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社運發電機

【新聞稿】從兒童人權到18歲公民權 兒童人權園遊會 親子家庭攜手種下公民種籽

文/社團法人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

「社團法人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於11/20(週日) 國際兒童人權日當天,同時也是18歲公民權的修憲複決前,舉辦一年一度的「兒童人權園遊會」,用趣味與創意陪伴親子家庭一起了解生活中的兒童人權。隨著「18歲公民權」受到重視,投票權可望從20歲下修到18歲,更年輕的世代將參與社會重大決策,用不同於成年人思維的憧憬與勇氣參與自己期待的國家未來;而這也顯示出兒童從小能參與社會、對生活大小事都能表達意見的重要性,當兒童的聲音獲得重視與討論,就是種下公民的種籽。

開幕媒體活動,邀請到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理事長閔柏陵、北區暖暖蛇共學中心召集人簡彌堅、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黨部主任賴宣任、廢遜媽二手漂流計畫李玉萍、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張育盟、台灣勞工陣線副秘書長楊書瑋、陳文成基金會執行長張龍橋、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的理事翁麗淑等多個人權團體代表,一起將兒權的種籽種下,象徵生活中的兒童權利越來越被大家看見!

看見兒童不一樣的思考方式
當公園換上越來越無聊的遊具、盪鞦韆裝上計時器,成人主導了兒童該如何遊戲,卻忽略了小孩才是遊戲的專家,但是他們的意見沒有反應的管道。兒童人權之父柯札克:「孩子思考的方式不會比大人差,只是以不一樣的方式思考。」回想孩童時期的自己,是一個什麼樣的孩子呢?是否有天馬行空的想法,想要大人聽聽看?是否有很多意見,希望自己能夠說出來?「動作快一點」、「坐好不要動」、「我數到3」,放這些下成人們的慣用語言,一起來了解兒童「表意權」、「自主權」,重新認識你家的孩童,讓親子日常瑣事,成為兒權發芽的大事!

108年11月20日聯合國大會通過《兒童權利公約》確立了:兒童是權利的「主體」,而非國家和父母的附屬品。四大原則貫穿公約內容:禁止歧視、兒童最佳利益、生存及發展權、尊重兒童意見。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成立10年來,一直以推廣台灣兒童人權為目標,努力推動用溝通取代體罰、尊重孩子的主體性,當大人試著理解孩子遇到的困難與協助孩子表達自己想法,就是在促成孩子理解他人、練習獨立思考與對話的公民教育過程。

從兒童人權到18歲公民權
看表演、聽故事、玩遊戲、闖關、手作,各式各樣創意活動等著大小朋友一起參加,來了解兒童人權與18歲公民權怎麼看。

✓ 闖關活動認識兒權
這次園遊會有16個闖關攤位,其中特別的是,邀請到教育改革團體北區暖暖蛇共學中心的高年級孩子們發想籌組攤位,他們用自己的方式讓參與者認識兒童真的可以,也是兒童的一種社會參與。此外,還有由台灣青年協會的「18歲公民權」主題攤位,以簡易問答,讓大家了解目前台灣法律關於年齡限制的不合理,以及青年的權利義務。廢遜媽二手漂流計畫的「布來玩嗎?布怪獸創造」,則利用廢布的自由拼貼創作,從兒童角度提出對成人消費主義的批判;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的「FUNFUN飛飛:一起冒險」透過小遊戲分享障礙兒童的遊戲權、學習權等狀況與期待,一起玩出友善的環境;以及「逃冊」攤位透過手作果皮酵素聊教育等,每一攤都以深入淺出的方式、從不同面向認識兒童人權。

✓ 親子互動主題展覽
「兒童人權樹」人權的起點是兒童的日常,透過樹葉描述兒童生活日常與對更友善兒童社會的想像,樹根則是兒童的各項權利,這些權利都攸關兒童的全人發展,讓成人一起思考我們還能做哪些事。「兒童有話大聲說」票選兒童重視的議題有哪些?「18歲公民權專欄」說說為什麼我們倡議兒童權利,並且支持18歲青少年有公民投票權。

✓ 三隻小豬-身體自主權迷你劇場
透過親子互動短劇,演出三隻小豬蓋房子,如何共同拒絕、面對破壞牠們房屋的人,表達兒童身體自主權與表意權的重要。時常成人會教育孩子要保護自己與勇敢拒絕,而這一切也必須仰賴於日常孩子是否就有表達自己意見的空間、是否能自己決定身體的觸碰界線,如此當面對危急事件時,孩子也更有能力與自信表達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