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教育

不滿教育部「假學習,真勞動」魚目混珠 高教工會要勞動部硬起來

文/公庫特約記者 呂晏慈

「放任學習變寬鬆,勞動權益去無蹤!沒給勞健保,就該被追討!」高教工會9月9日於勞動部前抗議,檢舉台大、世新、師大過去未為兼任助理納保的違法行為,政大兼任助理陳佑直言,新學期在即,教育部「學習型」助理辦法將上路,極有可能造成「假學習,真勞動」的現象。

2015年6月17日教育部頒布「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將兼任助理區分為「學習」與「勞動」兩種,「學習型助理」區分為「課程學習」與「服務學習」兩類,而「勞動型助理」則由勞動部「專科以上學校兼任助理勞動權益保障指導原則」認定校方與學生的僱傭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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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佑指出,自教育部此原則公布後,許多大學擴大解釋「學習」的定義,甚至將「辦公室倫理、文書技巧」歸類為學習,也有學校強制將計畫兼任助理納為學習型,呼籲勞動部擴大各大專院校的勞動檢查,維護勞動者權益。

臺師大暑假推出新制「師徒制」,強調讓原先助理工作回歸「學習」本質,維繫師生關係,臺師大學生陳力維批評,國外師徒制涵蓋工作與承諾的概念,包括未來的生活保障,但臺師大師徒制扭曲法規,學生勞動所得不應以「學習獎助金」取代。陳佑補充,的確有學校「有樣學樣」,推出類似師徒制的法規,例如國北教大頒布〈「教學助理實務學習」課程實施要點〉,增設零學分實務課程,學習內容包括「帶領分組討論、批改作業、課程諮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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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新大學做得到,為什麼其他公私立學校做不到?」世新大學兼任助理李俐瑩提到,早在開學之前,世新便已全面為助理納保,亦不諱言校內仍有遲發薪水的問題,在世新工作兩年,沒有一個月在當月領到薪水,且自己的勞健保實由教授研究經費支出,她強調此費用應由校方支付,而非轉嫁到教授身上。

陳佑提及,中正大學經濟系致信全系師生「系所工讀生不納入勞健保,若要納入勞雇行助理,請勿應徵工作」,校方又廢止工讀生輔導要點,以「行政學習助理輔導員則」取代,工作內容涵蓋學習文書處理技巧、辦公室倫理、場地管理、生活教育等,他批評「這種剝削勞工權益的方法,竟然赤裸裸的出現」。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鄭雅惠說,許多學生出社會後,不明白自己的勞動權益,因此希望勞權概念「深入校園」,她補充,本週北市勞動局公布違反勞基法名單,臺師大名列其中,違反《勞基法》「假日工資為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經勞資會議同意使女性勞工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等規定,鄭雅惠指出,教育部門不重視勞動法令,強調要追討雇主應給付的勞健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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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擔任兼任老師的新竹縣議員高偉凱表示,不論服務、配合、學習或師徒的名義「都沒有雇傭關係來得大」,雇主的財務狀況不應比法律優先,「我不能想像,我們在學校教學生保障勞動權益,但學校卻自己帶頭傷害它」。

非典勞動工作室林子文批評「勞動部把自己做小了」,呼籲勞動部要硬起來,擴大勞動檢查,他強調學校是提升勞工意識最重要的地方,各大學不應繼續想盡辦法逃避僱主責任。

記者會末,高教工會遞交陳情書給勞動部官員,但官員並未回答工會提問,接下陳情書便離開,引發抗議者不滿,誓言靜坐抗議直到勞動部正面回應。雙方僵持十多分鐘,最後勞動部專門委員黃琦雅出面,承諾會立即邀集各部會,了解各大專院校狀況。

「不會以名稱決定法律關係」,黃琦雅強調,就算名為「學習型」,只要有勞動事實就是勞工,勞動部將主動聯繫這些大專院校、介入調查,她補充,6月份也已發函各縣市勞檢單位,由各縣市政府收集相關資料,並公布裁罰結果,也說在「預防違法」方面,一旦發現明顯違法事實,就會立即糾正校方違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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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高教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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