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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的輔導系統建置之必要性

圖/GotCredit

文 / WU, Y.C.(曾為實驗教育學生,兒少報告實驗教育學生的輔導系統之共同作者)

在中華民國實驗教育共分為三種型態,分別是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在教學及制度上採實驗教育的方法及理念,以學校為範圍,進行整合性之實驗教育」(中華民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中華民國107年),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為私人辦理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可由現今的公私立各級學校轉型而成的實驗教育學校」(中華民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中華民國107年),以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提供學校型態以外之其他教育方式及內容的實驗教育,可分為個人實驗教育、團體實驗教育及機構實驗教育等三種型態」(吳昀瑾,官愛,中華民國110年),參與前兩者的實驗教育學生跟傳統公私立學校學生一樣,大致上來說都要到學校上課,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指的則是包含自學生。自從實驗教育三法實施以來,實驗教育學生的權利一直是大家所關注的事情。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與一般學生在權利上的差距

實驗教育學生,尤其是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由於提供了學校型態以外的實驗教育,因此許多學生雖然具有學籍,但平日是不用到學校上課的,然而少了學校的幫助,造成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的資源與學校學生所獲得的依舊有一段差距,包含是否能和在校生一樣平等的參與各種競賽,例如:科展;法律是否保障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的健檢、接種、矯治權利(自學生,中華民國108年)。

這些議題在國民教育階段的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或有學籍的高中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或許還可以透過所掛學籍的學校代為解決,而沒有學籍的高中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在中華民國108所發布的《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學生受教權益維護辦法》中也有條文明確的保障其權益,然而在心理諮商、生涯規劃等輔導資源或服務的取得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與一般學校學生的差距依舊明顯,且未獲得法律的明確保障。

輔導系統的建置歷史

中華民國政府「為促進與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及全人發展,並健全學生輔導工作」(中華民國《學生輔導法》,中華民國103年)制定中華民國《學生輔導法》,並將我國的輔導制度分為三級,分別是發展性輔導―針對全校學生的輔導工作計畫、介入性輔導―依學生個別需求擬定的輔導計畫或方案、處遇性輔導―配合學生需求,結合心理治療、社會工作、家庭輔導、職能治療、法律服務、精神醫療等各類專業服務(中華民國《學生輔導法》,中華民國103年)。

這些輔導資源或服務的主要使用對象包含了公私立各級學校,因此也包含了依據《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所成立的實驗學校的學生。(吳昀瑾,官愛,中華民國110年)

以法律的角度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在取得輔導資源上的困境

而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以下簡稱《非學條例》)申請實驗教育的學生,國民教育階段學生可以依據中華民國《非學條例》第 15 條得申請使用設籍學校之設施、設備,取得輔導室的輔導資源及服務。

若為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未取得學校學籍的實驗教育學生,可以依照《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學生受教權益維護辦法》第 2 條「依中華民國《非學條例》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取得學籍,而依本條例第十八條規定取得學生身分證明之學生,享有學校學生依法令所定之各項受教權益、福利及優惠措施,並據以平等參與各類競賽。」,取得輔導服務。

各教育階段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學生則可依照中華民國《非學條例》第 24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學生、家長、團體或機構於申請、參與或辦理實驗教育之過程中,應提供必要之協助及輔導」,獲得輔導服務。然而上述的法律中均未提及,若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有輔導資源或服務的需求時,可以向何單位、以何形式獲得輔導資源或服務。(吳昀瑾,官愛,中華民國110年)

以學校制度及學生需求的角度 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在取得輔導資源上的困境

而即使是依照法律申請到了可以使用學校輔導室的學生,也不見得能夠獲得其所需要的幫助,原因有兩個,首先是學校老師不一定了解實驗教育相關的制度和法律,再者,實驗教育學生與一般學校學生的輔導資源需求差異甚大,例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可能會遇到需要有人協助其執行實驗教育計畫書的內容,而這是一般學校學生所不會遇到的,這使得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要從一般的公私立各級學校獲得所需要的資源比一般的學生更加的困難。(吳昀瑾,官愛,中華民國110年)

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所面臨的議題I:生涯規劃&升學

根據〈全台首次實驗教育畢業生調查:如果重來,96%仍會選擇實驗學校〉,有47%的實驗教育學生完成高中職學歷,有41%完成大專院校學歷(賓靜蓀,2020年),也就是說超過一半的實驗教育學生在完成國民教育階段的學歷後,仍會持續的升學,然而根據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表示,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在升學上主要會碰到的議題有兩個,分別是在準備升學的過程和升學管道上。

在準備升學的過程中,一般的學校會由輔導室提供學生升學準備的資訊,包含歷屆學長姐的申請資料、各個升學管道的時程表等,然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通常是較為分散的,特別是個人自學生,因此不會有一個地方可以協助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去進行資訊的統整,造成了資訊傳遞不對稱的情況。

而在升學管道上,近年來的升學管道分為四種,分別是個人申請、考試分發、繁星計畫及特殊選材,由於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的興趣廣泛,修課內容或許與學測或指考的內容有所差距,因此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在升學管道上大多會採以特殊選材的方式入校,但目前特殊選材的錄取率僅佔所有錄取管道的5%(潘乃欣,2020年),上述的情況都可能使得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在升學上處於相對弱勢的狀態。

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所面臨的議題II:規劃、銜接及適應學校教育

在〈全台首次實驗教育畢業生調查:如果重來,96%仍會選擇實驗學校〉提到有86%的實驗教育學生在離開實驗學校後,曾返回體制內學校就讀(賓靜蓀,2020年),因此如何協助實驗教育學生面對諸如何時轉入一般學校?如何銜接及適應一般學校?便成了十分重要的課題。

根據〈離開實驗學校後—學生銜接體制內教育的挑戰〉提到,實驗教育學生在離開實驗教育體系後,最常遇到的議題有三,分別是與學生、老師的相處,原因在於實驗教育學校或是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體系相較於一般學校教育的規模通常是比較小的,實驗教育學生可能在轉銜時會需要去適應時間較長且規模較大的團體生活。

第二個則是一般學校生活的自由程度,因為實驗教育體系相較於一般學校體系通常會有較多的課程讓學生自主運用和安排,在生活規則上也相較一般學校採取較寬容的態度,最後則是在尋找學習的意義為何,由於實驗教育相較於一般學校花更多時間帶領學生去探索,因此在轉銜階段找尋學習是為了甚麼,也會使得實驗教育學生需要花一段時間去適應(孫佾妘、劉雨婷、林傑立、何家璇、陶怡軒,2019年) ,然而目前的輔導體系中卻未有針對實驗教育學生轉銜至一般學校所提供的輔導資源,例如:轉銜輔導課程等。

兒少的心理健康照護及教育是兒少權利中重要的一項權利,隨著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的學生人數不斷的增加,至中華民國109年已有8744人申請(教育部統計處),如何建置一個完整且多面向的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的輔導系統,使得學生不再因為法律或學校制度等層面導致資源不足,需獨自面對升學、生涯規劃、規劃、銜接及適應學校教育等課題,成了刻不容緩的議題,因此呼籲政府及民意代表更多的關注此項議題,使得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的心理健康照護權利(擁有/使用輔導資源的權利)也能夠在被保障並被確實落實。

參考文獻:
吳昀瑾、官愛(中華民國110年)。實驗教育學生的輔導系統。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兒少報告,未出版。
《學生輔導法》(中華民國103年11月12日)。(檢視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8月23日)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學生受教權益維護辦法》(中華民國108年07月23日)。(檢視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8月23日)
《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中華民國107年01月31日)。(檢視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8月23日)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中華民國107年01月31日)。(檢視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8月24日)
《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中華民國107年01月31日)。(檢視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8月24日)
自學生(中華民國108年)。《強化保障高中自學生權益!受教權益維護辦法今發布》。(檢視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8月23日)
賓靜蓀(2020年)。〈全台首次實驗教育畢業生調查:如果重來,96%仍會選擇實驗學校〉。(檢視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8月23日)
孫佾妘、劉雨婷、林傑立、何家璇、陶怡軒(2019年)。〈離開實驗學校後—學生銜接體制內教育的挑戰〉。(檢視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8月23日)
潘乃欣(2020年)。大學特殊選才僅收5%自學生 學生憂升學機會受阻。(檢視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8月23日)
教育部統計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驗教育概況。(檢視日期:中華民國110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