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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捍衛清白、拒絕抹黑 雲林近沿海作業漁民針對鏡傳媒報導發表嚴正聲明

文/雲林縣近沿海作業漁船協進會、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

「當初漁民之所以組織起來是為了守護這片海,守住這片珍貴的傳統漁場;今天漁民特別來到這裡,則是為了捍衛近海漁民的清白跟尊嚴。」針對鏡週刊在上週9月22日同步在紙本週刊第260期及網站發表〈【綠能蟑螂大掃蕩4】藉口發電電風機嚇跑魚群 廠商一賠人人都變漁民〉報導;當中宣稱:「雲林離岸風力發電抗爭不斷,環團及漁民日前在縣府召開協調會,其中1人竟帶刀入場遭警方帶回警局。」、「竟有假漁民也來領賠償費,讓業者氣炸,雲林地檢署獲報,今年2月發動大規模搜索,逮到一群假漁民,訊後將9人交保候傳。」。

該報導並以「綠能蟑螂」為標題,指涉雲林縣近海漁民等為假漁民,抹黑漁民「帶刀」參與協調會,以此指稱漁民為「綠能蟑螂」。受到抹黑指涉的雲林縣近海漁民除了發表正式聲明要求鏡週刊針對錯誤抹黑的報導公開更正、澄清及道歉外,為了捍衛清白,特地清早從雲林漁村北上舉行澄清記者會,再次要求鏡週刊本週內針對報導當中不實影射雲林縣近海漁民是「假漁民」,且「帶刀」參與會議等錯誤內容更正、澄清與道歉,若不處理將提告。

記者會由雲林縣近沿海作業漁船協進會理事長李平順船長及在地漁民許秦源等在地不同年齡層的漁民代表共同召開。雲林漁民去年因風場搶奪賴以為生的漁場而被迫組織起來,鏡週刊該報導卻將過程張冠李戴,將捕魚漁民訴求跟一些犯罪報導拼湊連結,編造出漁民惡形惡狀反對綠能開發的抹黑報導,讓人不寒而慄。因此決定站出來控訴不實的抹黑報導,如果鏡週刊堅持拒不公開更正、澄清並且道歉,下星期將正式對鏡週刊採取法律行動。

雲林縣近沿海作業漁船協進會理事長李平順船長表示,雲林近海漁民都是長時間在海上拼搏生計的討海人,本來與世無爭,也未涉入政治或各種利益糾紛。當初站出來只是為了守護在地的傳統漁場,因為風場與漁場的重疊而發起抗爭,但是過程中漁民團體從未提出反對綠能轉型或全面否定離岸風電開發的訴求,而且還跟台灣白海豚保育團體以及環境法律團體並肩作戰,如今卻遭受這樣的抹黑報導,漁民覺得非常委屈也非常憤慨,在不實報導出來後,已發表聲明。

雲林近沿海青年漁民許秦源船長表示,自己從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漁業研究所拿到碩士學位後,因為熱愛海洋也熱愛漁民的生活,所以回到故鄉成為青年漁民,享受大海豐富的恩賜,當一個自給自足的漁民,非常快樂且自在。去年守護漁場是為了爭權益,但怎麼被抹黑為犯罪為「假漁民」,甚至被故意貼標籤為「綠能蟑螂」,這樣的媒體報導非常惡質。漁民許秦源拿出自己的漁民證件還有海巡機關出具的捕魚進出港紀錄表示,我們漁民出海捕魚都有清清楚楚的紀錄,鏡週刊記者完全沒有查證就抹黑我們是假漁民,非常可惡。

雲林近沿海漁民李佳泓船長表示,自己是土生土長的雲林子弟,長年靠著一艘小漁船過討海生活,很辛苦但是很有尊嚴。這次被鏡週刊的報導如此抹黑,對漁民來說是尊嚴的一大侮辱。報導中提到的協調會帶刀事件,他人在現場,縣府警察都可以作證,帶刀的是開發單位的外包廠商找來的有前科的不明人士,且協調會時故意坐在漁民當中對漁民做反蒐證,形跡可疑,後來雲林縣警察局將他們逮捕歸案,還起出管制刀械,雲林縣警方並在議會答詢時指出,已確認不明前科人士的身份,他們是廠商找來的。但是如今這個鐵錚錚的事實卻被鏡週刊報導硬生生扭曲,沒有一個漁民能夠接受這種假新聞。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法律研究員呂冠輝指出,報導中對於雲林縣漁民的指控,鏡週刊完全沒有履行查證義務,釋字509號和最高法院97年台上998號判決都提過,應證明有相當理由確信傳述內容為真實始得免責,而媒體相較於一般言論,因為散布力更強大,也相對負有更高查證義務。

報導指稱109年8月4日帶刀進入協調會的不明人士屬於環團及漁民,但當時幾乎使用同一張圖片的ETtoday東森新聞報導,卻在標題就呈現相反的內容。這是公眾周知的事實,議員曾經質詢當時的警察局長、能源公司自己也發布聲明,表示已與下包廠商解約。

報導另稱110年2月1日警方逮到一群假漁民,但被傳訊的漁民都是持有船員證,長年捕魚為生的真漁民。在網路上隨便搜尋一下,當時有大量的新聞報導,標題也都稱這些人為漁民「漁民遭拘提、疑風電爭議被追究」、「抗議離岸風電遭拘漁民驚:宛如戒嚴」、「檢警傳喚21名漁民9人交保」…等,不知道鏡週刊假漁民的指控到底從何而來。

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主任鍾瀚樞表示,新聞媒體不是鄉民,更有責任做好調查與報導,就算記者不到現場採訪,媒體應該也要有一定的辨識能力區分犯罪或是利害關係人的爭取權益。這些漁民的訴求主要在守護漁場,落實開發程序中利害關係人的保障;這些在地漁民提出的多是可貴又真摯的價值訴求,無意全盤杯葛否定綠能轉型,更不是假漁民或如報導中曲解影射的形象。家計型小型漁業漁民幾乎都是小型的膠筏舢舨,漁獲量有限,平日生活自給自足,但卻能為台灣家庭的餐桌帶來低碳、平價又營養的國產優質海鮮及蛋白質來源。

作為一個支持綠色能源轉型與廢核倡議的環境永續組織,漁環中心無法接受鏡週刊發表部分未經事實查核的錯誤報導傷害弱勢漁民;這不僅讓綠能轉型蒙塵,更無助於提高台灣這個民主共同體的社會信任。嚴正呼籲鏡週刊:勇於負責,及時澄清認錯道歉,更正錯誤報導,不要再讓錯誤資訊繼續扭曲輿論視聽,傷害漁民社群,同時再次挫傷台灣社會對於綠能轉型政策的脆弱信任。

附件-雲林縣近沿海作業漁船協進會嚴正聲明

我們都是和平爭取權利的真漁民
「假漁民」、帶刀之「環團及漁民」都是毫無根據的抹黑
鏡週刊顯未合理查證,應立即澄清道歉,否則依法追究,絕不寬貸
呼籲政府完善綠能設置程序
我們都是和平爭取權利的真漁民!

鏡週刊在〈【綠能蟑螂大掃蕩4】藉口發電電風機嚇跑魚群 廠商一賠人人都變漁民〉一文中表示:「竟有假漁民也來領賠償費,讓業者氣炸,雲林地檢署獲報,今年2月發動大規模搜索,逮到一群假漁民,訊後將9人交保候傳。」,文中提到交保的9人都是真漁民,有船員證可資為證,其他無保請回的16位雲林近沿海作業漁船協進會成員,也都有船員證。除此之外,在海巡署可調取的漁船和人員進出港紀錄,及買賣漁獲單,皆可證明我們漁民在雲林捕撈近沿海漁類維生,為真漁民。鏡週刊卻未盡查證義務,向當事人查證,就擅自抹黑不公開之偵查案件的涉案人為「一群假漁民」,作出不實報導,應立即澄清道歉!

「假漁民」、帶刀之「環團及漁民」都是毫無根據的抹黑

鏡週刊在〈【綠能蟑螂大掃蕩4】藉口發電電風機嚇跑魚群 廠商一賠人人都變漁民〉一文中的圖示說明表示:「雲林離岸風力發電抗爭不斷,環團及漁民日前在縣府召開協調會,其中1人竟帶刀入場遭警方帶回警局。」,指出環團及漁民中有人在協調會帶刀入場。但此事早經由雲林縣議員質詢後,雲林縣政府警調單位已經清楚表示,該四名人士(其中一位帶刀),為「鼎楠實業有限公司」委派出席的人員,雖刻意坐在漁民後方,但並非前來協調的「環團及漁民」。相關議會質詢媒體報導達德聲明,早都已經揭露在網路並經媒體公開報導而週知,鏡週刊卻未盡查證義務,就誣指參與協商之「環團及漁民」帶刀入場,損害到場協商之「環團及漁民」成員之名譽,應立即澄清道歉。

鏡週刊顯未合理查證,應立即澄清道歉

鏡週刊〈【綠能蟑螂大掃蕩4】藉口發電電風機嚇跑魚群 廠商一賠人人都變漁民〉一文,係以專論之深入報導格式、並透過網路無遠弗屆管道散布,原即應負較高之查證義務,報導中卻有一望即知、顯未經合理查證之不實污蔑,誹謗可得特定之關係人名譽,已經構成刑法誹謗罪,損害雲林漁民名譽,請鏡週刊立即澄清道歉,否則必將依法追究,絕不寬貸。

呼籲政府完善綠能設置程序

本次鏡週刊以【綠能蟑螂大掃蕩】為題作系列報導,其他篇報導焦點放在部分地方公務員及黑道,利用地方民眾反對風電或光電的聲浪,圖謀個人利益。究其根本,地方民眾反對的原因在於綠能設置的「資訊公開」及「民眾參與」制度不完備,無法增加民眾對於綠能的接受度,導致有心人士有機可趁,使廠商把心力放在「錯誤」的地方,而無法面對真正的利害關係人,進行實質有效的溝通,媒體再用「綠蟑螂」字眼抹殺真正的利害關係人(漁民、居民),造成二次傷害。藉此呼籲政府,為推動能源轉型的健全發展,應妥善檢討修正環社檢核、環境影響評估的相關規定,否則恐面臨,政府、民眾及廠商的三輸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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