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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律師公會針對大陸政府大規模逮捕維權律師之聲明

圖/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文/台北律師公會

據各方報導,大陸政府近日以「維權式滋事」、「勾連訪民」等為由,大規模逮捕、拘留及傳喚維權律師,數量已超過百人,本會基於保障人權及律師執業權利之理念,特此呼籲及聲明如下:

一、保障人權為律師之天職,人民則有受律師協助之權利,凡此皆屬普世價值,依聯合國1990年「關於律師作用之基本原則」(Basic Principles on the Role of Lawyers)第16條,各國政府應確保律師「能夠履行其所有職責而不受到恫嚇、妨礙或不適當的干涉」、「不會由於其按照公認的專業職責、準則和道德規範所採取的任何行動而受到或者被威脅會受到起訴或行政、經濟或其他制裁」等,故本會嚴正呼籲大陸政府遵守上開原則,不得對維權律師為任何不當之干涉或制裁。

二、對於已遭逮捕、拘留或因不明原因失蹤之維權律師,其等依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第9條至第11條之規定,享有不受無理逮捕拘禁、受獨立無私法庭之絕對平等不偏且公開之聽審,及答辯上所需之一切保障等權利;其等依中國刑事訴訟法亦享有受律師協助之權利,且公安機關應於逮捕或拘留後24小時內通知家屬,本會亦嚴正呼籲大陸政府遵守上開規定,給予維權律師應有之程序上保障。

三、大陸維權律師處境之艱難舉世皆知,其等於如此環境下仍能堅持保障人權之天職及理想,本會謹致上最高敬意,並將持續密切關注大陸維權律師之處境;而在兩岸交往日益密切,並正就法律服務業之開放進行後續討論之際,本會在本次事件後對於大陸律師執業環境以及大陸政府保障律師權益之決心實感憂慮,亦呼籲我國政府相關單位應正視此等問題,並應多方了解律師專業團體之意見,若大陸未能改善律師執業環境實不宜貿然開放法律服務業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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