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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行政院「派遣歸零」談起|台灣公部門非典型人力氾濫的問題與對策(一)

【同場加映】
系列文章改寫自「台灣公部門非典型僱用狀況研究計畫」之研究報告,作者為研究計畫執行團隊,若讀者想更深入了解本研究的詳細成果,請參考:計畫研究報告完整版

台灣公部門人力委外政策之演進與現況|台灣公部門非典型人力氾濫的問題與對策(二)
台灣公部門人力委外政策之演進與現況|台灣公部門非典型人力氾濫的問題與對策(三)

文/睿(台灣勞動者協會理事、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顧問)

「民國96年(2007年)進到台電工作,是台電的長官幫我們面試,去年政府的政策原本以為我們會變成台電自聘員工,沒想到結果卻變成年底要被裁員,我家裡有三個小孩,最小才中班而已,你叫我這個年怎麼過![1]

2019年12月26日,幾位當時受僱於「吉興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被派駐台電服務的派遣勞工,由所加入的「臺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協助,赴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披露包括他們自己在內的總計209名同單位派遣人力,將在隔年1月1日,因行政院「派遣歸零」政策而失業。根據資訊,這209名派遣勞工,在台電綜合施工處擔任「監造工程師」,負責監工該公司全台各電廠、變電所之興建、維修。記者會上,派遣工出席代表表示:同仁中,絕大多數人長期於台電服務,許多甚至超過十年年資。所有人應徵時,均由台電主管面試,任職後直接受台電管理,派遣公司僅名義上做為「雇主」,不實際指揮監督工作。

而由於台電為國營事業,行政院「派遣歸零」,所屬各機關不再使用派遣人力後[2],這些「委外」工程師必須通過《國營事業管理法》第31條第1項規定的「公開甄試」,才能獲台電直接僱用。在他們年紀多在四、五十歲上下,學歷以專科為大宗的情況下,參加公開甄試,只怕很難與學歷更高的年輕人競爭。此外,吉興在和台電的標案(「營建處及綜合施工處108年度委託工程顧問公司技術人力支援服務工作」)結束後,手上也沒有工作內容及待遇相當的足夠職缺,能提供給勞工們轉任。於是,演變成「派遣歸零、勞工失業」,這樣子弔詭、尷尬的狀況。

用過即丟:「派遣歸零」,原派遣勞工不保證獲直接僱用

2018年7月18日,輿論一般簡稱「派遣歸零」的「行政院暨所屬機關(構)檢討運用勞動派遣實施計畫」獲核定通過,目標在2020年12月31日前,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不含公立醫院、學校及事業機構)不再使用任何派遣人力。依照計畫,各機關原有使用派遣人力的業務,將以該業務之執行,人員是否能避免機關指揮監督為判準,分別改採勞務承攬或自僱的方式,來獲得所需人力:若可避免指揮監督,替為勞務承攬;無法,則換成自僱。而根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經此「歸零」計畫,原本使用派遣的人力需求,「超過九成將改為政府自僱人力」[3]

不過,誠如上述台電派遣工的案例顯示:自僱取代派遣,並不保證原本的派遣工們,就有那個榮幸、運氣被直接僱用。在「派遣歸零」計畫書裡,針對依業務性質,應改採自僱的人力需求,規定了用人機關,「應本公平、公正、公開原則辦理甄選作業」;亦即,派遣工欲轉為自僱,必須和外來求職者競爭,不一定獲得錄取。但,就像本系列專題第三篇文章即將詳述的那樣,台灣公部門人力委外政策的一大弊病,是事實上,在政府使用的大量派遣、承攬勞工裡,有許多人無論做為其「雇主」的外包公司怎樣更換,均長期、連續於同一機關從事不變的工作;外包公司沒有履行任何招募、訓練及管理職責,不過是勞工被轉掛名下的虛晃「雇主」,政府機關係以「假派遣/承攬,真僱傭」的方式運用人力。而在這樣的狀況下,行政院「派遣歸零」不直接將派遣勞工轉為政府自僱,也就顯得輕賤對待,把人用過即丟、毫不照顧工作權,是計畫的一項主要問題。

政策實施後,政府非典型人力數量繼續成長,低技術、低薪工作往承攬集中

計畫的另一重大問題,則存在於「勞務承攬」這個,人總處宣稱只有不到一成的原派遣人力需求,會轉入其中的用人方式。

圖一 中央政府使用非典型人力總數(2011-2017)[4]

2011年,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開始每年統計、公布中央政府使用的非典型人力總數。檢視「圖一」,可以清楚看見:中央各機關總計的「派遣勞工」人數,從2011年的11,930人,減少至2017年,「派遣歸零」實施前夕的8,458人,大致呈逐年下降。故,準確地說,行政院「派遣歸零」係延續過去幾年,政府人力運用之既有趨勢,並不是一項從零開始變革,完全創新的政策。而觀察「派遣歸零」實施後的派遣勞工人數變化(圖二):2018年第2季,計畫核定(7月18日)前的最後一次統計,中央政府各機關,總計使用7,916名派遣人力;目前最新一期,2019年第4季統計,人數為3,014。迄今為止,政策看來正確實執行,獲致預期成效。

圖二 中央政府使用非典型人力總數(2018年第2季-2019年第4季)

不過,與派遣勞工人數減少同時,勞務承攬人員的數量卻在增加。2011至2017年,中央政府各機關,總計減少3,472名派遣勞工;同期間,勞務承攬人員則增加6,206人,超過派遣勞工減幅,數量從35,680上升到41,886。派遣、承攬合計,政府委外人力總數從47,610成長至50,344,非典型僱用仍呈擴張(圖一)[5]。再拿「派遣歸零」實施前後比較(圖二):2018年第2季,中央政府各機關總計使用43,025名勞務承攬人員,2019年第4季上升至47,602人,增加4,577位。勞務承攬人員的增幅,與派遣勞工減少4,902人差距不大,佔2018年第2季派遣勞工總數(7,916)57.82%,亦遠超人總處宣稱,只會有不到一成的原派遣人力需求轉入[6]

「派遣勞工」與「勞務承攬人員」的差別是?自從1993年,行政院公布、實施「行政革新方案」,開啟台灣「政府改造」工程以來,政府人事政策的一貫方針,就是在公務員額精簡、凍結的前提下,擴大使用派遣、承攬及契約(即俗稱「約聘僱」)人員,來負責各種所謂職務內容不涉行使公權力,又或者低技術的事務性工作(本系列專題第二篇文章將詳細說明)。

經過近三十年累積,形成政府機關內,大量明明長期從事經常性業務,但卻總是處在不穩定就業,且勞動條件多數低落的各種非典型、編制外人力。針對這樣的狀況,2001年,立法院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時決議,要求全體行政機關往後,每年減少使用3%的聘僱人員,於三年內降至公務人員預算員額數5%。彼後,因應聘僱人員數量凍結,行政機關擴大使用臨時(約用)人員;2008年,則因臨時人員納入《勞動基準法》適用、人力成本上漲,改增加派遣人力。

接著,2010年,由於輿論關注、批判政府派遣人力氾濫,立法院要求行政院管控所屬各機關,往後使用的派遣勞工不得高於當年人數;結果,又發展成改採勞務承攬人員來代替、補充派遣人力。而檢視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2018年3月,調查公部門派遣、承攬勞工,月薪未滿三萬元者分佈之業務種類,派遣、承攬各十七類中,有十五類彼此重疊(表一)[7]。故,可以說,台灣政府機關裡的「派遣勞工」和「勞務承攬人員」,只在做為兩種分類、統計名目的意義上不同,沒什麼工作內容、勞動條件方面之實質差異[8]

於是,行政院「派遣歸零」對解決公部門非典型人力氾濫,就業不穩定且勞動條件低落,成效恐甚為有限。首先,如「圖二」數據呈現,「派遣歸零」實施至今,政府使用的非典型人力仍在增加。再來,「行政院暨所屬機關(構)檢討運用勞動派遣實施計畫」裡,除指示原派遣人力需求中,其業務執行不必由機關指揮監督者應改承攬外,還明列電話總機、清潔、檔案管理、駕駛、電腦維修、公文傳遞、資料登錄、遊憩館所民眾服務,這八項屬於基層藍領性質業務,一律更為承攬。

對照人總處2018年3月調查,從事上述八類職務者(佔派遣勞工人數26.24%),數量佔月薪未滿三萬元之勞務承攬人員(對應為:電話服務、總機;檔案管理;駕駛;環境清潔及美化;電腦、資訊維護;文書處理及行政庶務)的66.57%(表一)。也就是說,「派遣歸零」的政策效果之一,是把低薪大宗的藍領低技術工作往承攬集中,確立勞務承攬人員為政府機關裡,承受壓榨、剝削最兇的一批人力。因此,要想真正解決台灣公部門非典型人力氾濫問題,改善基層、弱勢勞工處境,勢必得採取比行政院「派遣歸零」更根本、周全的方法。本系列專題的後面幾篇文章,將先完整介紹台灣公部門人力委外的源流、現況,然後提出政策建議。

表一 中央公務機關派遣、承攬人員月薪未滿三萬元者所從事業務類別分佈[9]

派遣勞工勞務承攬人員
電話服務、總機44

(1.05%)

電話服務、總機138

(1.29%)

檔案管理351

(8.36%)

檔案管理493

(4.61%)

駕駛17

(0.40%)

駕駛260

(2.43%)

清潔101

(2.40%)

環境清潔及美化4604

(43.08%)

電腦資訊設備維護45

(1.07%)

電腦、資訊維護249

(2.33%)

公文傳遞236

(5.62%)

照顧服務

(社政機構、醫院、榮民之家)

1172

(10.97%)

資料登錄建檔212

(5.05%)

護理

(社政機構、醫院、榮民之家)

19

(0.18%)

風景區、社教文化館所遊憩服務(導覽解說、售票)96

(2.29%)

社工

(社政機構、醫院、榮民之家)

265

(2.48%)

社工、照顧服務83

(1.98%)

救護車勤務

(社政機構、醫院、榮民之家)

74

(0.69%)

保全25

(0.60%)

保全勤務769

(7.20%)

工程技術、施作、水電機電維護9

(0.21%)

設備操作維護294

(2.75%)

事實蒐集、查察、

檢察工作、設備或廠址巡察

37

(0.88%)

事實蒐集、查察或驗證等前置作業319

(2.99%)

其它行政庶務(資料彙整統計分析、會議協助、活動事務性協助)1283

(30.55%)

文書處理及行政庶務1370

(12.82%)

文教專案策劃管理303

(7.21%)

專案計畫人力83

(0.78%)

研究、試驗1015

(24.17%)

郵件投遞8

(0.07%)

臨櫃服務39

(0.93%)

膳食164

(1.53%)

其它304

(7.24%)

其它405

(3.79%)

合計4200

(100%)

合計10686

(100%)

【延伸閱讀】
2020|勞團提七訴求要總統候選人表態勞動政策 三黨回應總盤點
2020|五一遊行因肺炎取消 勞團憂未來現失業潮、減薪潮
2018|【管見新聞】政府派遣歸零,玩假的?20180803
2014|2014五一勞工遊行 訴求「反低薪、禁派遣」保障勞工生活條件

[1]信傳媒(2019年12月26日),〈「派遣歸零」1年後…台電200名派遣工程師年前恐丟飯碗〉〔讀取日期:2020年2月9日〕)。
[2]事實上,一般簡稱「派遣歸零」的「行政院暨所屬機關(構)檢討運用勞動派遣實施計畫」,適用範圍僅明文公務機關,不含公立醫院、學校及事業機構。係經濟部自主指示所屬各國營事業比照,台電才也跟著實施派遣歸零。
[3]〈人事總處新聞稿消息:行政院派遣人力歸零是改以政府自僱人力為主,不會造成承攬人力大量增加〉(2018年8月2日),(讀取日期:2020年2月16日)。
[4]僅計公務機關,不含公立學校、醫院、國營事業及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另,2016年以前,僅計行政院及所屬機關。2017年開始,才將行政院以外的中央機關納入。
[5]加上臨時人員,非典型僱用的擴張更顯著:從2011年77,431人,上升到2017年94,637人。
[6]當然,勞務承攬人員增加的數量,未必都從原派遣人力需求轉入。但,仍足以充分顯示勞務承攬呈擴張狀態。
[7]「電話服務、總機/電話服務、總機」、「檔案管理/檔案管理」、「駕駛/駕駛」、「清潔/環境清潔及美化」、「電腦資訊設備維護/電腦、資訊維護」、「公文傳遞、資料登錄建檔、其它行政庶務/文書處理及行政庶務」、「社工、照顧服務/照顧服務、護理、社工、救護車勤務」、「保全/保全勤務」、「工程技術、施作、水電機電維護/設備操作維護」、「事實蒐集、查察、檢察工作、設備或廠址巡察/事實蒐集、查察或驗證等前置作業」、「文教專案策劃管理/專案計畫人力」、「其它/其它」。
[8]照理來說,派遣勞工與勞務承攬人員的差別,是之於前者,機關能夠指揮監督,對後者則不具此權力。但以台灣政府機關內的實況,兩者被使用的方式並沒什麼真的差異。
[9]調查日期:2018年3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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