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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捍衛行醫尊嚴 醫師應納入勞基法保障 要求速修行政命令或函釋

文/陳椒華委員辦公室

陳椒華委員今天偕同詹智鈞醫師、彰化縣議員吳韋達、受害者王醫師、車禍昏迷醫師家屬、彰醫盟、醫勞盟等召開記者會,主要目的就是希望能夠讓政府重視醫師工作權保障的問題,進而推動對醫師勞動權益更加保障的法案或政策。請衛福部和勞動部正視醫師勞動權益,將醫師納入勞基法保障範圍。

陳椒華委員表示,最近醫師勞動權益最大的爭議,就是主治醫師面對所謂「定期契約」時,在約滿遭到院方無正當理由「不續聘」,導致工作權不保的爭議。從彰化基督教醫院皮膚科的邱足滿醫師,被屏東基督教醫院不續聘的詹智鈞醫師,以及亞東醫院皮膚科的王醫師、因車禍昏迷年餘的醫師被醫院要求離職等案例,可以明顯看出,近年來有愈來愈多醫院,學會利用「定期契約」這樣的武器,來「不續聘」跟醫院高層有不同調的醫師。

陳椒華又表示,全體受僱醫師應該受到與勞工等同的權益保障,是蔡英文總統在2016年大選時提出的政見,但最後到2019年時,卻只有住院醫師,而且還是不包括公立醫院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的住院醫師,才被納入勞基法。依據當時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的估計,在當時全國約4萬8千名醫師中,只有約4千名被納入勞基法,等於連全體醫師的一成都不到。而納入勞基法的保障差異,其實從邱足滿等幾位醫師的爭議中,就可以很清楚看到,如果主治醫師在勞動契約和工作權上的保障,有勞基法的強度,那麼依照現在勞基法第九條和第十一條,邱醫師等案例,應該都會被視為「不定期契約」,根本不可能以到期為由來解僱醫師,等於能大幅加強對醫師工作權的保障。

當然,我們也知道,醫師納入勞基法,也存在包括工時彈性、人力缺乏、和服務如何維持以及經費來源等問題,擴大勞基法與84-1適用範圍,其實都只要勞動部和衛福部用「行政命令」就能處理,勞動部只要函釋公告「醫療保健服務業適用勞動基準法」,並自今年X月X日生效即可。另外,勞動部需邀請衛福部、醫師工會或醫事公會等單位研議公告「安全遵守勞基法84-1條之相關規定」

不過,除了納入勞基法並用84-1來處理工時彈性,其實另外還有在《醫療法》中建立醫療勞動專章的方向。而《醫療法》則牽涉到修法進度,特別是行政院版能否順利送進立法院的問題(2019年衛福部草案未能通過行政院,後來就沒有新進度)。我們其實是希望,行政院能看到近來愈來愈多也益發嚴峻的醫師工作保障爭議,看是要儘快提出《醫療法》勞動專章,還是責成勞動部和衛福部重啟私立醫院主治醫師納入勞基法的討論。 甚至,在法規修訂前,衛福部其實也可以透過發布針對「受僱醫師契約」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的行政指導等方式,來補強目前對醫師工作權保障欠缺的問題。

所以,為保障醫師權益及尊嚴,勞動部必需要做的就是讓雇主不得任意不續聘或解聘醫師,現在醫院連車禍受傷昏迷的醫師都可狠心解聘,對受僱醫師實在非常沒有保障,病患權益也會因此受損,因此請勞動部務必要有所作為。

詹智鈞醫師(屏基工會理事長及台灣醫療工會聯合會常務理事)表示,自從蔡總統第一任宣示醫師納入勞基法至今已經超過六年,起草蔡總統醫療政策白皮書的陳時中部長也要離職去選舉了,但是,除了佔不到一成的私立醫院住院醫師(大約4000位)外,其餘包括公立醫院住院醫師及佔最多數的受雇主治醫師,都無法納入勞基法的保障之中。因此我們可以看到雇主恣意解雇醫師的新聞時有所聞,包括屏基、彰基,還有前亞東醫院的皮膚科王主任。我們都是在醫院任職數年甚至數十年以上的主治醫師,也擔任科主任並負責臨床教學等要職,卻因為某些不明的原因,在沒有事先告知與商量的情況下突然被資方不續聘!真是叫我們情何以堪!醫師與病人的權益何在?蔡總統說勞工是她心裡最軟的一塊,我們這些醫師到現在連勞工的基本保障都沒有,可見她也從沒把我們放在心上!

因此,工會要求,勞動部應該負起責任,將全體受僱醫師盡快納入勞基法,不要再用任何理由搪塞!醫療法增訂醫師專章更是不倫不類,難道醫師個個天生神力,百毒不侵,可以脫離勞基法這個樓地板向下沉淪嗎?如果允許一業一法那還要勞基法做什麼?是否會引發破窗效應鼓勵之後每個行業的雇主都可以用其特殊性要求訂定專章呢?這完全違背勞基法第一條「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這句話,醫療法另訂醫師專章讓醫師的勞動條件下修這就是直接打臉勞基法,以後是否會有其他法條繼續挑戰勞動條件的下限呢?

雲林天主教若瑟醫院病理科主任陳仲勳醫師的妹妹陳女士表示,哥哥前年底遭違規車輛從背後撞倒,至今昏迷不醒,跟醫院留職停薪請假也不被接受,哥哥的保障也沒了,目前醫療照顧費用不知如何籌措?強調受僱的主治醫師不一定都是高收入,身為醫師親人,呼籲勞動部要將醫師納入勞基法。

今年6月底遭院方惡意霸凌不續聘之前亞東醫院皮膚科王醫師教授表示,她於今年6月30日才知道自己不被續聘,院方也沒有任何解釋就不續聘,請政府說明,院方可以這樣霸凌主治醫師?王醫師也希望未來在私立醫療機構服務的主治醫師能納入勞基法保障。 (詳見王醫師書面資料)

彰化縣議員吳韋達表示,目前主治醫師若與醫院發生勞動爭議,只能循契約進行。醫師勞心勞力醫治病人,也是勞工樣態,相信民眾也希望幫自己看診手術的醫師是最好狀態,而不是疲憊不堪或因隨時可能被解僱而心神不寧,近日來草率片面解聘主治醫師事件層出不窮,甚至日前臺灣皮膚科醫學會也發出聲明稿,呼籲「醫師勞動權益專章」立法,充分凸顯出醫師因未納入勞基法保障,而使其勞動權益受損的問題。目前《勞基法》保障僅納入住院醫師,原規劃推動《醫療法》修正「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專章」,卻因疫情延宕,政府有責任儘速訂定保障醫師工作權益的規定,醫師應納入勞基法。

醫勞盟理事曾家琳醫師表示,2020年政見白皮書即提出健保勞動正義主張,強調受僱醫全適勞基法,而且認為受僱主治醫師直接適用勞基法,在五大面向都勝過在醫療法新增醫師勞動專章,而且可避免衛生勞動主管機關權責不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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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醫師書面資料:亞東醫院高層是非不分,偏聽,並聯合院方相關行政人員殺功臣,惡意不續聘

本人從 101 年 1 月起來亞東醫院服務,擔任皮膚科主任,除了臨床服務看診,且負責訓練住院醫師,住院醫師專科考試通過率100%,也致力於醫學論文發表,以上種種成績,於今年4月25日,委員會重磅級醫師匿名投票,100%贊成票。 本人拿到院聘教授的殊榮(教字0005號,此為多年升等制度下第5號,今年只有2位通過教授)。證明我這十年在臨床服務、教學、醫學研究及發表論文的努力得到院方的肯定。

現在醫美當道,很難留任皮膚科專科醫師在醫院體系。本院無保障薪制度, 拿教育部部定教職的機會極少,所以更難留任和招募皮膚科專科醫師。我10年來沒跟亞東醫院拿一毛保障薪,還是努力讓醫院維持皮膚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資格 (至少要有3位年資2年以上的主治醫師在職才可維持)。我用人脈和愛心去外院聘請師資(舉例,一位被媒體報導過在台灣最南端執業的皮專醫師蔡醫師每週往返於屏東恆春旅遊醫院和亞東,時間長達4年,還聘請前長庚醫院榮譽副院長,享譽全世界的郭教授指導學生皮膚病理切片判讀,努力聘請強大師資,教導學生)。

另外為了爭取亞東住院醫師名額,本人積極和衛福部合作。107 年建立連江醫院和亞東醫院的遠距醫療,利用影像能100%傳輸的看診平台,服務無皮膚科專科的離島居民,從事社會公益,也提升亞東醫院形像,且是醫院醫學中心評鑑的五大任務之一。 本人也因致力於亞東工作十年多,從未去外面診所兼差。連父親去逝,我也只請火化日一天喪假,把全部心力付出在亞東。另外醫學中心的任務就是完成第一線基層醫療院所的後送支援,我的臉書都有板橋名醫誇我【撐起板橋一片天】,大家都相挺。

就在5月18日,某位從升上主治醫師後(我的學生),有一半時間在診所兼差賺錢、幾乎從未參加科內實體會議的最資淺醫師,拿出離職單要本人簽名,還給我時間壓力要看我和上面高層談,「看他們怎麼回應了」,我說有好條件也可撤回。他還聳恿我跟他一起離職,但我沒聽他聳恿,而去找高層談,幫他爭取福利。

找了高層副院長好幾天一直找不到,又擔心離職醫師恐嚇最晚下星期一要丟辭職單,幾天後見到副院長,他不知從哪偏聽一些謠言,拷問我是不是開過業等一 些跟幫忙留人一點都不相關的話,批評我沒把皮膚科擴大(事實是我來亞東時, 下面只有一位主治醫師到最多六位)。以上這種信口開河的胡亂責難以及質問我亞東醫院皮膚科主治醫師人數為何不能和「長庚醫院」皮膚科醫師一樣多的天方 夜談,且當天不知哪裡得罪他,從此後我 5 月底到整個 6 月送的電子簽呈,他都 不查事實且用侮辱言辭批簽呈。

我4月25日還是全院表現最好資優生,幫威脅我的人去跟副院長談後,什麼都變調。

我完全不知道自己會不被續聘,我於6月29號科會議紀錄還叫大家7月要努力臨床服務。而且之前我打電話給人資處理聘書的承辦人,問聘書何時會發,他說還在製做,我的主任聘書在裡面。

6月29日那位拿離職威脅我的醫師在晚上10點半被邀入科主任群組,我很納悶,也覺得是哪位員工這麼*盡責*加班到那麼晚,把他加入群組。6月30日,我主動問人資主任我的聘書呢,她說7月1號起由那位入群組醫師,擔任「代」 主任。而且這人事命令早已定,院方也沒發主治醫師合約書給我(有半個月審閱期的權益),我竟被亞東醫院惡意不續聘!我原本當天請人資主任給我時間去找副院長談,但想想這種種欺瞞,全是不正當的手段,一般醫院或企業在人事命令 決定後,應盡快告知當事人,而且就醫院應該補發主治醫師合約書,但他們聯手欺瞞到最後一天,我當天只覺得想大哭。我被惡意不續聘。

既然醫院沒有要續聘我當主治醫師,所以我只好辦離職,因為醫師必需要辦離職,拿到【離職證明】,才能去醫師公會和衛生局繳回執業執照,以及轉出勞健保。我對亞東醫院是有很深的感情,醫院的醫師,護理師,藥師和其他醫僚人員,行政人員,甚至清潔人員在朱前院長,林前院長和邱院長及其他副院長帶領下都是熱情友善的好同僚。 經過一段時間沈澱和被離職後聽問的消息,覺得就是彗星撞地球,一個新上任,完全沒督導過一線科,然後偏聽的副院長和心有所圖的代主任相謀,而副院長又可指揮領薪水的行政人員,才會導致我的被惡意不續聘。

我原本以為事情畫下慘忍的句點。但後來得知那位代主任「6 月初」就和其他院年輕主治醫師說6月底會有缺,而且有「保障薪」,再通知他來面試。我想不出到底那些話得罪副院長,(很諷刺若五月我聽他慫恿,亞東皮膚科立刻倒科,也是徐董的集團組織之一),突顯亞東副院長偏聽。且竟從6月初,按時間表背地私下找人。更諷刺的是,6月30日還是我任期最後一天,還沒上任的代主任媒介資淺醫師在 6 月 30 日和副院長面試,還祭出亞東醫院在「所有科」都不曾出現的保障薪。所以我當天判斷是對的,我去找副院長只會自取其辱,而且疑他不知用何名義,讓董事會拿出這筆亞東任何科,任何醫師都拿不到的保障薪,去聘資淺醫師。更能證明他們和相關行政人員聯手欺瞞我,惡意不續聘,才趕快祭出高薪聘人,無縫接軌。

我比代主任資深20年,是他的老師,不但訓練他,他考皮膚科專科時所有考試重點都是我給的。 在這十年,我沒向醫院拿一毛保障薪去聘主治醫師,但仍把科維持下去,訓練多位皮專醫師。無論教學、臨床、研究,和對離島院距醫療的服務公益,都在科內及院內有頂尖拔萃的表現。但為了留威脅我離職的醫師,得罪副院長,副院長竟不察還和這心不在亞東的醫師和其餘相關行政人員聯手惡意不續聘我。且 6月30日是我任期最後一天。院方就公然應徵新醫師。院方早已想好惡意不續聘我的備案。

而且亞東副院長對住院醫師訓練極不負責!副院長為了自己的好惡,把資深有部定助理教授及院聘教授資深的的老師我惡意不續聘,私下搞人,罔顧住院醫師的受訓權。卻提拔科內最資淺、也沒任何原著論文發表、沒任何教職的醫師,當代主任訓練學生。且目前還是招募不到第三位醫師,亞東已不符合專科訓練醫院資格。為了惡意不續聘我,也不在乎住院醫師的受訓權。

我離職後一直試圖用電子郵件被簡訊和高層溝通,副院長識人不清,殺功臣,而且不能這樣對待我,但完全沒有回應,所以我只好訴諸媒體,表達我的訴求。我要求和徐旭東董事長見面,請督導副院長、代主任和相關一起矇騙我的行政人員共同出席,真金不怕火煉,希望徐董明察,還我一個公道。亞東醫院欠我一個感謝和道歉。

我挺身而出的另一個重要宗旨,是希望將在私立醫療機構服務的主治醫師納入勞基法保障。像我這樣臨時被離職,就馬上失業。沒收入養家,工作權毫無保障。所以希望這個事件能讓立委諸公,審思這項立法,保障像我作了十年模範生,卻因最後一個月得罪高層,副院長手段是恐怖殘酷且是非不分聯合下面心有所圖的代主任和醫院相關行政人員聯手對付一個手無寸鐵的模範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