另外,依照交通局的說法,合約是參考工務局給各局處的建議寫出來的,假使如此荒謬的【鼓勵斷頭的修剪合約】也在全高雄市各局處出現,將等同是高雄樹木的屠殺令!!!在此呼籲市府全面性檢討合約書寫,未改正前請勿進行修剪工程。

樹木修剪,不應該損害當初種樹的目的,親子共學領隊 江敏榕表示:『我們當初種樹的目的,無非是希望樹木能淨化空氣、樹蔭遮陽、美化市容。尤其高雄市非常的炎熱,停車場如果沒有樹蔭遮蔽,車子簡直和烤箱一樣,車內許多內裝在高溫下不只會毀損,也可能會釋放出毒素影響健康,但為什麼高雄市停車場的大樹修剪都是以消滅樹蔭為目的?連金獅湖、蓮池潭兩大風景區的作法也都是斷頭式的,高雄市政府聲稱要發展光觀,要打造宜居城市,結果連最基礎的城市樹木都被修剪到醜醜爛爛的,變成一個沒有樹蔭的城市。』

針對高雄市政府交通局的合約書寫,鼓勵斷頭修剪方式,高雄愛樹人 團長 莊傑任表示:『我在2月26日接獲愛樹的民眾通報,金獅湖停車場在做斷頭式修剪,結果修剪樹木的廠商表示,他們只是依照合約施工;我們才驚訝地發現,交通局的樹木修剪合約,竟然允許廠商做斷頭修剪,導致十幾公尺高的樹木全部被齊頭式的剪到六公尺以下。合約第15項說明:「樹木高於6公尺者…得修剪低於6公尺以下…另樹冠側枝均應剪除原側枝長度1/3以上。」,導致十幾公尺的大樹被斷頭砍到六米以下,美麗開展的側枝也被砍光,樹蔭完全消失。合約第16項要求停車場的樹木4.6米以下不得有任何枝條,對比公有地下停車場的高度限制都在2.1米以內,把下方側枝剪光光顯得非常不合理,危害景觀與遮蔭。在此呼籲高雄市全面檢討跨局處的樹木修剪合約書寫,應保留樹木的自然樹型,除了高壓電線牴觸,不應任意使用縮小樹冠、下降高度的修剪方式。並於合約禁止不當修剪,明訂實質罰則。』

針對市府砍樹防颱的說法,高雄愛樹人團長 莊傑任說:『樹木不當修剪會導致樹木生病、死亡的風險,就算沒死樹型也變得非常醜陋。實際觀察颱風天斷落的枝條,大多都是不當修剪所導致;原生健康的枝條本身反而具有結構與彈性,不會輕易斷裂,台中市修剪規範也支持這樣的說法。減少大樹風倒,重點在於改善大樹根系生長條件,擴大樹穴空間。少數零星的車輛損害,則應著重在樹木、汽車與停車格的保險機制,並建立車輛的颱風避難計畫。』

住在附近的社區居民也表達不滿的聲音:『交通局說如果修樹修壞了,廠商要再賠償種一棵新的,毀一棵樹需要多少時間?種一棵樹等他長大要多少時間?關乎孩子跟我們要生存在怎樣的城市,怎麼可以這麼草率,難道大家下班以後都不住在高雄市嗎?』

我們的訴求:
1.高雄市全面停止樹木修剪的業務,並重新檢討樹木修剪的合約,市府應於合約中明文要求,除了影響人車號誌、鄰房過近、高壓電線牴觸,樹木修剪應僅限不良枝條。
2.針對小客車停車場的枝條高度,應統一標準,參考公有地下停車場2.1米的高度限制,枝下高度限制不得高於3米。
3.應於合約中嚴格禁止承辦和廠商進行斷頭修剪、獅尾剪、過度提升樹冠,並明確予以重罰。高壓電線牴觸可明文為例外。
4.跨局處的樹木修剪問題多,承辦人員多數缺乏樹木專業,高雄市政府應立即成立樹木修剪專家委員會,邀請樹木專家、護樹團體,共同負責跨局處樹木修剪的合約制定,以確保修剪品質,減少紛爭。

發言團體及代表:
高雄愛樹人 團長 莊傑任(記者會發起人+護樹公民團體)
親子共學南區領隊 江敏榕 (記者會發起人+公園路樹長期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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