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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杜絕職場性騷擾 「主管」,你是關鍵!

文/現代婦女基金會

今年3月8日,台灣「性別工作平等法」(原為「兩性工作平等法」)施行屆滿20年,女性的職場環境是否更為友善?

「都快下班了,主管硬是要另約吃飯討論剛才的會議細節,結果整頓飯下來公事根本沒談5分鐘,都在好奇我跟我男友如何相處,說什麼女生要矜持一點不要太快給人家,我都不知道要怎麼接話!」

現代婦女基金會多年來倡議性暴力零容忍,然而相當遺憾的是近年本會職場性騷擾的諮詢量仍佔有相當高之比重。109至110年447件性騷擾諮詢案中,屬「職場性騷擾」的件數為226件,佔所有諮詢量的48.2%,其中女性被害人比例高達87.9%。進一步就「兩造關係」分析,行為人為雇主/老闆、主管身份者分佔18.6%、33.3%,總體而言,屬職場上對下的性騷擾比例高達51.9%,即便不一定涉及權勢性騷擾,雙方身份、地位、資源的懸殊立場,被害人能否被妥善協助、不被找麻煩,法律賦予雇主、主管的防治措施及積極改善作為,又該如何落實?

「同事突然就在眾人及主管面前戲稱我好兇(胸)喔,不要再吃奶補奶,這麼低俗的話我都聽不下去了,但主管卻只是跟著群眾訕笑」,這也是職場中經常發生的另一個場景。

2022年行政院出版的性別圖像顯示,於2020年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受理人數女性占9 成2(女性346人、男性29人),申訴類別包含性別歧視、雇主違反性騷擾防治義務及工作平等措施等3 類。其中雇主違反性騷擾防治義務的態樣,又以「雇主於知悉職場有敵意式性騷擾時,但未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補救措施」為最大宗。再檢視本會近兩年(109、110)職場性騷擾諮詢案件亦指出,38.3%的當事人對於公司處理方式和結果感到失望、不滿意。

為了解職場性騷擾現況,本會今年2月邀請企業人資進行座談,受訪者不約而同直指,推動職場性別平權最大的阻力,就是公司高層「性別敏感度嚴重不足」、「觀念不合時宜」、「誤以為開開性別玩笑有助活絡上班氣氛」、「手來腳來的互動無傷大雅」等,更甚者本身極可能就是潛在的性騷擾行為人。受訪者也指出公司許多主管對於性騷擾處理流程不熟悉,得知公司內有案件,卻仍私下關說撮合,令被害人遭受二次傷害,也容易形成敵意環境。這些性別陋習經常性發生,企業高層卻漠視或姑息,專責人員雖知情,也可能因擔憂公司會遭責罰,或害怕事件被申訴至主管機關,而未能妥善處理。

讓女性在職場中能擁有安全的發展空間,也是國際社會所關注的焦點,性別平等工作法實施20年,女性職場人身安全處境依舊充滿挑戰。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整理歷年服務觀察見,提出四點關鍵建言,期許各機關團體能加以落實,共創性別友善的職場環境。

1.落實性騷擾防治措施
主管機關每年雖會對各事業主及重點業者施行性騷擾防治稽核,但仍停留在法律基本要求,如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公開揭示等。坊間不少公司只會在新人訓練時簡要帶過,或僅播放十分鐘宣導影片充數。然而防治措施的重點,主要應讓員工了解合宜的人際互動溝通方式,及認識性暴力/性騷擾會造成的心理創傷,藉由同理心讓員工從自身做起,積極參與職場性別平權,共創性別友善的工作空間。

2.提升主管因應知能
近年我們也開始提供企業性騷擾防治諮詢,其中幾間較有規模的公司在接受建議後,願意投入更多資源,協助主管認識性暴力創傷及事件因應技巧,並透過演練讓主管得以理解如何表達中立態度、關懷及適切的協助,我們也從主管的回饋得知有顯著的效果。成也主管,敗也主管,除達到相關法律對雇主基本要求以外,更應讓主管發揮更完善的性騷擾防治功能。

3.事件必走正式流程,強化糾正及補救措施
「不要害怕推動性騷擾預防教育後,員工會因為意識覺醒而提起申訴」,本會在每次的宣導中,都會跟事業主打一劑強心針。強化公司對於性騷擾零容忍的態度,員工對性騷擾傷害及積極作為有更多認識後,自然不敢存有僥倖心態。公司應將心態調整,在每一次事件中學習及重新檢視職場環境,並積極協助被害人避免再次受害,提供行為人教育及後續措施,而非擅自私下和解,或只要求行為人離開公司即以為解決問題,清楚且中立的流程方能讓員工感到安心及放心。

4.營造性別友善可以從生活日常開始
近幾年本會在與許多公司合作經驗中,有許多富有創意及結合公益之活動。例如搭配時事或節慶,從三八婦女節、母親節到國際終止婦女受暴日,設計與性別相關但不同主題活動,如電影賞析、時事話題論壇、書本導讀等;亦可搭配如本會推廣之國際丹寧日活動,鼓勵員工從響應活動認識議題及公司政策。從生活日常經驗出發,推動讓同仁有感的活動,將更能感受到公司關注性平的文化及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