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 環境

部落族人前往亞泥股東會 要求制定礦場關場、轉型計畫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亞洲水泥公司在花蓮太魯閣口開挖礦場已43年,礦場下部落族人為被霸占傳統領域及居住安全長年抗議。昨(6/23)天亞洲水泥公司在台北國軍英雄館召開股東大會,當地Ayug(溪流)部落族人、在地居民組成「反亞泥還我傳統領域自救會」,與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團體前往會場外召開記者會,呼籲亞泥公司應盡速召開會議與當地原民部落協商,制定礦場關場及轉型計畫。

在地部落族人與環團從2018年起每年都會參與亞泥股東會,並且成為小股東入場發言,要求董事長徐旭東親自面對礦場爭議。徐旭東去年曾回應「你們的祖宗同意我挖、會挖到不能挖為止」。今年亞泥則在股東會前發新聞稿「釋出善意」,表示將主動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的精神,與部落展開諮商程序,力求與部落居民「共存共榮」。因此自救會也釋出善意未入場質問徐旭東。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表示,亞泥位於花蓮太魯閣口的新城山礦場,2017年時被經濟部在未諮詢在地部落族人同意及進行環評的狀況下,通過亞泥公司礦權展限20年,可挖礦到2037年。(礦權第一天,族人封路抗議報導

2018年3月起,政府、亞泥公司及自救會開始「三方會談」,針對亞泥公司曾在2017年6月時登報承諾「縮減近4成礦區」,及自救會訴求的「原住民族部落諮商同意權、居住安全、關礦及礦場轉型計畫」等8項主張進行協商。然而2018年開過三次會後,去年一整年亞泥公司沒有調整,更沒有進行「原住民族部落諮商同意權」及「縮減礦區」。

秀林鄉中富世村Ayug部落是位於新城山礦場正下方的部落。Ayug部落會議總幹事鄭文泉說,亞泥發新聞稿說是釋出善意,由於亞泥公司仍未解決諸多爭議,是否繼續召開三方會談仍是未知數,族人質疑是「不懷好意」。

鄭文泉認為,去年股東會上徐旭東說「你們祖先同意亞泥挖礦,後輩不該抱怨」,他詢問族人長輩,長輩當時「被同意」的過程粗糙,因此同意了民國66年到到86年,共20年,因此86年後就應停止採礦,亞泥卻持續佔用土地40幾年。

反亞泥還我傳統領域自救會會長田明正表示,新城山礦區離部落不到2百公尺,每次爆破挖礦時,部落直接感受到很大的居住安全壓力。三方會談第一次決議,經濟部與亞泥將共同出資完成礦場周圍及部落安全監測數據周的資料收集評估等事項,但是2018年啟動地質安全調查後,2019年中停擺至今,族人呼籲盡速重啟,保障礦下族人居住安全。

田明正說,除了居住安全問題外,必須持續在三方會談中解決關礦及礦場轉型計畫、員工安置、修《礦業法》、關礦後發生災難究責等問題,等著亞泥公司回答,卻被以疫情為由停擺會議至今。自救會呼籲亞泥應回到三方會談回答問題,不要只發新聞稿「釋出善意」,族人很難感受到善意。

關於族人的居住安全,鄭文泉提到,由於炸山情況嚴重,族人感到生命威脅,曾在6月初時詢問亞泥服務中心要進礦區內監督,然而公司卻以疫情解放為由,許多觀光客要參觀礦區,推延到6月底才讓族人進入礦區,被認為是本末倒置。

反亞泥還我傳統領域自救會會長田明正(左)、Ayug部落會議總幹事鄭文泉(右)

盼亞泥撤銷礦權展限案上訴 才是真正善意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山林組主任黃靖庭表示,亞泥公司必須先執行三方會談的幾項決議,第一是應提出礦場轉型方案,規劃關礦期程。去年股東會上徐旭東曾說「要挖到不能挖為止」,族人都很錯愕,由於亞泥公司調查新城山附近山頭的礦脈還能挖兩萬年,難道亞泥要無止盡的開挖?她認為,只有設下停止挖礦時間點,轉型方案才能執行,居民族人才知道未來如何因應。

黃靖庭提到,自救會與律師團對於經濟部在短期內快速核准亞泥礦權展限案提起行政訴訟,2019年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經濟部違法、居民告贏,應撤銷亞泥礦權展限案。主要理由是「未實踐《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規定的諮商同意參與權」,意即亞泥在尚未依法且廣泛取得當地原住民族族人同意之前,便申請礦權展延一事違反了更高位階的相關法規。

目前亞泥公司以參加人身分繼續上訴,黃靖庭批評,亞泥應先撤銷上訴再餞行諮商同意參與權, 否則一邊發稿「釋出善意」一邊上訴,根本是兩面手法。更重要的是,亞泥公司應與族人達成和解,政府應協助亞泥返還土地權利,改向族人承租,才能走向真正的和解。

亞泥:礦權申請皆合法、礦場挖到最後可以改做觀光區

亞泥董事長徐旭東回應,對於族人認為「祖先只同意開礦20年」,並非永久同意亞泥開挖,「這不是太大爭議」,是因為祖先先花掉了(補償金),後面幾代沒有得到補償才有爭議,「但是合約是這樣簽的」。

亞泥總經李坤炎則說,礦場租地及申請礦權展限皆依相關法規申請。亞泥新聞稿指出,儘管現行礦業法並未規定開採中的礦場必須踐行原住民部落諮商,但亞泥公司基於企業社會責任,設身處地站在部落居民的立場思考,願意按照《原基法》21條的精神,透過諮商程序,與玻士岸部落族人共同協商。

經濟部雖不上訴亞泥礦權限案,但亞泥公司依法進行上訴。徐旭東認為,亞泥申請礦權一切合法,政府已經給亞泥公司的權利卻說要退回,是修改了政治上的決定。

對於環團質疑礦脈足可挖兩萬年、亞泥是否永無止盡的開挖?徐旭東則說:「沒有停止挖礦的時間點。」他反駁:「別說是兩萬年,兩千年、兩百年我人都不在了!但我有個想法,等挖到一個程度,能夠預備當地做更好的觀光區。」

鄭文泉批評,讓亞泥礦權展限、得以不顧環境及人民安全續挖國土20年的根本問題,是政府不修正《礦業法》,讓財團按照「惡法」進行程序,有不好的法令當靠山,使得礦區開挖開炸無法改善。

黃靖庭則表示,政府應盡速修改《礦業法》,否則現行法律仍保有「礦業權霸王條款」31條及47條,礦業權展延不須經過原住民族諮商同意權。當地居民缺乏法律保障,要看企業臉色「想做才進行諮商同意權」,開發單位更可能因為民間抗爭而收回善意,使得部落族人訴求徒勞無功。

亞泥董事長徐旭東

相關報導:
2017年,亞泥礦權展限20年的第一天,族人封路抗議
2018年,族人第一次前往亞泥股東會抗議
2019年,族人第二次前往亞泥股東會抗議
2019年7月,花蓮縣太魯閣族人對亞洲水泥提告撤銷礦權展限,居民勝訴

標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