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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徵收農地開發工業區? 甜心牧場籲台南市府另覓他址

文/徐紫珊(台南甜心牧場負責人、百大青農)

正本:台南市市長室、台南市政府經發局 台南市政府農業局、台南市政府環保局、台南市政府水利局、立法院游錫堃委員辦公室、立法院陳亭妃委員辦公室、立法院王定宇委員辦公室、立法院陳椒華委員辦公室、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委辦公室、行政院環保署、有機農業推動中心

主旨:
台南甜心有機牧場所承租台糖之北沙崙農場(另稱港墘農場)農場七公頃有機農田耕作。台南市政府有意徵收港墘農場開發為工業區,過程涉及侵犯本牧場法定權利,敬請協助維護本牧場權益。

說明:
一、個人簡介

本人百大青農徐紫珊,為甜心牧場負責人,從事有機農業七年,今年35歲。於民國108年依台糖輔導青農專案承租北沙崙農場(另稱港墘農場),地號:台南市仁德區港墘段914號與917號兩筆土地,計7公頃,(場址如附件七),作為有機耕作,耕作內容為稀有有機飼料玉米及有機燕麥苜蓿田,及各項有機作物作為 有機畜牧(雞、豬、羊等)飼料來源,以上飼料必須國產自種,無法外購進口取得,目前耕作順利,亦克服秋行軍蟲危害。

本人是第四屆百大青農,由台大林美峰教授及畜產試驗所恆春分所長陳嘉昇等知名專家學者及農委會水保局輔導返鄉青農,從事有機畜產及芻料作業超過7年,本人百大青農兩年輔導期間,獲得
一、有機雞蛋驗證
二、有機雞肉驗證
三、有機豬飼養驗證中,有機羊鹿芻料已種植完成,土壤已取得有機轉型期驗證。

二、目前與台南市政府爭執現況陳述

109 年 1 月 10 日,台南市經濟發展局發文給台糖公司,意旨選址及徵收台南仁德-港墘農場作為生產製造工業區用地。
109 年 1 月 17 日本人才被告知所承租之台糖農地即將被徵收。
109 年 1 月 20 日假仁德區公所舉行勘址會議,本人權益受損最為嚴重,竟被未受邀表達意見,經本人至現場拉白布條抗議,使得被同意進入與會。

會中,台南市經發局於反對意見及場域不佳的現況資訊完全予以隱瞞,全未在會中表達,意圖營造台南市政府各局科室對選定此場址作為工業區無反對意見,主要內容如下:

第一、本人承租台糖土地租期受有機農業促進法第7條第三項:「有機農產品經營者承租公有土地或國營事業土地,其土地租期應給予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之保障,不受國有財產法第四十三條有關租期之限制」,然而全場所有台南市經發局以及各局科室與會官員,全然不知有機農業促進法以及此法對本人的保障,會中,台南市經發局只著眼台糖與本人所簽訂租約只有兩年約,意即民國 110 年 4 月 1 日到期。台糖對於有機農地租約內規是 2年-2年-5年-5年,總共租期 14年保障的簽約方式,本人如被台南市政府強行徵收農地,是完全違法,此點請全力協助,保障本人權益為上,請工業區另覓他址,而非有機農業退讓。

第二、該場域 99 公頃,台南市政府將全面徵收,場域內有 59 公頃保育林地,為保育類動物環頸雉、大冠鷲、特有螢火蟲⋯⋯等等保育類動物棲息地,生態豐富,會中,此資訊被刻意忽略,環保局及農業局相關官員未提及此事,且依開發案內容,此 59 公頃將以非原生種名義剷除,其實所有樹種皆是當時台南縣政府陳唐山指示台南縣苗圃無償提供,每株皆應為原生種,如果台南市政府有意球員兼裁判,所有樹種將被認定為非原生種剷除,破壞棲息地,雖有利開發,但是全部違法,請保護林地、保護土地,阻止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之開發。

第三、該場域 99 公頃,幾乎 50 公頃屬水患嚴重區域,107 年 823 水災水淹 50 公頃,水深處 2-3 米,水淹 7 日才漸漸消去,小水患不斷。會中,水利局相關官員未提及此資訊,經發局有意全然忽略,至為可怕,本人為此地耕作農夫最為清楚水患情形,耕作計畫皆以避開水患之作業內容,109 年 1 月 20 日經發局官員至現場會勘時,經我提點,仍不相信,再次詢問台糖人員才證實此事,水患區不適合做為工業區場址,請 經發局另覓他址。

第四,本人信賴國家農業政策,於有機農業促進法租期保障 10 年以上 20 年以下之鼓勵,大筆舉債投入資金養地、規劃有機農地生產及貸款購買大型農機,種植有機飼料作為有機畜牧飼料來源,同時開發三個有機牧場,及有機畜產、有機屠宰分切驗證,通路開發,研究技術研發、品種技轉金支付等等,7 年來投入金額達數千萬,而有機飼料是有機畜牧產業之基石,一旦有機農地被徵收開發,沒有有機飼料,有機畜牧產業鏈隨之崩解,這是台南市農業界的最大損失,本人所有心血將化為烏有,將面臨破產,血本無歸、負債累累之窘境,被迫離農。

三、因應之道與解決辦法

一、依據有機農業促進法第 7 條第 3 項:「有機農產品經營者承租公有土地或國營事業土地,其土地租期應給予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之租期保障」,請協助確保本人與台糖有機農地租約租期,避免日後台南市政府對本人租期保障有認定紛爭,促使台南市政府另覓他址。

二、依有機農業促進法第 6 條第 2 項:「公有土地或 國營事業土地可供農業使用者,應優先設置有機農業促進區」如未開發成工業區,請協助,將此場址推動 規劃為有機畜牧專業促進區,成為亞洲之先驅,我等青農們人才及技術皆已完備,可迅速完成此目標,回饋鄉親之期待。

三、此時為勘址決策進行之緊急時刻,請盡快協助促使台南市政府另覓他址,避免違法開發,本人十分擔憂台南市政府選址程序決策強行通過後,將全然忽略 本人之權益。

四、附件

一、有機農地證書(地號:台南市仁德區港墘段 914 號與 917 號)
二、甜心畜牧場有機雞蛋證書
三、甜心畜牧場第二分場,有機雞蛋有機雞肉審議驗證通過公文,(有機證書合約簽訂中)
四、甜心畜牧場牧場登記
五、甜心畜牧場第二分場牧場登記
六、甜心畜牧場第三分場有機豬牧場容許使用同意書
七、徵收圖如附圖

陳情人:甜心畜牧場負責人徐紫珊
甜心牧場登記字號:121386 號
甜心畜牧場第二分場字號:221900 號
場址:台南市歸仁區光明街 86 巷 216 號
中華民國 109年 1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