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特休變曠職 員工控兩廳院打壓工會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企業工會理事長淡成偉(左)、台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長陳昆鴻(右)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特休變曠職,兩廳院惡質!」官方藝文機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所屬的「國家兩廳院」,今(7)有員工陳喬如偕同工會向台北市勞動局檢舉,遭兩廳院資方刁難請特休假,無視《勞基法》第38條勞工擁有特休假排定權。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企業工會表示,因先前5月曾抗議資方違背勞資協議、擅自變更排班方式以規避加班費,陳喬如則在5月中擔任新任工會幹部後隨即被刁難請特休假,質疑兩廳院資方打壓工會。

國家兩廳院員工陳喬如

勞工提早兩個月申請特休 兩廳院內規過5關不成就曠職?

陳喬如在國家音樂廳的演出技術部擔任行政人員,工作內容為連繫演出團體借用場地、排練時間等事務的連絡窗口。她說明在今年3月就申請特休日6/2-6/6,4月初配合夏姓主管休假、將特休假改排成6/5-6/12(扣掉6/7端午國定假日、6/8-6/9是週六日,共計申請5天特休假)。

陳在申請特休後繼續完成職務代理安排與交接,直到5/17當選新任工會幹部後,她突然在準備休假前的5/29被夏姓主管及曾姓經理駁回特休申請,理由是陳申請特休「未經主管核准」,也就是「未完成請假程序」。

陳喬如5月底除了被駁回特休申請外,6/5預定特休假前還被密集約談,要求承認錯誤及承諾日後請假須主管同意,約談方式是對著陳錄音錄影,並沒收她的手機。即便工會居中協調,但兩廳院行政副總監兼人事經理呂岳霖仍認為陳員若堅持請特休而未出勤,將記曠職。

陳最後再妥協原本請5天特休減至2天,堅持6/5及6/6請特休假(6/5-6/9,扣掉6/7端午國定假日、6/8-6/9是週六日),兩廳院7月下旬即針對陳員兩日特休假記為曠職,然而陳的薪水不到3萬元,兩日曠職就被扣2千元薪資。

《勞基法》即規定 排特休假主導權在勞工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黃健泰表示,《勞基法》第38條規定「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只要勞工事先申請特休假,一般工作業務交接狀況不能當成否準勞工申請特休假的理由。然而在7/15本案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時,兩廳院資方認為陳喬如沒有「按照內規」完成請假程序。

工會統整,兩廳院的請假內規有「5道關卡」,除了請特休長假要事先通知外,申請特休日、找職務代理人、造業務清冊及登錄差勤系統等5項程序都必須經過主管核准後才能通過,缺一不可。黃健泰說,法律上並無主管准駁申請特休假的權利,兩廳院資方卻設下5道關卡,針對工會幹部刁難,質疑資方打壓工會。

國表藝企業工會理事長淡成偉表示,成立工會前,兩廳院資方對於技術人員的排班制度濫用「工時銀行」概念,導致勞工超時工作卻沒有加班費,成立工會後致力改善長工時,達成勞資協議「早晚班輪班制」。然而輪班制施行兩年來,近日又偷偷被資方違反勞資協議,排班表出現待命班(On Call),擅自挪移勞工工時,5月中經工會連署抗議後才恢復輪班制。

原本兩廳院技術人員成立工會前,排班採工時銀行概念,計算每個月總時數。例如今天只工作2小時,其餘6小時加到明天的工時,可能導致隔天工時可能長達14小時,卻沒有加班費。

工會成立後,勞資協議為「早晚輪班制」,早班9點-17點、晚班下午13點-21點。工會發現近日有些班表會被劃作「待命班on call」,原本早班9點上班,「待命班」就會被主管通知中午12點再來上班,短少的3小時再加到隔天的工時,規避加班費。經工會在5月中連署抗議後,才恢復輪班制。

國表藝企業工會理事長淡成偉

兩廳院的請假內規有「5道關卡」

工會認為資方有多項打壓工會的狀況,去年有工會幹部楊惠州因不合理理由被主管給予考績丙等,例如上廁所未告知舞監,怠忽職守;不服主管對於公共場所消防安全疑慮之指令等,經內部管道申訴駁回,遭取消1.5個月年終獎金。這次用未完成請假程序刁難新任工會幹部,再加上工會今天召開記者會、依照《工會法》請會務假,也被資方通知有疑義,日後將前往勞動部提起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台北市勞動局勞動基準科長陳昆鴻表示,《勞基法》即規定排特休假主導權在勞工,在7/15雙方調解時就提醒資方關於勞工特休相關規定「應更新」。本案受理檢舉後,將針對兩廳院進行勞動檢查,並就排班等可能違法部分一併檢查,勞檢時會通知工會陪同,工會也可提供資方違法具體事證,北市勞動局將依法裁處。

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