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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要求Google保護網路性犯罪倖存者

文/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

連署連結

「我整天都在Google自己的名字,每天睡不到1小時。我常常做惡夢,但現實本身更像一場惡夢。」

今年3月,是南韓的N號房事件爆發3週年,即使N號房主嫌已判處42年有期徒刑,但全世界的網路性犯罪依舊猖獗。網路性犯罪與其他性暴力行為的主要區別在於易於複製、分享、轉發,常造成更多額外的傷害。

國際特赦組織訪談了25名數位性暴力倖存者與倡議人士,其中11人曾透過Google檢舉相關內容,並指出Google檢舉系統的缺陷。倖存者告訴國際特赦組織:

1、檢舉本身已經困難重重

「檢舉時,必須詳細說明違反的特定法律條例,像在寫考卷一樣。」「為了要刪除影片、圖片、關鍵字,我必須截圖數百張照片,再一一上傳向Google回報,也不能讓別人幫忙。」

2、Google要求檢舉者上傳清晰的有效駕照、居留證、護照,或其他包含相片的身分證件

「我填寫的其中一份Google檢舉表格裡,要求檢舉人附上『有照片的身份證件』。」

3、Google的回應過程漫長、不透明

「某天我又搜尋相關內容,搜尋結果超過30頁,根本沒有依據我的請求刪除,我只能繼續提出刪除請求。」「犯罪者上傳影片很容易,我們卻至少要花幾個月才能刪除。」「確認Google收到請求後,我等了一年多,才收到移除請求的結果通知。」

4、無法獲得內容刪除的保證,反遭問責

「檢舉時必須勾選一個方框,表示瞭解若提交內容不實,可能會面臨懲處,Google也稱不會處理資訊不完整的申訴請求。」「這項規定讓我更焦慮。檢舉影片已經很困難,Google卻無法保證會將內容刪除,而且如果檢舉出問題,可能會是我的責任。」

Google必須實踐自身承諾的人權政策,改善檢舉系統

Google的檢舉系統不但助長數位性暴力內容的流竄、無法保護倖存者,更導致倖存者面臨二次創傷。
《聯合國工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表明所有企業都有責任尊重人權,包括性別暴力議題。同時,Google本身的人權政策也表示會致力「維護《聯合國工商業與人權指導原則》中確立的標準」,Google現在必須說到做到,改善充滿缺陷的檢舉系統,迅速透明的回應相關需求!(立刻加入全球連署,要求 Google 建立以數位性暴力倖存者為中心的檢舉系統,防止不合意內容與二度傷害!)

[連署內容]

近年來,網路上有數千名婦女及女孩,被逼迫將性相關的私密照片和影片傳送給犯罪者。除非迅速刪除這些非合意的內容與個人資料,否則即使犯罪者受到懲罰,倖存者依然會面臨更多傷害和犯罪。

許多科技企業都為保護受害者改善了檢舉系統,但做為全球科技龍頭之一的Google,反應卻不夠迅速。

Google不完善的檢舉機制不但難以操作、前後流程不一致,也難以追蹤進度,因此無法迅速且透明地回應受害者。這表示受害者的私密影像,會在未經他們的同意之下留存在網路上更久的時間,也加劇了他們的痛苦。

解決方法其實很簡單——就是建立一套在傷害發生時,能回應受害者需求的檢舉系統,但這需要所有人大聲呼籲才能成真。如果們我們能一起向Google施壓,改善檢舉系統,就能保護網路性犯罪的倖存者,並防止他們受到的傷害與痛苦被延長。

呼籲Google保護網路上的婦女及女孩免於網路性犯罪

Google必須確保自己提供的服務不會發生網路性別暴力(包含網路性犯罪),並承諾支持人權政策。

我們呼籲Google:

1、建立以受害者為中心的(移除內容)檢舉系統,防止性暴力和二次傷害在網路上蔓延,並確保系統容易使用、瀏覽和查看。

2、充分提供有效的人力資源來建立並經營系統,確保執行員工能流利地使用當地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