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臺港青年反「港版國安法」 籲臺政府庇護港生受教權

文/公庫記者吳容璟

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人大)於今年5月21日提出俗稱「港版國安法」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草案,臺灣青年民主協會、香港邊城青年與多個學生團體5月28日上午在香港經貿辦事處召開記者會,聲明其反對「港版國安法」的立場,同時呼籲教育部盡速設立專案讓港生復學,並呼籲臺灣政府落實港人庇護機制。

人大仍於28日下午,以贊成2878票、反對1票表決通過「港版國安法」草案,預計最快8月通過立法。

香港版「國安法」表決通過 中國可直接為香港立法

自去年(2019)6月香港因《逃犯條例》修法引發「反送中」運動後,近萬名港人被捕,更有多條人命犧牲,整個香港惶惶不安。今年5月21日中國人大提出「港版國安法」草案,意圖繞過香港立法會直接在香港實施國安法,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吳奕柔痛批中國自毀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的承諾,直言「香港的一國兩制不再是名存實亡,而是正式死亡」。

然而「港版國安法」草案仍於28日下午第十三屆人大會議中以贊成2878票、反對1票表決通過,預計最快8月通過立法,草案第7條規定將此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凡列於附件三的法律,人大常委會在徵詢港府意見後即可作出增減,代表中國當局可直接為香港立法並直接實行。根據新華社指出,人大認為近年「港獨」、「分裂國家」、「暴力恐怖活動」等違法活動危害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外國和境外勢力也公然干預香港事務,為維護國家主權才通過此立法草案。

港版國安法」草案通過正文共7條,第4條規定中國政府可在香港設立國安機構,第6條授權中國人大常委會針對「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恐怖活動」、「外部勢力干預」直接立法及制定執行機制。該草案比21日提出的版本,在多條條文內容「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後加上「和活動」三字,成了「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令涵蓋範圍更加廣泛。

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Justine擔憂,這讓許多關於抗爭的「活動」都可能受到政治清算,如獨立於中國政府的媒體界、曾對運動表態的宗教界、獨立書店、藝文工作者等,因此Justine希望臺灣政府擴大目前「香港人道援助行動專案」的對象範圍,盡可能完善對港人的庇護措施。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吳奕柔

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Justine

港臺青年呼籲臺政府 保港生受教權、落實庇護措施

因應今年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台灣在2月11日起禁止港澳生入境,這學期只剩少數寒假時沒有返鄉的港生繼續留在台灣念書。香港邊城青年Kuma坦言:「香港這幾天就逮捕了300多人,回來台灣讀書是很多港生希望的,就是他們的心願」,台灣學生聯合會秘書長黃彥誠也說:「被捕的同學直到現在仍無法回台就學,北京與港府依然寸步不讓」,認為台灣跟香港有共同的敵人和處境,更應該攜手並進。

香港邊城青年秘書長Justine表示,目前大約有3千多名(不包含大一新生)港生無法回台就學,在「港版國安法」通過後香港的局勢更為險峻,勢必有更多曾參與「反送中運動」或相關抗議活動的港生被逮捕,因此呼籲教育部在疫情趨緩後盡速成立專案,讓原本就有學籍、居留證的港生儘速來台復學。

「香港淪陷後,下一個就是臺灣了」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秘書長張育萌說,一年前青年團體同樣在香港經貿辦前針對「送中條例」對中國發出怒吼,他坦言現在的「港版國安法」是「直接讓香港內地化的迎中條例」,他認為臺灣人必須意識到在地緣政治的局勢上,臺港是阻止中國擴張、保衛人權與自由民主的第一防線。

中原灼言社總召陳俊愷表示,台灣許多前輩在「島內異議份子」與「海外台獨份子」分進合擊下為台灣創造現在的自由,而今天同在自由陣線上的香港有難,更應協助港人能受到「生而為人理應擁有的人權與自由」。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秘書長張育萌

蔡英文總統5月24日時在臉書提到,基於香港情勢變化可能會依據《港澳關係條例》第60條,停止適用該條例部分或全部內容,以避免中國透過香港對台灣採取行動,此舉受到外界質疑「試圖與香港切割」,因此在27日於臉書回應「切割」之說實屬誤解,並表示行政院已啟動「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規劃港人的居留、安置、照顧等協助,相關措施將由陸委會跨部會協調,並透過政府設立的法人機構、整合民間力量公私協力來執行。

針對「港版國安法」通過,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John Trump)譴責此舉已違反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及香港《基本法》的明文規定,因此美國宣布取消香港包含引渡、商業、旅遊及海關上的特殊待遇,並會採取行動「制裁危害香港自治的中國、香港官員」,但並未說明制裁方式。

香港邊城青年希望這個被中國實質控制的香港受到國際制裁,但也呼籲國際社會要給設法逃出的港人庇護空間,因此期盼台灣政府審慎動用《港澳關係條例》第60條,避免影響台灣目前唯一能用來救援港人的《港澳關係條例》第18條,「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同時期望修正現行法規或制定新法,建立台灣與香港公民社會長期的友好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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