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教育

教授演「穿越劇」點高教亂象 要教育部面對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大學老師的學術工作數十年來沒有發光發熱,只有發瘋!」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第三年教師節來到教育部前抗議,在教師節後的第一個工作日(9/30)以演出「穿越劇」的方式向教育部提出二十年來的「高教亂象」,希望未來的二十年能夠遏止、改革高等教育產業的勞動慘狀。高教工會向教育部提出六點訴求,包含捍衛大專教師工作權、教師評鑑與升等應與工作權脫鉤、立即施行《教師待遇條例》、降低大專生師比基準、立即暫停脫序的教育創新及轉型退場,並鼓勵教師加入工會,推動團體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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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飾演「大學老師阿亮」,「穿越劇」演出他從校長秘書手中拿到新聘約,看到聘約內容傻眼,連問:「助理教授怎麼會起薪三萬?我的工作是要做教學研究,為什麼要義務兼行政?為什麼我要在自己的車貼招生廣告?」內容包含六年內應升等、評鑑未過即解聘、產學合作績效須達一年一百萬、學術研究費打一折等不合理條約。「我該簽下聘約嗎?」飾演二十年前「博士生阿亮」的是高教工會研究員陳炯廷,對學術教學工作充滿熱忱,他現身反問「大學老師阿亮」:「我想當教授,將所學知識傳給學生。二十年後的我應該在學術工作、社會實踐發光發熱了啊!」無奈「大學老師阿亮」向「博士生阿亮」展示聘約說:「建議你不要念書了,學校不是你想像的那樣。」「大學老師阿亮」甚至說,為了升等、通過評鑑,教學都不管了,對學生也不用太用心,「不是墮落,是沒辦法,不然保不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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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說:「高教工會年年教師節都來到教育部抗議,明明教師節應該是讓大學教師感到開心、有尊嚴的節日,大學老師卻過得不快樂。」陳書涵表示,行動劇演出了二十年來造成高教崩壞的真正兇手,就是教育部,教育部卻通通推向「少子女化」。她說,少子女化原本更可能改善教育品質,透過改善生師比,提升教育資源,讓學生受教權有更好改善,也讓老師不用面對惡劣勞動條件。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提到,少子女化的問題,中小學早就遇到,卻沒有裁員危機,是因為中小學妥善使用改善生師比因應,進行小班化教學,老師不需裁員。

高教工會師大分部召集人黃涵榆以近日「大學兼任助理」爭議比喻,顯示大學校長今非昔比。60年前的校長,像台大校長傅斯年遭逢「四六事件」時,當時警備總部要進入校園逮捕學運學生,傅斯年說:「我有一個請求,你今天晚上驅離學生時,不能流血,若有學生流血,我要跟你拚命。」但現在的大學校長在做什麼?他提到上週有160多個校長聯名向行政院要求,要把大學兼任助理排除在勞基法保障之外。黃涵榆說,現在大學階級對立嚴重,公、私立之分或是有無獲得五年五百億資源的學校,校內對立也很嚴重,老一輩人員制定嚴苛條款對付新進老師,「始作俑者就是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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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北海陽技術學院任教、擔任該校教師工會理事長的喬念平大吐苦水:「我們大學老師被教師評鑑整得無法過活,我去年93分,今年一樣努力,只有61分。」他說他曾校方反應評鑑內容不合理,例如忙於參加研習獲取評鑑分數,耽誤上課時間,,校方卻反將評鑑辦法越改越嚴苛。喬念平更說,校方疑因不滿他組工會爭取權益,對他展開無形追殺,要他退出教師會,否則評鑑無法過關。

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整理教育部四點放任政策,導致高教亂象日益惡化:

1. 教育部刻意放任教育資源私有化:

數十年來大學生人數增加,國家投入高教的公共資源卻沒有更動,也就是說每生獲得高教公共投資逐年降低。學校為了能辦學,多仰賴學生學雜費,有七成私立大學,其經費來源六至七成來自學雜費。國人念大學要自行出錢,國家不投資。然而像私校退場案例:友達與高鳳技術學院退場後的龐大教育資源,教育部卻放手交給校方董事會,形同放任教育資源私有化。

2. 教育部放任大學教師勞動條件逐年惡化:

六月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教師待遇條例》明訂私校教師薪給準用公校規範。由於有些私校違法將老師學術研究費打折計算,此條例可保障私校教師薪水不被刪減,然而目前條例卻尚未公佈施行日期。高教工會表示,今年暑假還有某科技大學老師向工會投訴,今年的聘書合約中,學術研究費打七折。老師向校方反應,今年通過的《教師待遇條例》,私校薪資不是準用公校嗎,怎麼可以片面打折?校方卻回應:條例尚未上路,不違法。

3. 教育部放任校園行政獨裁化:

校內行政主管原本是輔導協助老師的角色,不會干涉老師學術工作。現在行政高層拿著教師個人或系所評鑑,做出各種聘約要求,打壓基層教師。

4. 教育部有意促成教育活動商品化:

不去因應教育資源不足造成的學雜費上漲,卻思索讓學校去辦衍伸企業,讓學校像企業一樣經營,例如開設高學費專班等。

教育部高教司專門委員梁學政出面回應,《教師待遇條例》施行日期要由行政院訂之,由於三年前大法官釋字707號解釋在今年12月28日即將失效,未制定法規有違憲之虞,依法應該會在今年12月27日前發佈施行日期。另外,他表示,教育部人事處曾函示:私校的本俸本來就跟公校一樣予以保障,「學術研究費」才是由私校校方根據老師實際狀況去衡酌,《教師待遇條例》則是將先前的函示內容法治化,條例施行前後並無差別。陳書涵則反駁,人事處解釋是違法的,現行公佈的《教師待遇條例》明訂私校教師的薪給就是「本俸加給」,比照公校適用,她認為梁專委回應代表教育部縱容私校校方可以片面刪減老師的學術研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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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柏儀說:「大學老師本職是教學研究,不是招生跟行政,也不是產學招攬人員。」大學教師的評鑑跟升等,原意是要提升老師教學及專業自主,但現況相反,不是鼓勵老師積極向上發展,而是變成裁員利器。關於「大學教師限年未升等恐遭不續聘或解聘」,已有多位大學教師受害後自力救濟、走行政訴訟,已有多件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校方不能以評鑑結果及未升等當做解聘的理由。然而,
教育部人事處負責「核准」這些不續聘或解聘案通過。梁學政說,這是沒有被接受的。但校方多將評鑑成果不佳或限期未升等視為教師法14條規定中的「違反聘約情節重大」,梁專委認為,往後校方在遞出相關解聘案時,會請他們加強說明這點,並且相關機制要完備。也會請教育部人事處按照法律見解規定,嚴格審查相關案件。

最後,高教工會訴求多年的「改善生師比」,教育部曾在七月底時承諾,將目前的1:32改善成1:27,卻至今仍無任何具體政策。對此,梁專委回應:「我們都有研究,只是馬上改生師比,馬上影響學校聘用老師、經營成本等問題。會再透過跟學校溝通,繼續研究。但是你們的議題太大,我不是要來受到大家質問」,隨即掉頭走人,連陳情書都沒有接受,引發工會成員不滿。高教工會誓言教育部若不回應六點訴求,將會再度來到教育部前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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